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市,杨女士用顺丰向北京寄10斤燕窝,并保价20万元,谁知燕窝抵达北京后被破损。杨女士将顺丰起诉到法院,要求按20万的保价进行赔偿,经法院审理,诉求得到支持,但顺丰不服,认为破损并不影响药用价值,不能提供价值证明,不应该赔偿20万。
此事件一出,引起了很大的热议,很多网友都表示,因为保价,肯定得赔偿,不然保价干什么呢?王小嘉想,法院支持肯定是因为保价,然而顺丰却不服,你认为20万的赔偿合理吗?
很明显,顺丰是存在着过错的,只是因为赔偿过高,他们接受不了,说白了焦点还是在数额的问题上,法院都支持了,只不过想数额降一些。
对于顺丰来说,顾客要保价,肯定是担心燕窝在运输途中被损坏,所以出1000元保价,而顺丰呢?既然明确了那个顾客的意图,就应该在运输途中有所防备,或者是标注,不要发生损坏的情况。
而现在事实是什么样呢?保费也收了,物品也损坏了,你说作为一个消费者,此时会怎么想呢?收保价的时候说的好好的,结果造成的损坏物品,他当然要理赔呀,这是有理有据的,法院一看,肯定是支持消费者。
消协认为,既然顺丰已经接单了,就应该按照签单的保价为准,顺丰速递方却要求出示燕窝的价值证明,认为价值没有20万,此事就赔偿问题还在进一步的商榷之中。
只是事件一出,对于顺丰来讲,是很负面的一件事情。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也是影响极不好的。签单收钱的时候认,赔偿的时候就不接受,这种做法明显是存在着出入的,对于消费者和顺丰双方来说,都感觉是烦不胜烦,但事情还是要论出一个结果来,这就看法院的最终判决。
有网友说,这次事件是顺丰自己黑自己了,怪不得别人!王小嘉想这种事件的负面效应,给顺丰带来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要王小嘉来说,这种事情就尽快的解决,不能因为一件事情而影响了,整个企业的形象,这个才是重中之重,再说自己也本是存在着过错的,解决好此事,维护好企业的形象最重要。
而对于客户而言,客户在消费的时候,其实是对消费是有一定的评价的,商家应该设身处地的站在客户的角度,来把产品服务做好,不要让客户有所负担,这样产品推开的局面才会步步顺利。
顾客在使用产品或者是体验服务,都会有一个满意度的评价,而此时的评价,客户就成了你的代言人!
作为商家来说,要考虑的事,应该让客户成为你的好的代言人,不要成为负面消息的代言人,而这个事件当中,企业在大众面前起到了负面形象,对企业发展来说应该是尽量避免的,因为这么做是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
因此,客户就是你的代言人,企业必须重视你的每一个代言人,让代言人触发好的传播,这才是企业应该做的事情。
有一个150定律,说的是每个人的背后都影响着150个人,不论好坏,如果传出的信息是正面的,那么他将免费的为你的产品做宣传,如果是坏消息,那么同时它也阻碍了150个人,成为你的顾客的可能性。
所以我大家应该培养好的代言人,客户对你的评价非常的重要!看完你有什么启发呢?想看其他的干货可以百度王小嘉的博客,查看其他文章!也可以私信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