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上对青春期的划定是从十一二岁到十八岁,对我而言,自从十六岁以后的日子出现了阿迪万斯霉霉丁日卷福,我就已经和那段最美好的青春告别。我的青春生长在一个小县城,那时候的我以为安踏特步就是最好的运动牌子,森马美邦的衣服就是时尚时尚最时尚,学校里带头打架的男生最酷,天天披散长发的女生就是小混混,上学带小镜子会羞羞,下课去小卖部好幸福,谈了恋爱不敢在街上牵手,晚上偷偷打电话心跳都会漏几拍,许嵩徐良本兮单色凌的歌仿佛写的全是自己的心事,日记本是最好的朋友,今天又瞄哪个男生了它全都知道……那时候我以为世界就是县城那么大,大家彼此熟识没有猜忌,相互玩耍不搞心机,很满足很舒服。成长的代价就是失去吧,虽然现在我穿了耐克阿迪,用了三星苹果,知道了TED晓得了常春藤,但找不到那时候第一次买到特步运动鞋和使用杂牌机的喜出望外。时间在走,我不能停下来,年代在变,我也不能抱着过去和现在对峙。说不出的话就慢慢成为秘密,忘不掉的故事我把他叫做青春。
纪念本兮,纪念那段懵懂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