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青春中总一个闪光,一抹艳色,那在我的心里一直都是她。我想是时候承认,我是第一眼就爱上她。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学校,那时候我刚转学到一个新学校,整个人都是怯生生的。她站在一群人中,高高的个子,长长的黑头发,小麦色的肤色,笑起来很甜,但是动作特别大,给人一种别样的洒脱张扬。有的人就是那么瞩目,总是在人群中发着光,让你一眼就看到,那一刻我觉得,活成这样真好看。那时候的我,总是懒懒的,怯生生的,受很强的家庭束缚感,整个人充满着自卑感。从没想过,这么鲜活艳丽的女子会跟我成为好朋友,那时候真的是每天都充满期待的去学校,觉得真好,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好朋友。我喜欢她总是大声笑,说些黄段子,喜欢看她骂街,骂人骂的难听到我想笑都觉得害羞,我觉得她好像是我的另外一半, 她把我所有想的,不敢想的事儿都做了。那时候的我,好多事情我都是默默的承受,默默的不高兴,总希望,但又怕人看到我。后来不知道哪一天,朋友中有人说我们长得像,我那时候觉得很疑惑,觉得我们一点也不像啊,但又很开心,觉得和你像真好。总有些人会站出来那我们比较,现在想想都觉得很有意思,其实我们就是我们的样子,一人一半拼在一起,可能才是我们最好的样子。
那时候的我们还是充满着少女的幻想,每天期待着爱情的到来。记得你要回国,我特别舍不得,我们一起独闯温哥华的各个商场城市,穿着一些我们觉得很美的衣服,画着幼稚的妆容。路上的人好多人看我们,你说是因为我们两个站在一起太漂亮。那时候,我们稚气的脸上都是浓妆艳抹的痕迹,但总一起没心没肺的笑着。那时候,随便一件小事儿,就可以我们就可以笑很久。现在想想都好像是恋爱的热恋期,在一起随便做一件很简单的事儿都那么幸福。那时候的你总是一副故作成熟的样子,然而我总是一副小粉丝脸记住你说的每句话。记得你那时候跟我说,我们的第一次一定要给我们老公,我拼命地点头说没错。就这样一天一天,我们肆无忌惮没心没肺的渴望着我们的爱情到来。
直到有一天,你说不想在温哥华了,要回国,我那时候第一次觉得心碎了,心想的是原来你抛下我是这么容易。你走的日子,温哥华的雨一下变得不再浪漫了,好想一下变得伤感萧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