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偷来一朵花

我不会想要时光再重来。假如时光重来,我可能就不会爱上她。

                                                              ——景行

同居长干里,两小嫌无猜。

我与倚歌从小在一个小镇上生活。这是后来才知道的事。五岁之前我不知道小镇上有那么可爱的女生,她也不知道小镇上将会有男生对她如此之热爱。

五六岁的小男生对比自己大两三岁的孩子很是推崇。他们说,男生只能跟男生在一起,女生只能跟女生在一起,同龄小朋友对此深信不疑。身为教师的父母常教我如何为人,我很清楚其中的弯弯道道,却也没有打破这美丽的和谐,因为我还想在这个小镇的男孩帮中混下去,不想得罪了老大哥们;而且除了我的母亲,确实没有让我热爱的女性。于是也就一直与男孩们在一处玩耍。

倚歌的母亲明阿姨与我的母亲关系甚好,明阿姨经常来我家串门,我的妈妈也乐于和明阿姨逛街购物。我早从明阿姨口中得知她有一个小女儿名叫倚歌,也很想见一见,只是心性太傲娇,总觉得这件事不能着急才好,也就顺其自然,一直不得相见。或许从前有过一面之缘,也不知道她就是倚歌。

树下初相见,街前曾相逢。

五岁时盛夏,在电风扇前吃着冰棒,无事可做。那时候村庄里的网络还不发达,电视节目对于五岁的男孩来说也没甚意思。炎热夏天里躺在竹编的凉席上,宁听蝉鸣,也不愿动笔写作业。父母也没嫌弃我懒怠,只道假期理应好好休息。明阿姨来电话,约母亲出门聊天吃西瓜,母亲询问我有意向否?我连忙回答:“有,有。”于是母亲骑着自行车在我出门,外面热虽热,但热一会就有解暑的西瓜可吃,还能见一见一直蒙着面纱的倚歌,何乐不为?

目的地在一片树荫下,明阿姨搬了四只小马扎,西瓜切好等着我与母亲来开吃。有名小女孩站在槐树下,背对着我,像是在嗅闻树叶的味道。应该是倚歌。母亲毫不见外地坐下吃西瓜,我略拘谨并未有所行动,母亲冲我使眼色,我瞥见明阿姨在坏笑,无可奈何。心下思量:倚歌是我接触的第一个女生,还是明阿姨的女儿,留下个好印象总归是没错的。于是便有些局促不安。风从她的方向吹来,似有似无带着她的馨香。她的头发软软地搭在肩头,有种说不出的温柔。她穿素蓝色连衣裙,显得大方娇小。我心下痒痒,想看看她的模样,于是轻声叫道,“倚歌。”

她回过头来,微微弯曲的柔软头发在空中划出小圈的优美弧线,风将她的裙摆送向我的方向,像是她整个人都要奔我而来,阳光透过枝叶斑驳地洒在她的脸上,衬得她肤如白瓷。她看着我,也叫我的名字,“景行。”一笑,露出洁白而健康的牙齿。她并非很瘦,婴儿肥使她可爱而立体。 顺带一提,她的声音好听极了。我第一次庆幸我母亲给我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高山仰止,景行景止。她叫我名字的时候,我觉得我的名字带着一点点热牛奶的香气。

我感觉我的脸颊有些烫,便拿手掌摸了摸,奈何手掌也是烫的,下意识撇撇嘴,竟惹得她轻笑出声,这下更加尴尬了。明阿姨吐出西瓜子,说:“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景行越长越俊,我家闺女也不差。”母亲与明阿姨两人相视一笑,倒像是密谋了许久的阴谋得逞。明阿姨发话喊和倚歌过去吃西瓜,我在原地半晌不知手脚往哪里,她便走过来牵了我的手,柔软的小手搭在我的手心,我的心脏仿佛要跳出喉咙。我支吾着说不出话来,不知是何感觉,只觉此间情景妙不可言,真是胜却人间无数。

我坐在小马扎上小心翼翼地吃西瓜,生怕她觉得我吃相威猛而心声厌恶,这倒是感谢我母亲为我生了一副好皮囊,暂且不论内在,金玉其外还是可以保证的。母亲柔声说道 :“景行啊,往后要好好保护小倚歌哟。”

