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想法根本没有实现,我长大以后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努力活下去,让自已活下去。充实生命的念头,已经在活下去的激烈竞争中消失殆尽了。不过,我坚信自已还年轻,依然可观。我对自己说:所有的忙碌都是暂时的。总有一天,我会实现我的愿望。
左拉说,所谓充实的生活,就是养个孩子,栽棵树苗,写本小说。
就这样,我在伟人的规划中,有了自己充实的生活。我的孩子们在他们的成长中总是带给我波澜不惊而又无穷无尽的意外之喜。而我25年前种下的小树有了自己的方丈之地,茁壮成长,不再是被人遗弃的幼苗。此刻我正享受着它的阴凉。我的孩子们,我孩子的孩子们都在这棵树下嬉戏玩耍…如果上帝保佑的话,大概我也能见到我的曾孙在树下乘凉。说到书的话,大概我曾经用我的希望、我的恐惧、我的梦想写就了它。
人们将院内的树木砍倒的时候,我会为它们哭泣,从那个时候起,我就知道不管生活在什么地方,我都会再种一棵树。当我8岁取得优异的作文成绩的时候,我也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写出来一本书。
于是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一个真理:活下去、继续奋斗,当然更要热爱生活——要爱着生活里的一切,它馈赠的伤怀与喜悦,因为这就是廷活的充实。人人皆能从中找到救赎。
弗兰茜家院子的那棵树既不是松树也不是铁杉。尖尘的叶子爬满绿色的枝条枝条丛四周向树干处聚拢,整棵树看上去如同把把撑开的绿伞。有人将这种树称作“天堂树”。无论种子散落何处,都会长出一棵树,向着天空,挣扎着生长。这种树长在木板围拢的废墟里,长在人迹罕至的垃圾场,它是唯一能在水泥地里生长的树。它枝繁叶茂,偏偏钟情于居民住宅区。
星期天下午,如果出去散步,走到一个精致的高档小区,透过院子的铁门,如果你看到这样一棵小树,就会知道,布鲁克丛这一带马上要变成住宅区了。住不住,先看树,树是先行军。后来,一些贫穷的外国人渐渐拥入这里,把破旧的褐石房子改造成平房,把填满羽毛的被褥摆放在窗台上通风晾干。天堂树日益枝繁叶茂,这种树的习性就是这样:不爱富人爱穷人。
有时候,恰逢雨天,无所事事。孤零零地呆在公寓里,如果可以享用某种东西,你会感到妙不可言。尽管这东西不过是一杯又黑又苦的咖啡。
男人的天性就是征服,征服一切能跑的、能飞的、能游的、能爬的东西。男孩们秉持这特性,开始追赶蝴蝶,人还没到,先把破帽子朝看蝴蝶扔了过去。
终于到家了,她期盼了一个星期的时刻——防火梯阅读时刻——终于到了。她在防火梯上放一块小地毯,从床上拿了个枕头,靠在栏杆上。冰箱里正好有冰,她凿下一小块冰,放进杯水里。她把早上买的红白相间的薄荷片放在一个小碗里,小碗虽然有点裂缝,但是蓝蓝的颜色很漂亮。她把玻璃杯、小蓝碗和书安安稳稳地放在窗台上,然后爬上了防火梯。一旦爬出去,她就住在树上了。楼上、楼下或对面的人都看不见她。而她却可以透过树叶向外看,一切尽收眼底。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慵懒的暖风带来温暖的海洋气息。树叶在白色的枕套上形成瞬息变换的图案。
弗朗索瓦·维隆的故事越读越精彩。有时她担心图书馆会把这本书弄丢,那她就再也读不成了。她于是花两分钱买了个笔记本,开始抄写这本书。她特别想拥有自己的书,以为只要抄写一本,就算是自己的了。但是,铅笔写的纸张看起来不像闻起来更不像图书馆的书,所以她放弃抄书的念头,安慰自己说,长大以后,她一定要努力工作,拼命攒钱,把她喜欢的书全部买齐。她就这样静心阅读着,与周围世界和平共处,一本好书,一小碗糖果,独自一人在家,树叶的光影在摇曳,下午的时光在流逝。这是一个小女孩最快乐的时光。
透过树叶,她可以看见敞开的没有拉窗帘的窗户,看到人们拿着啤酒桶蜂拥而出,提着满满的带着泡沫的冰啤酒满载而归。孩子们进进出出,奔走在肉店、杂货店和面包店之间。女人带着笨重的当铺包进来了,取回了男人礼拜天的西装。到了周一,西服又要送回当铺,再待一个星期。当铺靠每周的利息钱生意兴隆,西装也因此得到呵护:刷干净,挂起来用檀脑丸防虫。周一放进当铺,周六取出,支付蒂米叔叔一毛钱利息。就这样周而复始地循环着。
弗兰茜为弗洛黄感到难过。弗兰克一次又一次地拒绝了她,她却从来没有放弃希望。弗洛茜总是在追男人,而男人们却总是在躲避她。弗兰茜的姨妈茜茜也喜欢追男人、但不知什么缘故,男人们都会掉过头来迎接她。不同之处在于:弗洛茜·加迪斯对男人不择食而茜茜对男人有的放矢,态度不同、结果就大相径庭了。
她注意到午后的阳光映照在破旧的篱笆上,显得那么苍白、那么稀薄。她的枕头被阳光晒得暖暖的,被微风吹得香香的,她把枕头放在脸颊上贴了一会儿,才放回自己的小床上。
