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ST热电,股票代码:600719)6月7日10点34分盘中打开涨停,现报4.84元,成交4057.25万元,换手率2.10%。该股之前于10点31分涨停。
ST热电于2022年6月3日发布公告称ST热电和控股股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控股股东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进行立案。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证监处罚字〔2022〕10号)。
告知书显示,ST热电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拟对ST热电及其控股股东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ST热电与其控股股东存在较为频繁的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缺乏独立性。大连热电与热电集团因经营业务需要经常发生煤炭买卖关联交易。
经查实,2021年10月末,大连热电在存煤已经满足冬季供暖期用煤需求情况下,又支付1.6亿元为热电集团购煤,占大连热电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51%。截至2022年4月22日,热电集团已将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归还大连热电。大连热电应当及时报告、披露上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但其未履行上述义务。拟对ST热电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此次证监会在立案调查仅仅十几天后就对上市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以往案件中十分少见,如果ST热电没有提起行政复议预计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很快就会下达。由于在违规曝光后ST热电股价不跌反涨,更是在近期创下了两年来股价的新高,因此预计符合条件的亏损投资者较少。
就在4月14日,ST热电发公告称,将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不到半个月就宣布重组终止。此次被立案调查,对公司的重组预期来说,更是雪上加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及其最近3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能存在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刘鹏律师表示,于2021年11月1日-2022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热电,并在2022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投资者,均可以向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报名参与索赔。凡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均可积极报名参与维权挽回损失,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准备的材料也较为复杂,万一错过时效则获得赔偿的希望基本归零。
公开资料显示,ST热电成立于1993年,于1996年上市。主营业务是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共有电力、工业蒸汽、高温水和居民供暖四个品种。供暖价格由政府物价部门确定,工业蒸汽、高温水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电价随电力市场交易变化。生产主要原料是煤炭,依靠外部采购获得。
数据显示ST热电2021年营收达6.6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大亏1.1亿元。2022年一季末资产负债率达76.8%。ST热电净利率常年处于低位,2018年-2020年净利率在0.37%-1.47%之间,2021年净利率为-21.71%。ST热电2022年第一季度营收约3.9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8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