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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鸟,飞过了布里斯班。
十九岁的爱丽丝走过了爱丽丝街。她要去车站接她的未婚夫威廉。手捧一束鲜花,金色的头发在晨光下熠熠生辉。
战争结束了。那些远渡重洋,去了欧洲战场的士兵,如今又飘洋过海,回到他们朝思暮想的家园。
威廉入伍的时候,才十八岁。那时的爱丽丝也不过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女。也是在中央车站,她目送着威廉远去。
一路上赶往车站的人很多,都是去接从战场上归来的亲人的。爱丽丝挤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焦急地等待着列车进站。市政厅的钟声准时敲响,呼啸的列车如一根引线,引爆了乌泱泱的人群。下车的人和接站的人很快混在一起,重逢的喜悦溢满了整个大厅。
爱丽丝终于见到了那个她日日牵挂的身影。威廉回来了,不过是坐着轮椅回来的。他的双腿在战斗中受伤,还没有恢复。年轻的男女相拥而泣,互相诉说着思念。
“真是一段美好的人类爱情啊!”比利在我身边喋喋不休,从刚才就说个没完。
“够了比利。真是没见过比你更聒噪的伯克氏鹦鹉!”我打断了他。
“夏洛特,你不懂,爱情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我会为所有的爱情引吭高歌的。”
比利依旧自顾自地乐呵着,我可没空管他。早晨的时光多么美好,我还要去觅食呢。
本以为爱丽丝和威廉就要按部就班步入婚姻的殿堂。谁知,几个月后,我又在街上遇见了爱丽丝。她看起来情绪很不好,正匆匆地赶往邮局寄信。
“你不知道啊,威廉在战场上染上了肺结核,被送到疗养院隔离了。这期间不让人探望。爱丽丝和他,也只能通过书信来往了。”比利落在我身边。他的消息永远这么灵通。
“你这家伙,还真是阴魂不散呐。”我打趣道,但心里对这个不速之客已经没有多少抵触了。
爱丽丝从邮局出来,忧心忡忡的样子。她走过街心公园,与周围嬉戏的人们格格不入。碧蓝的眼眸水汪汪的,像清澈的湖水。平静的湖面下,不知道埋藏着多少忧伤。
“比利,你能不能飞到威廉那边去看看。”我和比利分享着一盒被人吃剩下的薯条。在这里,不会有人驱赶我们。
“保证完成任务。”比利嚼了几口,便一头冲向了蓝天。
这个家伙,还是这么性急。
又过了几个星期,比利终于给我带来了威廉的消息。威廉的双腿已经好了,病情也恢复得不错,应该没有多久就可以出院了。他在疗养院里学会了用稻草编织手包。被染成各种颜色的稻草到了他手里,变得十分听话,乖乖地被织成各种图案。其中有一个,他把它寄给了爱丽丝。还有一些,寄给了他的哥哥姐姐、侄子侄女们。
“不出意外的话,我们马上就能看到他们的婚礼了。”
威廉是在冬天的时候离开疗养院的。他和爱丽丝的婚期定在十月。整条街的蓝花楹开得正盛,为他们铺上了一条蓝紫色的地毯。穿着白色婚纱的爱丽丝美极了。我看得入神,比利也在一旁兴奋地歌唱。他说,他必须为这对苦尽甘来的恋人唱一首婚礼颂歌。
当人群渐渐散去的时候,比利飞来了我身边。说来也怪,一开始,我总是嫌他聒噪,但渐渐地,我习惯了他的聒噪。没有他在身边,我反而觉得少了些什么。比利的嘴里叼着一朵蓝花楹,他说:“嫁给我吧,夏洛特。”
于是在这一天,幸福的新人,从一对变成了两对。
之后的日子,我每天都和比利在一起。我们在公园的树上筑巢,在草坪上捡拾浆果。有时飞去库塔山上看日落,去故事桥上看车水马龙。我们时常碰见爱丽丝和威廉,他们会一起去布里斯班河边散步,去夏洛特街的小店吃新鲜出炉的松饼。
“比利,你想不想去海边?”
“嗯?”
“我听爱丽丝说,他们这周末要去海边。我还没有见过海呢!”我的语气里充满了期待。
“好啊!”我就知道比利不会不同意的。我飞上树梢,愉悦地转了个圈。
布里斯班的海边,海是无边的蔚蓝。太平洋正如她的名字一样,温柔地拍击着海岸。海边的天气很好,阳光温暖舒适。许多小孩穿梭在海浪中,像一条条灵活的鱼。海鸟振翅高飞,他们的体型要比我们大许多,可以和海风较劲。
听说海边的日落最美了。爱丽丝和威廉在沙滩上放了两张折叠椅,他们就这样并排坐着,不被任何人打扰。海风吹不散耳边的话语,爱意如诗,全在一次次的对视里了。他们就这样坐着,直到月亮高高升起,在云彩间忽隐忽现。天空由浅蓝色变为粉红色,再变为紫色。
“夏洛特,你说,他俩会一直幸福下去吗?”比利突然问我。
“会的吧。就算他俩到了九十岁,也会像这样,坐在海边,吹着海风,对着月亮,说着悄悄话。”
“那我们呢?”
“也是。”我看向比利,他也正看着我。
小型鹦鹉的寿命很短,最长寿的也不过二十年。我和比利,都已经不年轻了。我看着爱丽丝,从少女到少妇,不知不觉,竟也走过了大半生的时光。
后来我们都死了,成为了博物馆的展柜里唯一成对的鸟类标本。我们依旧保持着对视的姿态,并将持续这样的姿态,直到永远。我们走不出自然界的规律,但爱意打败了时光,呈现在每一个游客面前。我们旁边的标签上写着——“伯克氏鹦鹉”。
我不知道爱丽丝和威廉最后怎样了,是不是到了白发苍苍的年纪,仍旧一起出门,相互搀扶着走过爱丽丝街、玛丽街、夏洛特街……但我知道,布里斯班是个不错的城市,这里有美丽的蓝花楹,有宽阔的海岸线,我在这里,遇见了比利——我一生的挚爱。
“嘿!你这么喜欢鸟类标本吗?都盯着看了好久了!”同伴的手触碰到我的肩,我像触电一般回过神来。
啊!原来我不是一只鸟,我是个过客,路过了布里斯班。

写在最后:这是一篇没有被杂志入选的文章。不过这太正常了,并不代表我不够好。但是,我周围的很多人都喜欢这个故事,我也很喜欢。布里斯班是一个不错的城市,这算是我的一篇别样的游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