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会在某个夜晚赶场似的参加几个聚餐,或者是一顿喝完之后换个地儿重整山河。酒桌上的那份激情豪迈、酒精作用下的信心爆棚以及醉眼迷蒙里的美好愿景都强力地激发着潜能一杯杯地干起来——好不尽兴!
也常常在第二天一早头疼欲裂,灰头土脸地到办公室趴着不能进入工作状态,临中午都还没有食欲。那种大病一场的难受也令自己后悔昨晚的侠客风范,内心还真嘀咕了再不喝多的意愿,并小小地下了点决心——不过,知道自己改不了,下次喝多依然在所难免。
尽兴的时候自然痛快淋漓,不来个一醉方休就显不出哥们感情似的。遭罪的时候呢就只有自舔伤口,伴着天旋地转的头疼和翻江倒海的胃肠紊乱,说不定还有家人的白眼和抱怨。
看来,想尽兴就得遭罪。很多时候,有些人明知道会遭罪却也要尽兴,愧对朋友的事情绝不能做,这无关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因为,自己的面子必须有,朋友的面子必须给。
那么是否可以这么说:“尽兴是因,遭罪是果呢”?
其实,尽兴的方法有很多,不只醉酒一途。遭罪的原因也很多,不只醉酒一个。所以如果换一种尽兴的方式,也许就可以不必这么遭罪!
清醒的时候或者说没喝的时候自然是懂得这个道理的,一般在临喝前都会给自己打个预防针,提醒自己千万别喝多,甚至采取点预备措施以备喝多。及至到了酒桌,前几轮的谦虚过后,便露了峥嵘,特别是朋友比较对路的,自然就加大了步伐,加快了进度,哪里还有控制的意念,满满都是尽兴的激情澎湃,还是落得个第二天的遭罪……
我想,这人和人是有区别的,人和人又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所以有些人很难尝到尽兴的滋味,因为过于理智,有些人却经常在一起尽兴然后分别遭罪,因为感性,起于投缘。古人云,人生得欢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有良朋在座,有美酒在握,即使没有佐酒的佳肴,就着友情与激情,实在也是人生一大幸事!
忽然想到一个词,叫做痛快。痛并快乐着吗?也许是,不过也可以理解成,痛就是遭罪,快就是尽兴,所谓快意人生大概如此吧。所以我们的祖先早就替我们把尽兴与遭罪用一个词精炼地概括了——痛快!
还有一句话叫做君子之交淡如水,如果是一般的关系或者只是生意场合的应酬就不必太过豪迈了。可是,这样的场合往往还真没少喝,甚而至于有风萧萧兮易水寒那种舍身取义的意境了,但这里真没有尽兴的概念,遭罪却是必须实实在在地承受。只有痛,没有快,岂不冤哉!
如果,朋友相聚觉得水不够表达情谊之时,来点酒助助兴无可厚非。有句话叫做宁可伤身体,不可伤感情,这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在此,还是希望兴可以尽得多一些,罪必须遭得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