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选举投票,按逻辑是一种权力让渡,而不是权力表达!
权力表达,意思是投票人是国家权力的所有人,通过投票来表现这种权力所有权。
权力让渡,意思是,将自我的权力通过投票这种契约形式,让渡给候选人或党派。
前者(权力表达),国家权力始终在投票人手里,后者则权力让渡后(投票结果完成),投票人即丧失权力所有。
按照现实西方的政治实践,投票人在投票完成后无法主导国家权力的运行,所以,西方的选举投票就是一种权力让渡。
那么权力让渡的体制下,投票人有多久的主权掌握的时间呢?
——在投票前,是上一个任期,投票人的权力在上一轮投票过程中被让渡给上届候选人或党派、所以投票人不拥有自己原有的国家主权权力部分;
——在投票完成后,权力已经让渡给下一届任期的候选人或党派。所以投票人也不拥有自己原有的国家主权权力部分;
所以,西方选举体制,投票人本人拥有多长时间的国家权力?
答案是:以美国体制为例,每个投票的美国公民,每四年,在完成投票的一刹那间才拥有所谓的国家主权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