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1723?——1763),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芹溪居士。
曹雪芹的生年不详,但卒于壬午除夕。根据唯敦诚的《四松堂集》稿本挽曹雪芹诗,有“四十年华付杳冥”之句,今定为曹雪芹死时年四十,应该生于1723年,即雍正元年。
曹雪芹的家世很是神奇。若要用一个词来形容曹雪芹的家世,那就是“贵贱之间”。曹家原籍在东北铁岭,满族建立大清帝国期间,曹家沦为“包衣”人,就是旗人的家奴。家奴身份本是不幸的,但曹家跟的主子,是正白旗旗主多尔衮。进关以后,曹家也跟着得势,日益兴旺。清朝有句话叫“不分满汉,但问旗民”,曹家虽然不是满族血统,但是却属于正白旗,所以后来的曹雪芹也算是八旗子弟。
清朝统治者入关后设立了内务府。内务府的官员都是皇家的家奴,他们替代了太监,处理皇家的各项私事。内务府的人,虽然无法摆脱奴隶身份,但他们与皇家关系非常密切,从物质生活到做官的出路,都比一般的汉人,甚至比满人都要优越得多。他们往往被派遣担任某些经济要职,成了皇帝的“钦差大员”,地位很高。曹雪芹的家族,就是这“又贵又贱”的奇特家世中的一个。
曹雪芹的曾祖父叫曹玺,他的妻子孙氏是顺治帝第三子玄烨的教引嬷嬷,皇子玄烨和曹雪芹的曾祖母孙氏的感情非常深厚。玄烨继位后,是为康熙皇帝。为了答谢孙氏的养育之恩,就派遣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到南京做江南织造监督。
这个江南织造监督,官府在南京,主要为清代皇室采办绸缎、布匹,还兼管过盐务和铜的生意,是个绝对的肥差。随着康熙朝的六十年盛世,曹家也享受了半个多世纪的荣华富贵。康熙帝六次南巡,曹家四次主领接驾,康熙帝就住在织造府中。这兴师动众的接驾无疑代表着无上的荣耀,但也使得曹家为应对这种巨大的场面造成了日后的亏空,埋下了无穷的祸根。
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曾是康熙的伴读,后来又做了康熙的御前侍卫,才智过人,擅长骑射。曹玺去世后,康熙就让曹寅先到内务府任职,然后担任苏州织造监督,后来就继任江宁织造,并兼管苏州织造事务。曹寅来到苏州后,在当地结交了许多诗人和名流,工作之外,还热衷于参与文学艺术活动。第一部《全唐诗》的巨编,收集诗篇近五万首,就是由曹寅主力编印的。曹寅是藏书家、书法家,也是一位诗人,他的创作还得到了当时一些高级名家的赞赏。曹雪芹的文学天赋,或许就是从他祖父那里打下了基调。
在康熙的恩宠下,曹家在南京度过了半个世纪荣华富贵的日子。《红楼梦》中描写的环境,刚好能和曹家早年的生活对应上。《红楼梦》开头的僧人携那块“通灵宝玉”下凡要去的地方,是“昌明隆盛之邦”,对应到曹家就是康熙盛世;“花柳繁华地”对应到曹家就是南京;“诗礼簪缨之族”“温柔富贵乡”,当然就是曹家的江宁织造府。
曹寅五十五岁时因病身亡。曹寅死后,康熙帝命他的儿子继任江宁织造,但他的儿子刚上任两年,也突然病亡了。这时曹寅的家庭成员只剩下婆媳二人,康熙帝于心不忍,下令命曹寅的弟弟给嫂子过继一个儿子,并由他再次继任江宁织造。这个被选中的小孩叫曹頫,他就是曹雪芹的父亲。
作为“真孙”的曹雪芹,受到了祖母的百般疼爱,但是一方面他又不太受父亲喜欢,这一点和《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倒是颇有些相似。
