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创作文,文章名字其实想了几个,一时没定下来,就随便叫这个。其实还有个名称我也很喜欢,就叫“爱莲说”。
(一)
七月,北京。
正是暑假里最慷慨的时光。我经常的消遣活动便是在下午奔赴中科院xx所的篮球场。
一路上,两旁的合欢树趁暑气稍减,呼扇着叶片,像千手观音似的,仿佛在给自己物理降温,同时也扇起了沿途各式野花雌雄蕊间藉以传情的花粉颗粒——难怪“爱情”和“受精”如此相近,在植物的世界里,这分明就是一回事——这便使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容易诱发艳遇的信息素。
我和你的两次偶遇,便发生在这暑期的篮球场。
那天我打完酣畅淋漓的一场球,正漫不经心的往外走,遥见你推着山地自行车(车把上挂着篮球)从门口走进来,你穿着白色的T恤,清新的运动长裤,限量版的运动鞋,一阵清风裹挟着斜阳的柔光拂过你面庞,吹动你几缕发丝,你看起来飘逸而充满活力。随着距离拉近,我的心跳已渐失速。
“嗨”,我按捺住心中激动,尽可能自然地冲你摆了摆手。
“嗨”,你回应,并对我报以露齿的微笑,然后向球场走去。
第一次偶遇就这样结束,短暂而遗憾。尽管我思忖着是否折返回去,跟你再多说两句,奈何没有合适的理由,只好拖沓着前行,同时在心里安慰和补偿自己:既然你在这里打球,我就还有机会再见到你。
接下来的日子,我守球场而待红颜,与两千多年前靠着大树等兔子的那位仁兄遥相呼应,与其不同的是:我,成功了!
我每天拿捏着你上次去球场的时间出现,却一连几天不见你身影,直到有一天我刚走进大门,见你推着车迎面匆匆走来,你额头上微现汗珠,双颊绯红,像王菲的晒伤妆,显然是运动后的状态——看来我来晚了。
彼此打过招呼后,我争取到了你短暂的停留。
“怎么你要走了?”我无不失落的说,“不再打一会?”
“啊,我有点儿急事儿先走了,下次吧,拜”。说完你低着头,浅浅一笑,一脸娇羞。
“嗯,拜拜”,我故作轻松的说,还想再多说点什么,却已语塞忘言。
我扔下车子,踅转出门口,偷偷目送你背影许久,心中暗忖:咦,怎么有急事也不骑上车走?
和你的第二次偶遇,我成功地多说了“两句”(貌似也仅有“两句”)。
后面的几天里,我又没有见到你。好像你从我的世界消失了。
于是,这就是整个高二暑假里我和你唯二的两次交集,再之后我到母亲的饭馆帮忙,暑假剩下的日子里,我都没有再遇到你。
遗憾的是,我还不知道你准确的名字。直到我和你像文件一样被拖进了高中最后一个学年的文件夹。
我从来没有对开学这么充满希望,因为开学了,便有希望能看到你,尽管常常只是你或早晨或放学,骑行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