最近短视频侵权影视作品的事儿闹得沸沸扬扬。其实如之前的视觉中国事件,这大概是在模仿西方法律体系的道路上必然会发生的事儿。笔者正巧在欧美发过论文、发过(一般读者向的)书、也发过专利(顺带PCT),对于保护和侵权有些第一手的体会。在此与大家聊聊欧美著作权、发行权、专利权的那些事儿,让大家提前体验下国内未来可能会有的情况。
本文内容不构成任何法律定义下的“意见”或者“建议”且不提供法律的相关建议。
守序善良-但是你写的论文根本不是你的啊?
读过理工科博士的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没日没夜做实验,掉着头发查文献,吭哧瘪肚写论文,最终发表笑开颜。好几年的功夫在交了几千块钱版面费之后终于换成了十几页(含参考文献)的纸,挠挠快要秃掉的头,满脸都是幸福的微笑。
有个这样的理工男叫小明。小明刚好在同一项目上用同样的方法发现了可以发第二篇文章的成果,小明的第二篇文章里的背景介绍和实验方法可以照抄第一篇文章里的吗?当然不行,因为这是抄袭。虽然是自己抄自己,那也是抄袭,过不了全文搜索的。
于是小明觉得很委屈。“那我自己引用自己总行了吧”,小明想。于是小明写道:“在XX论文里小明说过:‘(引用第一篇论文三段话)’”。结果小明的第二篇论文因为没有”合理“使用有版权的著作,被期刊拒稿了(合理使用的定义根据期刊不同而不同,约在一百至四百词之间)。期刊编辑说需要第一篇论文版权方的授权。
“论文是我写的,我自己授权就行了吧”,小明心里想。于是小明自己写了一个授权信。然而编辑跟他说,他根本不是第一篇论文的版权人。小明于是联系了第一篇论文的期刊,被告知部分引用需要授权费600刀(非虚构,某著名出版公司单篇论文授权的一口价)。搞科研搞的囊中羞涩的小明两眼一翻,决定把还是自己把同样的内容再改写一遍好了。
以上内容当然是调侃。不过科研工作者们大部分确实都没有他们写的论文的版权。虽然他们受尽了同行审议的刁难也为期刊上供了不菲的费用,那些论文的版权基本上都是期刊的。他们不能在未经授(交)权(钱)的情况下,把论文的图片放到自己要出的专著、新闻、甚至教材里。严格来说,他们都不可以把自己写的论文印出来送给别人。当然很多人都是一直这么干的、也没收到过惩罚,但期刊要告人可是一告一个准——确实是有倒霉蛋因为这种“小”事倾家荡产的。
于是出现了这么一种奇特的情况:科研工作者顶着不断地被期刊拒绝来努力工作,就为了花(国家的)钱把自己的版权送给商业期刊。这么奇葩的事情大概也就丰臣秀吉的坎坷认爹路可以一比了。诚然,商业期刊(比如著名的CNS)因为门槛高文章质量好可读性也强,确实分分钟吊打开源。要不然即使是国内鼓吹的那几本“国产高水平英文期刊”,不也是挂在欧美著名出版公司下面,找几个国人编辑挂羊头卖狗肉的事儿吗?反正搞科研不是花自己的钱,只能请国家吃哑巴亏了。
这事儿当然不是“存在即合理”的,因为即使是讲究“契约精神”、习惯于遵守(自己设定的)既定规则的欧美人士也忍不了它。不然就不会有加州大学系统集体退订商业期刊巨头、美国政府牵头成立开源公共期刊、论文预印本的流行等等事情了。不过商业期刊的山头还是很稳,小钱钱挣到飞起。
有人大概会说,商业期刊只是为科学把关,帮大家看守着版权罢了,一点儿也“不作恶”哦。看呐,科研工作者为了它(大概是科学的化身)献了时间献金钱,献了金钱献版权的精神是多么崇高。然而事实是,这些公司就是要白嫖科研工作者还要拿着被白嫖的科研工作者的东西出去嫖别人。
笔者参加过美国一个给初创公司讲知识产权的会议,上午讲了专利申请的各种注意事项,午餐前最后一个演讲的是来自大名鼎鼎期刊S社的一位女士。S社的女士上台就说,“感谢你们这些初创企业搞发明创造,做出了新的产品,把世界变得更美好。”然后话锋一转,“不过,我查了各位的专利,发现很多公司的专利都引用了我社的论文,但是我发现这些公司好像并没有购买我司的论文库呢。”这位来自S社的娇小女士浑身散发着与自身完全不符的强大气场说,“我司对这种情况都会保留侵权诉讼的权力。特别的说明一下,现在这种侵权费一般只要十几万美刀就行了。”然后她露出了一个灿烂的微笑,“当然各位如果现在定我社的论文库就不会有问题啦,我刚好在大厅就有个展台。”她的笑容越发灿烂:“为了支持初创企业,平时六千刀一年的论文库今天特别给大家打八折哦。”午餐时没什么人吃饭,我遥遥地望见大厅那边一个展台前排着长队。
谁说世上没有无本万利的买卖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