我赶忙咽下一口西瓜道:“放心,我一定好好保护倚歌。”

两位女士听了之后咯咯笑起来,我没说话,只是在心里郑重发誓。侧过脸偷偷去看倚歌,发现她耳畔绯红。我按捺心动,小声问倚歌,“你认为我在说谎吗?”公主终于回过头来看我说:“不,我相信你。”

不知此刻她所想为何,脸上的晕色却比我更胜一筹。


丽日千层艳,孤霞一片光。

认识了倚歌,又有母亲与明阿姨牵线搭桥,我便经常找倚歌。同龄的男孩子对此颇为不齿,我也不在乎,自己开心就好。

六岁的时候,我终于步入正式的校园,踏上一条终身学习的不归路。倚歌与我同级同班却非同桌。好在我母亲与明阿姨有好关系,我们可以一起上下学。

那年六月,我们有一次出游。我父亲和她父亲陆叔也很能攀谈得来,经常在一块喝酒吃肉,间或说说母亲的坏话。父亲们又在一处喝酒了,母亲们不跟父亲们计较,带上小孩子驱车去邻近的城镇游玩。

晨间出发,通向一条未知的道路。我与倚歌坐在后排,趴在车窗户上兴致勃勃地欣赏风景,时不时地指点江山。眼望之处是一片绵延不绝的绿色,间或点缀白或紫色的野花,若此景一直延续,也就失去兴趣,可眼角惊鸿一瞥,大片鲜红色花朵突然闯入眼帘,成为视线中的主角。我和她皆被这强烈的色彩对比所震慑,不由得发出一声轻呼。明阿姨善解人意地打开车窗,使我们得以看分明。一开车窗,带着甜香的风猛烈地灌进来,我深吸一口气,香气直抵肺腑,红花鲜艳到极致,似乎下一刻就要颓靡。倚歌的眼睛一眨不眨,似乎被眼前的美景惊呆了。

车子并未停滞,母亲与明阿姨热情地攀谈。大抵女士对花朵没有不动心的。母亲说红花为玫瑰,当年父亲追求母亲的时候,也正是长久不断的玫瑰花才打动了母亲的凡心。

我问倚歌,“你喜欢这种花吗?”

她微微笑起来,瞳仁成羞涩的弧度,说:“喜欢呀,花朵好看,也是香香的呢。”我凑近她,在她耳朵旁说悄悄话:“那我送你一朵好了。”她眼睛亮亮的,惊喜道:“真的吗?”我拍拍胸脯说,“当然。”她笑得更加开心,说:“好,那我们可是说好啦。”

我已在心中思忖如何得到一朵玫瑰,直接伸手向大人索要显然不够浪漫,心也不诚。忽然心生一计:那干脆偷来一朵好了。

不不不,爱人之人所做的事,怎么能叫偷呢?我这样安慰自己,豁然开朗,也就开心地享受与倚歌的周末。

那天游玩回来,周末便结束了,又到了该上学的好日子。但是那一周我心事重重,愁眉不展,旁敲侧击地向旁人打听那日看到的玫瑰花田的具体位置,有无人看守等等。甚至还画了只有我才能看懂的景行版世界不通用地图。

时间过得很慢,但它终究是在流逝的。周五放学之后,又将会是一个愉快的周末。我和倚歌慢慢走回家,谈论白天遇到的趣事。平日周六我会跑去倚歌家里和她一起写作业,当然啦,我很绅士的,都会提前跟倚歌打声招呼,免得人家有事不在家,我白白跑了个空。风吹起倚歌的小小长裙,露出她一截白皙紧致的小腿。倚歌理了理头发问我:“景行,你明天还来找我写作业吗?”她声音微颤,分明有隐约的期待。

那样湿漉漉又温柔的眼神,我几乎要抵挡不住,一口答应。我狠下心,不去看她的眼睛,对她说,“倚歌,我明天有点事,不能早上过去了,晚些时候再去找你,好吗?”开玩笑,我景行身负要事,要为我心爱的姑娘偷一朵玫瑰花来,这点诱惑,怎么能难住我?

