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兼职公司的一位同事,下班路过来了我家聊了一会儿,当说到关于“共同展业”这事儿时有句让我感到意外,让我一时摸不着头脑。之所以这样说,是我万万没有想到,执行了若干年的两人“共同展业”政策会在前不久有了重大变化:即由原来的绝对平均五五分成变为当事业务员协商为一九、二八、三七、四六……
我因为是兼职,不能保证出勤,所以在早会宣导的政策没有亲耳听到,若不是这位同事当面说给我,指不定还会被蒙在鼓里多久呢。
说到这一政策的执行,大多数人都抱有支持态度,因为这是对知识和劳动付费的更合理分配,具体说可以解释为“新手若因经验不足或者业务不熟练诚聘身边的师傅一起面见客户,即使客户资源是新近业务员的,人家师傅的时间,业务技能和对产品的解读都应该计入成本,得到相应报酬,也符合多劳多得原则”。
虽然销售公司“共展”的人员只占很少比例,但时不时的也会有,公司出台这样的政策也是公平维护新老业务员的利益。另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如若两个共展人员中有其中一人在后面的持续考核中没能存留下来,其中另一位可以提供持续服务,这种状况要比给客户重新指派一名完全陌生更有利于了解客户,提高公司不间断服务的优化选择。
像这类在公开早会上面授机宜的事情以后还会有的,它并不会拉入公司要闻或者以行文的形式去贯通,公司的重点会放在遵章、守纪和对违规严查处理方面,以最大限度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为轴心,针对性地对各级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以获取连续稳定的客户资源做出适时调整。
这个导向应该说是积极的,是能起到严格内部管理和维护公司形象以及客户利益作用的。
从我自己来说尽量寻找机会与能正常参会的同事多沟通,尽量不要给自己在展业中留下应知却不知的空白。今天就说这么多吧,今后看行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