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2023年12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党上下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全体党员干部应当充分利用好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机会,深入开展由内而外、自上而下的自我革命,在全党上下刮起一场强烈持久的廉政之风,拒腐防变,永葆共产党员清廉本色。
学深践悟,占领思想高地,生不想腐之自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纵观党的百年光辉历程,长久以来取得的各方面伟大成就无一不是以思想建设为基础。《条例》的再次修订反映了新时代新征程对党员的新要求,也体现了党对思想建设的高度重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正是向全体党员干部再注入一轮强党性、反腐败的“强心针”。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细致研究,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让党的纪律深深烙印在脑海、在心中,要在思想上斩断违纪乱纪的“杂草”,培育正风肃纪的“良田”。要切实提升思想觉悟,增强政治定力,通过党纪学习明确六方面纪律红线,不忘初心使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规避风险、自觉守住“安全区”。
上下求索,扎紧制度笼子,立不能腐之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保障公权力姓公,需要“纪”和“法”的约束。新修订的《条例》加强了纪法衔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罚规定,是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仅要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党纪国法的不断深入完善,还要不断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实实在在的将纪律法规贯彻下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党员干部要常常对标党章党纪,时时加强自我要求,提升斗争精神,面对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搞“潜规则”、拉“小圈子”等行为,要有坚守立场、敢于亮剑,遏制身边的不正之风,将腐败阻断在微末之时。同时,也要不断激发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检举的渠道,让群众照亮“强光灯”,使贪污腐败现象无处遁形。
警钟长鸣,树牢高压红线,造不敢腐之震慑。十八大以来,经过党和国家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但新时代新征程下的反腐败形势仍旧十分严峻,反腐败斗争要永远吹冲锋号,以“严”的基调惩治,以高压态势威慑。全党上下要“加粗加实”纪律红线,常态化地开展警示教育,通过通报典型案例以儆效尤,加大违纪违规的惩治力度,深入剖析滋养贪腐的各方面因素,给拒腐防变、抵御腐蚀树起具有针对性的“盾牌”。坚持激浊和扬清并举,既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多“红红脸、出出汗”,摒弃思想杂质,让党组织发展进入良性循环;又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注重良好家风家教传承,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