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七日,晴间多云。关键词:高考。
二十七年前,高考的日子比现在整整晚了一个月。高温、酷暑、焦灼,莘莘学子们称之为“黑色七月”。我的高考因为没有鲤鱼跃农门的压力,看起来更像是一个闭幕式。如同婚礼结束后,新娘站在教堂台阶上向背后无数未婚女性抛出的花球一样。我挤在一群兴奋的姑娘们中间,看着幸运的花球被别人伸手接过,然后长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去。
关于落榜,我一点儿也不难过。只是没能享受到父母出资在大学度假的四年时光,想起来不免有些遗憾。拍毕业照那天,我穿了一件苹果绿的飘带衬衫,分别跟新、老两个八班的同学们一起合影留念。快门闪动的间隙,我注意到一个男生偏跨着一辆二八加重的自行车绕着我们班布成四排的庞大阵容骑了一圈又一圈……我猜,他是来跟队列里某个女生道别的,因为不知如何宣之于口,只好放任青春的荷尔蒙,在她周围留下印记。
毕业之后,照片上的许多同学我再也没有见过。泰戈尔说:“生命犹如渡过一重大海,我们相遇在同一个狭船里,死时,我们同登彼岸,又向不同的世界各奔前程。”这句话,我工工整整地眷写在照片的背面,珍重地放入相册中,永久地封存在岁月里。
跟高考有关的记忆还有那年的作文。一对孪生小姑娘走进玫瑰园,其中一个小姑娘跑来对母亲说:“妈妈,这里是个坏地方!”“为什么呢?我的孩子!”“因为这里的每朵花下面都有刺。”不一会儿,另一个小姑娘跑来对母亲说:“妈妈,这里是个好地方!”“为什么呢?我的孩子!”“因为这里的每丛刺上面都有花。”听了两个孩子的话,母亲陷入了沉思。这是个给材料作文,要求题目自拟。
我依稀记得自己写的题目是《花与刺》,而且由于前面常识部分答题速度太慢,时间明显不够用,不得不匆匆收尾。当年六门功课里学得最好的语文就这么一塌糊涂地考完了。
那个时候,比高考更让我寝食难安的事情是怎样安放一颗情窦初开摇摆不定的心?事实证明,我的双商都不高,最终学没学出什么名堂,玩也没玩出什么花样,我那大把大把的好时光呀,都在一本本言情小说和一个个白日梦的交替运行中稍纵即逝了。
值得庆幸的是,终究还是那些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争分夺秒读过的文字和那些储存在头脑里渐渐发酵的思想塑造了我的三观。命运从我高考完离开校园的那一刹那,才真正完全属于我自己。
93年夏天,当我为了电大学分,在闷热的小屋里汗流浃背地抄着货币银行和市场营销的笔记时,老妈推开门递过一碗解暑的绿豆汤,感慨万千地说:“要是你高考的时候能有现在一半儿用功,这会儿已经大三了!”我不由停下笔,抬起头,若有所悟地看了看她。
【野 生】
经过千百年的驯养和进化,猫已经成为最受人类欢迎的宠物之一。以我为例,我家养着两只血统和品种都不名贵的猫。刚开始,喂它们吃鸡肝、火腿和牛奶,成年以后,开始喂超市里出售的那种袋装的猫粮。
说来也怪,自从吃上猫粮,我家那俩活宝,再也不来餐桌前蹭我的腿了。饥饿的时候,它们就一起眼巴巴地盯着饮水机下面的大抽屉,因为我习惯把猫粮存放在那里。
要说现在的商家可真是精明过人,单是这猫粮就推出了“鸡肉味”“牛肉味”“三文鱼味”等等多个品种可供选择,猫咪们在这种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环境下无忧无虑地成长,嘴巴也变得越发刁馋。
前几天,婆婆炸了一盘小黄鱼,我夹出几条喂它们,俩猫居然只是象征性地闻了闻,就直接跑去阳台晒太阳了。所以,当我看到上面那幅漫画的旁白:“都什么年代了,有鱼吃还捉老鼠!”的时候,忍不住想叹道:“拜托!都什么年代了,有猫粮,谁还吃鱼呀?”
两年前,我家的母猫曾因发情跑丢过一次,后来,被我打着手电筒从小区附近的一口废弃的暖气井里找到,此时的它已经多日未进食,瘦得皮包骨头,看起来失魂落魄、狼狈不堪。这些在家中被豢养长大的猫咪,很明显已经丧失了野外生存的能力。
女友W怀孕以后,就辞去了工作,一心一意在家里当起了全职太太。十几年来,她的世界就停留在以老公为圆心,以孩子为半径的这个小圈子里。白天在家里贴上面膜,一边看韩剧一边做家务,晚上坐在灯下,一边熨衣服一边陪孩子温习功课。不受风吹日晒苦,不为柴米油盐愁。按说这小日子过得挺滋润,可忽然有一天,她哭哭啼啼跑来对我说,老公有了外遇,铁了心要跟她离婚。
别说是她了,连我这个局外人听了都颇觉意外。因为多年以来,W从不参加任何社交活动,安分守己、谨小慎微,舍不得让自己有一丁点儿瑕疵,宛如一只听话乖巧的家猫。这么一块完璧,愣是被老公弃若敝履?我不禁为之忿忿不平。
可能是因为朋友太少的原因,此后W隔三岔五就要来我单位倾诉一番,说到伤心处,更是鼻涕一把泪一把……等到我把该劝说的话都说尽,实在是理屈词穷的时候,W终于发现,即便姐妹们再仗义执言,也无力帮助她挽回老公。绝望的W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前,吞食了八十片安眠药,悲壮地昏倒在民政大厅里。
她不是真的想死,她只是想以死相逼。拿W的话来讲,跟他离了婚,我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实在没办法重新开始。找工作吧,岁数太大了,只能干家政;找爱人吧,只能找五六十岁的老头子,也就相当于一个长期家政;反正我就是一个当保姆的命,与其给别人当保姆,还不如给孩子亲爹当呢!可是话又说回来,你想给人家当保姆,也得问人家乐意不乐意是不是?如果人家身边有一个比你年轻、比你漂亮、比你健康、又比你会讨人喜欢的小姑娘也要做“保姆”,你拿什么优势去竞争呢?
有句话很刻薄,但我还是要说,如果他不要你,你就得死,那么他的确应该不要,因为把一个没有个人价值感的女人留在身边确实挺无趣的。男人不是生命里的氧气,离了他就不能活。雅诗兰黛夫人、奥尔布莱特女士和杨澜小姐都离过婚,但是连现任老公在她们的光芒之下都黯然失色,谁还记得她们的前夫是谁?香奈儿终生未婚,她笑言自己一辈子也没有找到能与“香奈尔”这个名字相媲美的男人。她的自尊、独立与时刻保持警惕的头脑使得这个没有水晶鞋与玫瑰花的“灰姑娘”成为时尚界的传奇。
所以,即使是一只宠物猫,也应该在没事的时候,多磨磨爪子,练习一下捕鼠的技巧,这样就算在被主人遗弃或自己不小心跑丢了的时候,至少还具有野生的本领和能力。
——于2010年6月10日
后记:戏写高考同题作文这事儿吧,前些年我常干,而且还不止一次。对于成年人来说,阅历和感悟必然比中学生多,看问题的角度必然更加立体和多维,因而显得特别鸡贼。这些年,写得少了,不是懒得装了,而是在孩子不断打磨自己的作文水平时,发现那熟悉的套路与固定的标准。出题不过是为了均衡应试教育的工业化产品,遑论思想和情怀,择写一二,一笑哂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