不过曹家的兴盛并不能长久,正如《红楼梦》中曾“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贾府,走上了由盛转衰的道路,现实中的曹家,也即将迎来厄运。
1722年,康熙皇帝驾崩,曹家依靠的这棵大树轰然倒塌。最关键的是,曹家在政治上赌错了,他们把赌注押在了八皇子身上,而最后胜出的是四皇子胤禛,也就是后来的雍正帝。雍正上位后,开始动手对各方进行清洗,其中就包括曹家。也就是从此时开始,曹家无可避免地走上了一条衰败之路。
而曹雪芹,正是曹家开始衰败时出生的。
曹雪芹在雍正二年出生。这时的曹家已经不太好过,织造库亏空高达八十一万两,而且正值江南罕有的大旱,还闹了蝗灾。但巧合的是,就在曹雪芹出生的三天后,五月初一这天,突然天降甘霖。曹頫给曹雪芹起的名字叫“霑哥儿”,“霑”字上头是个“雨水”的“雨”,下头是三点水的“沾”,有雨水充足的意思。
曹雪芹的出生可以说有些“生不逢时”,他只赶上了曹家的最后一小段辉煌。而“生不逢时”也是《红楼梦》中多数人物的处境,小说中的贾府,也已经处于“末世”阶段。
雍正四年的十二月十五日,曹頫被罢职;十二月二十四日,在百姓们举行“祭灶”的大礼之日,雍正下令,查抄曹頫家产、捉拿曹氏家人。圣旨中写道:“江宁织造曹頫,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企图隐蔽,有违朕恩,甚属可恶”。但等看到曹家的家产清单时,雍正看了都有些不忍心。因为与当时的高官大户相比,曹家的家产实属不多,家产清单中甚至还有当票。于是雍正把在京的一处住房拨给了曹頫家,曹雪芹在北京的生活也就此开始。
小曹雪芹在北京的住处在外城偏东,崇文门外南边一个叫蒜市口的地方。院子一共有十七间半房屋,在北京是个最简单的“四合院”的规格。因为曹家家道中落,所以只能居住在外城,而非内城,但正因如此,小曹雪芹比内城和皇城里的孩子们,更多接触到了“闲书”和“杂学”。
曹雪芹是个从小聪慧的孩子,他讨厌要学的那些“正学”,而喜欢“杂学”。居住在外城的小曹雪芹,常常冒着风险自己去求索一些“杂学”书籍,这也引起了长辈的斥责。《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也“愚顽怕读文章”,喜爱诗词,被长辈视作“不务正业”,挨过不少打骂,这和小曹雪芹也是颇为相似。
直到小曹雪芹七岁时,家境日益好转,曹雪芹逐渐恢复了“公子哥儿”的身份与生活环境。乾隆皇帝即位后,曹家的亲戚和熟人们一改往日被打压的困境,开始升官加爵,曹雪芹重新变成了世家公子,开始了“锦衣纨绔,饫甘餍肥”的生活,成了当时“八旗子弟”阔公子中的一员。
曹雪芹从小就“不务正业”,到了少年时期,他又爱上了诗词和戏曲艺术。诗本属“杂学”,戏曲更不入流。于是曹雪芹也迎来了最严厉的家法——圈禁,也就是被禁足在家了。
《红楼梦》中的贾宝玉经常被长辈称作“孽根祸胎”“混世魔王”,常被父亲教训,曹雪芹也被视作“不服管教”“不肖子孙”,不过二者之间的共同点还不止于此。
少年曹雪芹曾在表叔家,读到了祖父曹寅遗留下来的藏书和诗篇。其中有这样的诗句:“茫茫鸿濛开,排荡万古愁。纵横捭阖人间世,只此能消万古情。”这里的“情”,不局限于小情小爱,而是存在于世间的,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各种细腻的情感。中国古语却用带有些贬义的“多愁善感”来形容它,正如形容《红楼梦》中的黛玉。但谁又能否认,葬花的、诗才极高的黛玉,其实是比他人更早地具有了生命意识,有一颗体察世间万物的美好心灵呢?
