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应该爱上诗人

1.

乔昔拖着大箱小箱怒气冲冲摔门出去,连头都没有回,门碰上墙壁哐当一响。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乔昔,悲痛、心碎又绝望。往日的乔昔,总是温柔明媚,笑起来像三月温柔的风。

我盯着那扇晃动的门出神,犹豫着要不要跟上。

五分钟以后,门口响起“噔噔噔”的高跟鞋声。

我循声抬起头来,是乔昔!

她走进来,扫了一眼房间,发现了角落里的我,温柔地抱起我,“纽扣我带走了。”

黎辉掩面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蓬头垢面,神情倦怠。他保持着那个姿势,直到我看不见他。他是不是在哭?

“喵~”我轻呼一声,算是当作对乔昔的感激。比起留在那个家,我更愿意跟着乔昔离开。

时间往前倒流十分钟,这个温馨的小家爆发了一场大战。乔昔和黎辉吵架,气得青筋暴起的黎辉扬手扇了乔昔一巴掌。

我跳到桌底下默默注视着事情的发展。

乔昔的脸瞬间红了一片,手印清晰可见。乔昔蹲下来,呜呜地哭起来。

“乔昔,我,我不是故意要打你的,我……”黎辉伸手想要摸她,结结巴巴地解释道。

黎辉完了。

我舔了舔手指,愤愤不平地想,如果,如果他再敢动乔昔一根手指头,我一定冲上去狠狠地咬他。

“我们分手吧。”乔昔一字一顿,一边抽抽搭搭地抹眼泪,一边飞快地收拾自己的东西。

十分钟以后,我和乔昔在离出租房不远的公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

司机大叔帮乔昔把行李放进后备箱,他缓缓摇落车窗,看了一眼乔昔,欲言又止。

从现在起,我要提高警惕,保护乔昔,我握紧拳头。

车停到樱花街道的路边,乔昔一手抱着我,一手拖着行李箱七拐八弯绕进了一座小房子。

我为自己肥胖的身躯感到自责。

都怪乔昔,把我照顾得太好了,在三个月内胖了好几圈。

抖落锁上厚厚的灰,乔昔打开同样厚厚的一层灰的门。

我顺势跳进去,没有人在,四处都是灰尘,看起来很多年没住过人了。

木质的地板,大大的落地窗,深红色的壁橱,外面是一块草坪,房子很小,乔昔和我两个人住倒也足够。

我跑进跑出来来回回地检查这所房子的安全性。

“纽扣,不要乱跑。”乔昔看着我笑,眉眼弯弯。

乔昔和我,嗯,两个人也会过得很好。

乔昔放下东西开始打扫,她戴着口罩,站在椅子上,撸起袖子细心地扫掉天花板上的蜘蛛网。

可怜的乔昔!

这些事情应该由黎辉来做。

该死,我为什么会想到他。

2.

我叫纽扣,是一只圆滚滚的纯白毛色的猫。

白色代表纯洁和美好,像冬天的雪一样。

乔昔告诉我的。

我原本不叫纽扣,具体叫什么我忘记了,我不记得很多事情,比如我为什么没有家,我的爸爸妈妈在哪里。不认识乔昔之前,我住在格林桥洞下。每天早出晚归去四处的垃圾场觅食,有一顿没一顿,瘦的皮包骨头。除了找东西吃,大多数时间我都在睡觉或者观察桥上形形色色路过的人。

一天傍晚,我衔着一块鱼头想要穿过马路去浮桥看落日,我想在浪漫的落日下结束自己悲凉的一生。

是的,我不想再继续每天颠沛流离、食不果腹的日子了。

我想自杀。

没有人会在意一只猫的生死。

偏偏在穿过马路的刹那,一辆极速行驶的自行车眼看就要碾过我的头。我吓傻了,一动不动,嘴巴里的鱼头掉下去咕噜咕噜滚到一边被过路的大卡车压碎。

一瞬间,我不想死了,太可怕了。

乔昔就是这时候出现的,英雄救美。

哦,不,忘了强调,我是公的。

“小心!”乔昔尖叫着跑到马路中央。

自行车应声而止,我清楚地听见车胎和大地的摩擦声,心漏跳了好几拍。

我回过神来看我的救命恩人,纯白棉麻布裙,又黑又长的瀑布一般的及腰长发,一脸担心。

真希望下辈子为人啊。

杀“猫”未遂的自行车主,小伙子跳下车,挠挠头歉疚地看着我,连声道:“不好意思。”

这就是乔昔和黎辉认识的经过。

乔昔温柔地抱起我,乔昔每次抱我都很温柔。

“小可怜,你没有家吗?”乔昔抚摸着我。

我为自己昨天没有洗澡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你叫什么名字?不然你跟我回家?”乔昔的声音真好听,像春天淅淅沥沥的小雨。

“喵~”我盯着乔昔上衣的纽扣。

那叫你纽扣,我收养你。乔昔没等我回答。

好吧,乔昔看起来并不坏。

我喜欢闻起来像甜点一样的乔昔。

3.

