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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的业主群里面,几天内有不少邻居抱怨晚上被运沙车和铲沙子的声音吵醒,同时抱怨物业不作为。
因为小区前面的商场还在建设当中,所以这种运沙的活动还会持续一段时间。而且,据说是运沙的卡车,白天进城会被交警抓,才选择晚上运。
有业主知道这个原因,物业也不是不作为,而是暂时没有找到办法解决。
过去两个礼拜薛兆丰老师正好在讲社会成本与科斯定律,自己每个课都有看,就尝试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待这个发生在身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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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居民和施工方(运沙队)实际上可以理解为在争夺晚上的时间使用权。
小区居民希望晚上安静好睡觉休息,施工方因为白天运沙子不方便而选择了晚上。于是施工方实际上对居民造成了伤害。
这时候,小区居民如果联合起来给施工方压力,施工方考虑到成本也未必会做出调整。白天运沙要被交警拦住,不运沙完不成施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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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会说让施工方给居民支付扰民费。可是施工是一直在持续的,只有小区内已经交房并装修完住进来的居民才会被骚扰到。也就是这个晚上的时间使用权还在施工方手上。
这个时候选择住进来的居民,实际上应该已经做好了付出被骚扰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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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用薛兆丰提到的123方法思考。
如果施工方和业主是同一批人,那么最合适的解决方式就是业主自己忍忍,这样做成本最低。这是1。
施工方和业主不是同一批人,也就是2,即现实的情况。施工方支付扰民费,或者不支付也说得过去。
最后是3,也就是把全局考虑进来。施工方改变他们晚上运沙子的行为所带来的成本实际上是很大的,不能完成施工如果导致商场也不能建成,还会反过来伤害到业主。而居民选择忍一忍并不会产生多大的成本。所以这种情况下,业主做出改变是在全局下成本最低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