曹雪芹也是一个这样的人,他把自己的真情抛洒到了万物中,“与花鸟同忧乐,与木石为弟兄”。其他人不理解他,于是用“痴人”“怪物”形容他。《红楼梦》中率真的宝玉也是这样,仆人曾笑话他:“时常没人在跟前,就自哭自笑的;看见燕子,就和燕子说话;河里看见了鱼,就和鱼说话;见了星星月亮,不是长吁短叹,就是咕咕哝哝的。”宝玉被评价“疯傻痴病”,曹雪芹又何尝不是呢。写宝玉,曹雪芹也是在写自己。
不过,曹雪芹没能这么一直这么“纨绔”下去,他的“公子哥儿”生活即将彻底结束。乾隆三到五年,朝堂又掀起了一场惊涛骇浪,曹家又被牵连了,再次被抄家问罪,这次比上次更为彻底,真如《红楼梦》的结局般,“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从此以后,无论是官方档案还是私人记载,曹家人之后去了哪、做了什么,都再无记载。没有人能确认之后曹雪芹有没有参加科举考试,只知道他短暂地在内务府当了几年差,这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段稳定的生活。离开内务府后,他就进入了流浪的后半生。
曹雪芹一个公子哥儿,不懂生计的事,也没有营生的手艺,甚至起居都是不能自理,需要人服侍,他只能投奔亲戚,寄人篱下。无亲友可投靠时,他还住过庙院、马棚。在流浪的路上,曹雪芹还在不懈地写书。“世态炎凉”是《红楼梦》中的一大主题,或许正与曹雪芹此时的经历有关。
后来,曹雪芹流浪到北京城外,居住在北京的西山一带,靠卖字画,以及亲友的救济维生。落魄困顿中,曹雪芹仍在继续写《红楼梦》。曹雪芹一开始写书或许是兴之所至,后来写书则是在困苦中作为精神上的寄托,而再后来,写书逐渐成了他的事业,乃至于他活下去的意义。
乾隆二十八年,曹雪芹唯一的儿子染上痘疹死去,曹雪芹悲痛欲绝,不久后也病倒了,这一年的除夕,曹雪芹离世。这位伟大的小说家,就这样留下了一本“未成”的小说《红楼梦》,与世长辞了。《红楼梦》的开卷之前有一段曹雪芹的自白,感叹自己辜负了父兄、师长、朋友的教诲规劝,以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这就是中国古代最伟大的小说家,对于自己人生的看法。他在生前未能获得应得的荣耀,甚至在落魄与悲痛中结束了一生;但在他身后,曹雪芹这个名字家喻户晓,《红楼梦》成为四大名著之一,成为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的一座巍峨的高峰。
《红楼梦》是一本写人的书。它写大观园里女孩们的千姿百态、嬉笑怒骂,热闹之下,却是一个“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女性悲剧。是什么激发了曹雪芹关注女子、写女子命运的灵感?
对于这个问题,或许我们能从曹雪芹的生长环境中窥见些许。从他在北京的小院儿往外走,能寻得许多热闹非凡的地界。往北走,是一个叫“花儿市”的地方,不是花卉市场,此处的“花儿”是指精美的首饰花朵、凤鸟蝴蝶等,是那时的妇女们每日都要戴在头上的装饰。在这一带,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售卖胭脂、发饰、衣裙等的店铺,可以想象,这一带是一片馨香艳丽的境界。在此游览的少年曹雪芹,或许就因此培养了一种领悟美的敏感和关注女性的意识。这里还有陈设着玉器的作坊和店铺,玉的魅力也吸引着曹雪芹。
说起玉石,曹雪芹听祖母说过,他的祖父曹寅给老宅里的一处房子起名叫“鹊玉轩”。这名字的由来是一个故事,故事讲古时有座山,山上尽出玉石,而当地人却不知其珍贵,从小把它当泥土瓦块一样看,甚至拿它驱赶喜鹊。所以曹寅叹息,人才没人识得,被像普通人一样对待,他不就成了一块“鹊玉”吗?曹寅的诗集中,就有这么两句诗:“娲皇采炼古所遗,廉角磨砻用不得。”说的是女娲补天剩下的那块石头,被丢在地上,随着时间棱角都磨没了,就算有人想用它,也用不得了,真成了一块废物了。
曹雪芹读懂了祖父的诗,也读懂了祖父的精神世界,他的《红楼梦》就以玉石开篇。女娲补天剩下的那块石头自悲自叹,拜托路过的僧人将它变成一块美玉,下凡去人间走一遭。口中含着美玉出生的贾宝玉,心地善良,对人情真,但对于他的家族、对于当时的环境来说,不好好读书、离经叛道的宝玉不像美玉,而像一块没用的石头。