“标签就像个装饰品,”他解释说,“就像你戴的玫瑰。你看看我的服务生工会徽章。”那徽章颜色暗淡,绿白相间,牢牢地扣在他的翻领上。他用袖子擦了擦徽章。
他预感到自己的生命消耗得太快。小女孩俯身垂头,在熨衣板上静悄悄地熨着衣服,孩子消瘦的脸上挂着温柔的悲伤,这一幕深深地刺痛了他。
妈妈说,“晚年并不那么悲惨。如果他成了世界上唯一的老人,那才真是悲剧可是,他还有其他老人做伴。其实老年人并不是不快乐,他们对我们想要的东西不感兴趣。他们只想穿的暖暖的,吃的软软的,彼此之间可以回忆往事。不要傻乎乎乱想了。如果说有哪件事是确定无疑的,那就是:总有一天我们都得变老。所以,你要尽快接受这个现实。
弗兰茜决定有朝一日也要去看看那些地方。总有一天,她会穿过离她只有几个街区的威廉斯堡大桥,一路走到纽约,找到那些漂亮的地方,在外面好好看看,这样她就能更准确地了解托莫尼失生了。
是的,现在还是星期六,一切都那么数离星期一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这中间还有一个宁静的星期天。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慢慢去想那个棕色碗里的金莲花,想那匹马进在阳光和树荫下洗澡的样子。
跳
虽然他当时不属于凯蒂,但她还是为他感到自豪。
当乐队演奏《甜蜜的罗西·奥格雷迪》时,乔尼亂节性地邀请她跳了一曲。当他的双臂环抱凯蒂的时候,她本能地适应了他的节奏。她知道,他就是自己想要的人。这辈子她别无所求,只要能够看着他,听着他。此时此刻,她下定决心,为了能够和他在一起,就算一辈子给他做牛做马,她也心甘情愿。
结婚的时候,她还是处女,谦卑地顺从了丈夫残暴的爱。他的野蛮行径很早就扼杀了她潜在的所有欲望。然而,她明白正如常言道狂热的爱欲会使女孩子走上邪路。她还明白,一个因强奸被赶出社区的男孩,内心有可能还是个好孩子。她更明白,人们为什么不得不撒谎,偷窃,互相伤害。她了解人类所有可怜的弱点,也知道各种残酷的力量。
她的眼睛是柔和的棕色,清澈而天真。她闪亮的棕色头发从中间分开,垂在耳朵上。她皮肤雪白,晶莹透亮。她的嘴唇柔和美丽,说话的时猴,声音低沉,柔和、热情、悦耳,抚慰着听话的人。她所有的女儿和孙女都从她那里继承了这种高品质的声音。
她在一起很幸福、很快乐。但是,她就像水银一样瞬息万变。尽管坦率得吓人,天真得可甘,但他真的对她一无所知,他也厌倦了和一个谜一样的人生活在一起。对于分手,他并不感到太难过。
罗姆利家族的女人包括:老母亲玛丽,女儿艾薇、茜茜、凯蒂。还有弗兰茜,她长大以后也会成为罗姆利家族的女人,虽然她姓诺兰。她们个个身材苗条,身体柔弱,眼睛充满好奇,声音温柔缥缈。
但是她们是用看似簿薄的隐形钢做成的钢铁女人。
罗姆利家族总能养出个性坚强的女人。诺兰家族总能养出软弱而有才华的男人。乔尼家的人都快绝种了。诺兰家族的男人越来越英俊,越来越软弱,越来越迷人。他们有办法坠人爱河,却总是逃避婚姻,这就是他们颇临灭绝的主要原因。
弗兰茜·诺兰这孩子,集罗姆利家人和诺兰家人的所有特征为一体。她有鲜明的弱点和强烈的爱美之情,这是贫穷的诺兰家人的特点。她既具有外祖母罗姆利的神秘感、进故事的才能、伟大的信念以及对强者的园情心,又有外祖父罗姆利残忍的意志力。她有些艾薇姨妈的模仿天赋,也有些鲁蒂·诺兰的占有致,她有茜茜姨妈对生活和孩子的热爱。她有乔尼的多愁善感,却没有能的绝世美貌。她继承了凯蒂所有的柔情似水,却只有凯蒂一半的坚强如铁。她是所有这些优点和缺点的混合物。
她身上还有更多的其他成分。她是图书馆里读到的书。她是图书馆棕色碗里的那朵花。院子里枝繁叶茂的那棵树是她生命的部分。和深爱的弟弟激烈争吵也是她生命的一部分。她是凯蒂秘密、绝望的哭泣。她是父亲醉醺醺蹒跚回家的耻辱。
她身上有这一切的一切,还有更多罗姆利和诺兰家族人没有的素质:阅读、观察、日复一日的生活。这些素质命中连定属于她,而属于地,是与两个家族任何成员都不同的素质。这是上帝或类似上帝的神灵,赋予每个灵魂独一无二的素质,就像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指纹一样。
“这里有我们湘国没有的东西。尽管这里生活艰难一切都不熟悉,但是、这里有——希望。在祖国,一个人再努力工作也只能达到他父亲的水平。如果他父亲是本匠他可能也会是木匠。他不可能成为老师,也不可能成为牧师。他可能会崛起,但无法超越父亲。在祖国,人属于过去。在这里,人属于未来。在这片土地上,如果一个人心地善良,诚实肯于,不走邪路,他定会心想事成。
“诀窍就是读书写字。你自己识字,选一本好书,每天给孩子读一页。每天都必须这样做,一直坚持到孩子自已会读为止。然后,让她每天坚持读书,我知道这就是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