倚歌点了点头,说:“好。”

你看,她总是那么温柔。不管他人做的决定对她好还是不好,不管她开不开心,总是最大限度地理解与接受,这样的姑娘,怎叫人狠心拒绝。

怀着一路心思,终于与倚歌分别。我不敢再与她多待一秒,生怕藏不住这小小秘密,赶忙回家。吃饭的时候,又向母亲隐晦地打听玫瑰花田的事,尽量沉住气。吃了晚饭,我早早睡下,为明天的跋山涉水养足精神。不忘准备面包作为干粮,私藏了五块钱应急。


晨起动征铎,客行悲故乡。

翌日大早,约八点半。我谎称我们男孩子们有集体活动便匆匆出门,母亲也没怀疑,只是叫我注意安全,于是我怀着对未知路途的惴惴不安动身了。

开始我一路小跑,出了村庄,风起,大块大块的麦田涌起层层波浪,雾气弥漫,有伯伯为冬小麦浇最后一次水,不久之后便要丰收。母亲说若要长途跋涉,不可心急,信步方能得长远。我也遵从着做了,不敢跑太快,怕后劲不足,没力气将这段路程走完。想想倚歌的面容,春花秋月般温柔,便也好像有了无穷动力。我没有手表,自然也不知时间,只是觉得太阳渐渐往我的头顶上去,风也热了,路上行人稀少。我拿起不通用地图看,不知此身在何方,心下有一点点发慌,想起上周对倚歌许下的豪言,还是一步一步往前。

不知走了多久,竟看到了村庄,名南琉璃。我实在累了,便坐在路边石头上休息,擦一把汗。常听老人将山精野怪吃小孩的故事,虽然青天白日,光明正大,我心中的还是有些发憷。甩了甩脑袋,觉得肚子咕咕叫,拿出面包来吃,一边看脚下的虫子走来走去。吃完面包,我拍拍屁股上的土,决心去南琉璃寻水,顺带问路。

村口就有小卖部。我走进去买了一瓶矿泉水,借着找钱的空当打听玫瑰花田的位置。老板娘说不远了,出了村子往南走便是了。我也放下心来。问及时间,原来已经十一点一刻。算了算,走了将近三个小时。老板娘问我:“你去玫瑰花田干嘛呀?”我只是神秘一笑,答:“我去干一件大事。”

拎着一瓶矿泉水晃晃悠悠地走出村头,向南走。走了好长一段,不见目的地,困意却上心间,眼前景色模糊。太阳好大。老板娘说向南走不远,莫不是骗我?我悲从中来,心想:如果带不回玫瑰花,岂不是在心爱的姑娘面前说谎?听父亲讲过尾生的故事,大抵是说尾生抱柱死,遵守约定,坚贞不渝,而我真心喜欢着倚歌,连一朵玫瑰花都不能带给她,岂不是再也没有脸面见倚歌了?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眼睛湿湿的,眼泪与汗水混在一起,狼狈极了。扔下矿泉水,不管不顾向前奔跑。山精野怪尽力来吃我吧!如果我力竭而死,好歹是一名壮士,而不是违背约定的小人!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看见不远处的红色花朵是,我以为是在做梦。闻见了空气中花的甜香,才知道是真的,真的找到了玫瑰花田!我整理衣襟,缓缓走近。

无人看守。该是谁也不会想到会有痴情的男孩为他心爱的姑娘不远万里来偷玫瑰花。玫瑰花田被一排凶猛的铁丝网围着,好在我费一点力气就能跨过去。目光在万千花朵中流连,选了一朵盛放着的,却不知道玫瑰带刺,不小心被它刺疼,也不恼,只是小心地折下,茎刺多,我只能捏着底端。再次跨过铁丝网,稍作停留,轻轻嗅闻玫瑰花的芳香,想象着倚歌收到玫瑰花时的神情,我开心极了,腰也不疼了,腿也不酸了,反身往回走。