其实曹雪芹又何尝不是?家世煊赫却遭遇突变,唯爱杂学不谋正道,一身才华却少有人识。生不逢时、才华无用的悲哀,是小说《红楼梦》一个重要的基调,也贯穿于作者曹雪芹的整个人生。
说回少年曹雪芹的游历,他不仅曾在花儿市感受过艳丽馨香的境界,还曾去过北京朝阳门外的东岳庙。庙里有个“阎王殿”,殿的东西厢两边是“阴曹地府”的“七十二司”。
但奇妙的是,就在这个恐怖的正殿后的寝宫内,有一百多个千姿百态的侍女塑像,她们姿态不一,栩栩如生。见到此景的少年曹雪芹,把“七十二司”和“侍女群”结合在了一起,产生了一个绝妙的想法:人说七十二司掌管人的灵魂,那我可以创造另一个世界,非阴非阳,就放置少女们的灵魂。“七十二司”里有“鬼判”执掌每个人的生死簿册,那在这个世界,就有一个美丽智慧的仙姑掌管她们“命运的册子”。听到这,读过《红楼梦》的应该就知道了,贾宝玉梦游的“太虚幻境”的来源,其实就是东岳庙。
而这些美丽的侍女群像,就像当时满洲八旗富贵人家里的女奴们。曹雪芹从小耳闻目睹了贵族家侍女们凄惨的经历,她们可爱,但又极可怜。于是他想:古往今来,有谁把这些可怜可爱的普通女子写进书里?他萌生了要写的念头,而且要让人看了后如见其形、如闻其声,能领略女子们的内心世界。这个念头,最后成为他终生的事业。
于是,曹雪芹开始写《红楼梦》,写女子们的鲜活群像,刻画出了一个个美丽生动、个性鲜明,不那么完美却又真实深刻的女孩。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写小说被视作“离经叛道”的事情。所以当时哪怕写了小说,作者也不敢署真名,而是要取个文雅的别号写在书上。像曹雪芹写《红楼梦》,就不敢署他的本名曹霑,而是用了“曹雪芹”这个化名。
曹雪芹的小说打破了当时常见的女子设定,不写刻板印象,而是写女子的真实模样和内心。在曹雪芹之前,作品中写女子故事的,大体逃不出以下三类设定:第一,神异型,比如《聊斋志异》《女仙外史》;第二,淫妇型,比如《金瓶梅》;第三,才子佳人型,比如《西厢记》。曹雪芹不这么写,不神化,也不污名化,更不脸谱化,而是要写女子们真实的样子和内心。由于中国古代妇女一直是封闭式生活,不出家门,要写真实,就要从平凡琐碎中去写,很有难度。但《红楼梦》也向我们证明了,现实的平凡细微之处,也能写出伟大的作品。
曹雪芹在男性主导、讲究夫唱妇随的古代社会,提出了“贵女贱男”的理论。他在《红楼梦》里就曾写:“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曹雪芹细腻体悟女子们的处境与心境,为其赞美、同情、怜惜、感叹。但这样的观点在当时难以为人理解,在读此书的后人中也引起了诸多争论。由此,不得不说他的观点在当时的新和异,真的可以算是先锋了。
曹雪芹写的是“正邪两赋”的人。在曹雪芹之前,中国古代小说中的人物大多是非善即恶的,但曹雪芹没有继续这样写。他不写大忠大贤的正面人物,也不写大奸大恶的负面人物,而是提出了“正邪两赋”的概念,写更立体的人。他们身上既有人性的优点,也有人性的弱点。
人本就不是黑白分明的,曹雪芹笔下“正邪两赋”的人,恰好是还原了人的复杂性,也让他们更加立体和鲜活。所以《红楼梦》中的每个角色,都有正邪两面,都有自己行事的角度和动机,都有喜欢他们的读者和讨厌他们的读者。黛玉聪慧美丽,却时常刻薄;宝钗温柔贤惠,但缺乏个性。《红楼梦》中没有“完人”,这也正是曹雪芹的初衷,那就是写真实、鲜活的人。
曹雪芹一生的经历、哲思与感叹,都凝结在这部《红楼梦》中。曹家与贾府的命运遥相呼应,玉石之说是受了祖父曹寅的启发,人才无用的悲剧感也始终贯穿在书中。神秘的东岳庙和身边女子的境遇,激发了曹雪芹对女性的关注与怜惜,“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成为他写作的底色。他写的人“正邪两赋”,立体真实,也正因如此,《红楼梦》中的人物才能穿越几百年的时光,至今不断地为人们所诠释和讨论。
了解曹雪芹的故事,了解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灵感与信念,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读懂《红楼梦》中的悲欢离合,更好地理解这位伟大的小说家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