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之民,眼惟苍茫。心朴无感,圣人教化,苦无其介,其惟结绳。民心无出治道之渠,圣人生而悟盛崤为六经。大德之言,出于圣心。其圣人者,在其位,有其德。在圣人之位,则有其权;有圣人之德,则知其故。有其权而知其故,则得作而作,亦不得不作而作也。
故圣人之书,在天下民心也。
故《易》导人为善,《礼》防人之不为恶,《书》纵以尽天运之变,《诗》衡以会人情之通。
《易》,为行而作。《礼》,为止而作。《书》使人知可畏,《诗》使人知可乐。《易》圆《礼》方,《书》久《诗》大。《易》不赏而民劝,《礼》不怒而民避,《书》为庙外之几筵,《诗》为未朝之明堂也。
有《易》无《书》,民只知行,一往无前,而不知止,则《书》不为《书》,则必有《书》。有《易》有《书》而无《诗》,则民情无感无发,故不得不有诗》。
圣人之为圣人,在于圣人有其德,有其德,则知其故,知其故,则知导民育民之法,则知《易》《书》《诗》《礼》各有故,而不可以废。有圣人之德而又在圣人之位,则有其权,有其权则可奋行之,可作《易》《书》《诗》《礼》。
自古作书,无圣人之位,亦无其权;无其权,而不又作书,孔子是也。孔子无圣人之位,而有圣人之德,有其德,知其故,孔子不忍心不作也。孔子云:“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知孔子不难解,何为罪也?
乃孔子深知《春秋》一书,以天自处学《易》,以事系日学《书》,罗列与国学《诗》,扬善禁恶学《礼》:皆所谓有其德而知其故,知其故而不能已于作,不能已于作而遂兼四经之长,以合为一书,则是未尝作也。
孔子作即未作。
不作书,孔子之志也!
罪从何至?
孔子其意,上古非天子不能作书也。而孔子以庶人之身作《春秋》,是为后人做榜样也。后世巧言之徒,无不纷纷效仿。
世人纷纷作书,则纷纷庞杂之言,一时漫于天下。君在其位,读之彷徨,民在其下,读之顿生惑乱。六经正义,一时戛然。孔子知其故,而又不得不作,乃自深罪己也。
然则仲尼真有罪乎?
无罪也!
孔子明知其故,而蠢蠢而作书,非望虎而行,孔子心敬畏也。孔子未作业,因史成经,不别立文,而但于首大书“春王正月”。
孔子其心,不予诸侯作书之权也。不肯以作书之权予诸候,其又乌肯以作书之权予庶人哉!
是故作书,圣人之事也。
非圣人而作书,其人可诛,其书可烧也。
作书,圣人而天子之事也。非天子而作书,其人可诛,其书可烧也。
非圣人而作书,其书破道;
非天子而作书,其书破治。
破道与治,是横议也。横议,则乌得不烧?横议之人,则乌得不诛?
是故,秦始皇怒而兴焚书之念。岂非孔子之意?始皇乃孔子知己也。
既孔子之意,为何孔子不焚书哉?
孔子无权也。
孔子非但无作书之权,亦无烧书之权。
始皇横扫六合,一统天下,非大功也。始皇大功,烧书也哉!
始皇之大罪,在于烧书也。
始皇烧书,并烧始六经,始皇虽有其权,而实无其德;实无其德,则不知其故;不知其故,糊里糊涂,举而为火,一并尽烧矣。故并烧圣经者,始皇之罪也。
汉兴天下,大求遗书。当时在廷诸臣,以献书进者多有。于是四方功名之士,无人不言有书,一时得书之多,反更多于未烧之日。
此其孔子所愿,始皇所料哉?!
可见书不可烧而尽。
而自古至今,人人知烧书之为祸,又岂知求书之为祸之尤烈哉!烧书,而天下无书;天下无书,圣人之书所以存也。求书,而天下有书;天下有书,圣人之书所以亡也。
烧书,是禁天下之人作书也。求书,是纵天下之人作书也。
天下之人作书,则天下乱矣。乱解圣人之言之书有之,叛圣人之教之书亦有之。申天子之令之书有之;犯天子之令之书亦有之。
独坐书斋,苦读圣人而为书者有之,而隐身网后,叫嚣谩骂者亦有之。人人作书,人人为作家,猪狗鸡猫,皆欲称作家。
三代以上,作书申明圣人之书之正意者,尚所不许。何哉?
恶其破道与治,黔首不得安也。
而离经叛道,叛圣人之教,犯天子之令之书,何则公然自为其书?
上有好者,下必尤甚。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天子求书,则父子兄弟,聚族撰著,经营既久,才思溢矣。
此天子所求,若须美言赞赏,自娱自乐者有何不可?
不可!
无圣人之位,更下无圣人之德,更下无圣人之才。刻画魑魅,诋讪圣贤,笔墨既酣,是可忍孰不可忍?
是故,乱民必诛,而“游侠”立传;市侩辱人,而“货殖”名篇。意在穷奇极变,皇惜刳心呕血,所谓上薄苍天,下彻黄泉,不尽不快,不快不止也。
时日既久,而上亦稍稍见之,稍稍见之而不免喜之,不惟不之禁也。夫叛教胡言犯令之书,至于上不复禁而反喜之,而天下之人岂其复有忌惮乎哉!
其作者,惊相告也;其读者,惊相告也。惊告之后,转相祖述,跪求阅读、求打赏,一时欲念四溢,而无有一人不作书,无有一人不读书也。而圣人之遗经,一二篇而已;诸家之书,坏牛折轴不能载,连阁复室不能庋也。
积渐至于今日,祸且不可复言。
民不知偷,读诸家之书则无不偷也;民不知淫,读诸家之书则无不淫也;民不知诈,读诸家之书则无不诈也;民不知乱,读诸家之书则无不乱也。夫吾向所谓非圣人而作书,其书破道,非天子而作书,其书破治者,不过忧其附会经义,示民以杂;测量治术,示民以明。示民以杂,民则难信;示民以明,民则难治。
故遂断之破道与治,是为横议,其人可诛,其书可烧耳;非真有所大诡于圣经,极害于王治也,而然且如此。若夫今日之书,则岂复苍帝造字之时之所得料,亦岂复始皇燔烧之时之所得料哉?是真一诛不足以蔽其辜,一烧不足以灭其迹者。而祸首罪魁,则汉人诏求遗书,实开之衅。故曰烧书之祸烈,求书之祸尤烈也。
烧书之祸,祸在并烧圣经。圣经烧,而民不兴于善,是始皇之罪万世不得而原之也。
求书之祸,祸在并行私书。
私书行而民之于恶乃至无所不有,此汉人之罪亦万世不得而原之也。然烧圣经,而圣经终大显于后世,是则始皇之罪犹可逃也。若行私书,而私书遂至灾害蔓延不可复救,则是汉人之罪终不活也。呜呼!君子之至于斯也,听之则不可,禁之则不能,其又将以何法治之与哉?
圣人之作书也以德,古人之作书也以才。
故作书非易事,轻言下笔,无才无德,则流祸天下,恨不起秦始皇于地下烧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