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题以及我们赋予它的意义,不过是社会意义下所创造之现实,这个现实通过在语言中共同合作之行为而延续。
2. 个人或事件是一个实体,它在语言中被界定,包括困扰、关切、抱怨或警戒的事情,想要有所改变以及可能一直试图去改变的事。界定问题是人们惯有的立场。它是试图解决问题的人们所赋予的意义及发展出来的叙事。我相信每个问题对于它所来自的沟通和语言原型而言,都是独特的。
3. 与实证式观点看待问题截然相反的是,后现代语言系统把问题(包括诊断病因的术语和范畴)视为并非由事件或某人所引起的客观化实体。问题不再存在于由空间或社会意义所界定的单位中,诸如个人、家庭、工作团体或小区。
4. 看似可辨识的客观现实——问题,不过是叙述的产物,是社会建构的产物。问题不能与观察者对问题的概念化过程分开。我们赋予问题的某些特征,例如,在某个成员身上看到的人格失调,或我们在某些人或家庭里看到的病态模式,都不是问题或系统的特征,而是我们所赋予它们的特征。然后这些特征变成自我验证。此外,问题本身——那些经历问题的人所做的定义、描述与解释,永远是变动的,它们并非一成不变。任何行为及对行为的描述会不断再修正。
5. 问题所拥有的多重定义,就如同围绕着此问题而被涉入进来的系统成员一样多。对于一个问题的观察、描述、理解以及诠释有多少,包括对其原因、发生地点和想象的解决方式之想法(以及治疗师的角色相对于问题),那么这个问题跟自已,或跟彼此沟通的牵涉程度也有多少。每个问题被视为一组独特事件或经验,但唯有在社会交流的脉络下才会产生意义。每个陷入困境的人,对于这个困境如何形成、它是怎么回事、应该归咎谁,以及该采取什么措施,自有其看法。这其中包括治疗师的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