乔昔和黎辉在一起了。

乔昔并不知道,我为此生了闷气一整天。明明是我先看上乔昔的啊,黎辉凭什么把她抢走了。

乔昔以为我不吃东西是身体不舒服,和黎辉打电话问他要不要带我去宠物店。

我立即乖乖跑去吃掉了盘子里的一块鱼头。

我才不想看见黎辉,他占据了本来属于我和乔昔的大把时间。

乔昔是一名职业画家,她画漫画、水彩画……各种各样的画摆满了房子的空间。不约会的时候,乔昔都在画画。她举着画板,有时落笔神采奕奕,有时眉头微蹙,凝视沉思。

我不由得想,乔昔的性格实在是适合这个职业。

这时候我就趴在她脚边,安静地看着她作画。

不画画的时候,乔昔就读诗或者读书。

乔昔的美,像她笔下的画里走出来的女子。

自从乔昔收养了我,我再也不用过风餐露宿的生活。乔昔给我买猫粮、火腿肠、肉片和鱼头……隔天不厌其烦地替我洗澡。

我就这样一天天胖起来。

黎辉却好像很不待见我。

每次来找乔昔都特别厌恶地看着我,甚至好几次说要把我送掉。

乔昔摇摇头,轻轻地说,纽扣是我的。

她不会赶我走的。和乔昔待在一起,很安全。

乔昔以前的画大多数是静谧的童话人儿,古风的美人儿,或者是风景画。

和黎辉在一起后,乔昔也画他的肖像。

“纽扣,像不像黎辉?”乔昔自顾自地笑起来。

因为乔昔喜欢,我也就并不那么讨厌他了。

4.

乔昔和我在一起的第一百八十天,她和黎辉分手了。

分手的原因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黎辉仍然嫌弃我,他嫌我长得越来越胖,吃很多东西,四处掉毛……

乔昔一如既往地爱我。

我始终相信乔昔是爱我的,不然也不会有勇气和黎辉分手。

我打着哈欠看乔昔把家里打扫地干干净净。

周一继续认真上班。

乔昔再也没有在我面前提过黎辉。

乔昔仍然专心致志地画画,只是工作的时间更长了,除了有些憔悴,她依然很美。

我在上午穿过落地窗投射在我身上的阳光中醒来,舔舔盘子里的牛奶,再踮手踮脚地走到乔昔的跟前,蹭蹭她的脚踝。

乔昔常常摸摸我的头,对我笑笑,继续作画。

我爱上这样的生活。

傍晚时分,乔昔也会带我下楼走走。

她坐在草坪上的秋千架上,神情落寞。

我知道,乔昔一点都不快乐。

因为黎辉吗?

乔昔居住的这一带房子,用户很少,房子很老,邻里之间往来却亲密。我知道东家的王奶奶,也知道西家的莫大叔……

乔昔常常和他们打招呼,他们常常扔给我鱼头做为礼物。

我和乔昔就这样相依为命地过了小半年。

有天隔壁空荡荡的房子忽然住了人,搬进来一个好看的年轻的男子,清瘦的脸,黑宝石似的眼睛,高高瘦瘦的带些书生气,有一撮性感的小胡子。

天下竟有这样好看的男子。

我看着那家房子的主人着迷,不再睡懒觉,站在落地窗前看着隔壁的房子。

我发誓,我真的是喜欢乔昔的。他只能排第二。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那个男人坐在轮椅上。

阳光好的下午,他常常坐在院子里看书,旁边是一壶茶。

乔昔带我下楼散步,我便趁机跑到他跟前,像和乔昔打招呼一样,蹭蹭他的脚踝。

发现我之后,他放下书,摸摸我柔软的皮毛。

乔昔急急来找我:“纽扣!”,她轻轻责备。

一来二去,我知道他叫韩帆。

韩帆邀请乔昔喝茶,我窝在乔昔的脚边听他们谈话。

他们谈论莎士比亚的诗歌和梵高先生的画。

乔昔的脸上终于有了笑意,她是我最开始认识的乔昔。

五月来临之际,楼下花坛里开满了蔷薇。

我在想,什么时候翻翻花坛里的土,种上玫瑰。夏天什么时候来,我好在草坪上扑流萤。

5.

我是一只圆滚滚的纯白毛色的老猫,叫纽扣。我爱乔昔,也爱韩帆。

图片来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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