回去的路比来时的路要短,大约是我卸下重担,浑身轻松的缘由。很快便走至南琉璃。我也不饿,也没有在这里流连,现在脑子里面唯一想着的是尽快把花送给我的倚歌。端着玫瑰花,我不敢奔跑,生怕折煞了手中的美人,于是便大踏步地快走。走了好长一段路,终于看见我们的村庄了,可我不是满心欢喜地找倚歌去,而是踟蹰不前,发起愁来。

如今我浑身狼狈,是否应该折回家先整理衣衫?可这样一来就免不了父母发现我手中的玫瑰花,盘问其来源,我也不好解释;可若是不休整一番,我这般狼狈模样,岂不是会引得倚歌胡乱猜想?再者明阿姨跟我母亲向来无话不说,被明阿姨瞧见了也大大不妙。我一时陷入了多难的境地。

如何是好?

倚歌看见我这副模样,假如我对她说实话,她知道我千辛万苦为她偷来玫瑰花,会不会很感动呢?我看着奄奄一息的玫瑰花,心一横,朝倚歌家奔去。


风吹窗帘动,言是玉人来。

站在倚歌家门口,我的心怦怦直跳。花朵虽然无精打采,但也努力维持她的风采。还好,还好。我整理心情,镇定地走进去。院子里面没人,有风起。我犹豫一会,想喊倚歌的名字,倚歌却从屋子里跑出来,叫我的名字:“景行!你真的来啦?”

我笑笑,走近她,她一边说着:“景行,刚刚我想你今天什么时候来,忽然起了一阵风,我以为是你来了,赶紧出来看,结果你真的来啦!”她话语中有难掩的欢快。

我问她:“倚歌,还记得我们玫瑰花的约定吗?”她点点头说:“记得”。我将玫瑰花递给她,说,“我履行约定来啦,诺,你的玫瑰花。”

她的眼睛被花朵点亮,嘴角也开心地笑。我珍视的姑娘开心地跳起来,踮起脚尖抱住我的脖颈说:“景行,谢谢你!你送我的玫瑰花真漂亮!”女孩的馨香萦绕在我的鼻尖,我的心脏咚咚直跳,偷偷地伸出一只手环住她的腰,希望这个抱抱可以维持更长时间。

可惜了,倚歌松开我,接过玫瑰花,拿玻璃瓶子接了些清水,将玫瑰花放置好。我问她,“你妈妈没在家吗?”倚歌回答没有,一边走近我,兴许是觉得我的发型有些乱,伸手帮我整理头发。她问我:“景行,你白天去哪了呀?”我回答:“八百里加急,我给你送花来了。”这个回答使她咯咯笑,我松了一口气,看着倚歌开心,我也开心。

我俩趴在桌子上看玫瑰花,花枝得到了水分,伸展起来,好看极了。倚歌弯着嘴角问起我作业进度,我答我还丁点没碰,她开心道:“那明天早上来找我写作业吧,我正好也没有写呢!”

我答,“好。”心中甜滋滋,开心得不得了。

原来我的姑娘,也在以她的方式喜欢着我呢。


此中偏重客,君去必经年

早春的玉兰如同白玉砌成,满树花开,美不胜收。我沉底沦陷,趁夜色摘来一朵,捧在手心。花朵散发凛冽清香,带有露水的凉意与遗世独立。我飞奔回教室,为毁灭了这灭世之美的罪过而惊惧,心狂跳不止。拐角处却突然撞见我心爱的姑娘。她眼中带月色,疑惑地望向我,问我从何处来。我未及只言片语,只颤抖着将白玉兰别在她的鬓发间,在她眉心印下一吻。人间绝色配心中绝色。

对她的思念宜用簪花小楷书写,配上好的宣纸,落笔时言吾欢亲启;用烛火将蜡粒融化,封口处放上路边采来的早小菊,倒上融化的蜡粒,将想念封印在信中。

那时为搏美人一笑而万水千山为她偷来玫瑰花的孩童已经长大,温柔的小女孩也出落成美丽的姑娘,我将她保护得很好,她的目光依旧清澈温柔。

而今我愿偷来一朵碧桃花赠与她。配上苏绣的手帕,裹上一只青翠的玉镯,作为新婚之礼,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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