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树的歌,熟悉中沧桑而伤感的调子,后现代的慢摇风格。还记得高中的一节微机课,老师在上面讲课,无聊之间,乱点了天天动听,听到了流媒体播放的舒婷的《致橡树》,已经记不得是谁的朗诵,震撼了心灵,从此爱上了现代诗。那会儿准备了一个笔记本抄了许多首现代诗,也学着写了许多诗,班里的诗歌朗诵会也参加了,主题是中国经典诗歌朗诵会。评委有班主任,语文老师,还有班里的诗歌爱好者。我朗诵了徐志摩的《再别康桥》英文版,为了准备好自己,还提前偷偷地在中心花园里练习了一周时间。在这个舞台上我显得格格不入,一来我读的英文,不合调子;二来我始终低着头,紧张中手足无措,脸皮赤红,一口气喷出蹩脚的英语来。读的是不是诗歌,成不成朗诵我早忘了,只记得心跳了一天,至今记起那天的窘迫,让我面赤耳红。无论如何,那是我主动站在很多人面前的第一次演讲经历。这么多年,我仍然认为那次演讲是失败的,我从农村的初中进了一中。那时的我总认为,在每一个角落里我都是个土包子。衣服土,言谈举止土,在老师同学眼里更土。高中时代,我没有走出土字对我的包围。以至于我性格软弱,内心自卑,不敢跟女生说话,心里压抑,声音嘶哑。写诗的兴趣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那个秋日下午的微机课却使我喜欢上了电子产品,后来学校附近新开了一座电子大厦,那段时间一到中午或放学我就会天天去哪儿,看了许多种mp3,那会儿已经是很珍贵的电子产品,是时髦的最高级。不久我就买了一个mp3,newman的牌子,带3英寸的屏,能放mtv,屏幕发着蓝色的光。钱是从家里骗过来的,说是学校让买,mp3可以练习英语听力。那时流行周杰伦的歌,还有水木年华的歌,《白狐》、《爱江山更爱美人》……我掏钱去手机店里下载了许多歌曲。后来干脆自己到网吧,自己下载,之前不会,后来学会了下载歌曲,下载图片,下载视频,下载电子书。慢慢地学会了打字,播放器看电影,上网,玩QQ,注册邮箱,写博客,装饰口口空间。上大学那年,我也是班里最先拿智能手机的人,先是塞班系统的诺基亚,后来换成安卓系统的华为触屏机子,再后来买了好几个htc,成了名副其实的肠粉,再后来htc被谷歌收购。大二那会儿我买了笔记本电脑,开始折腾电脑,装过xp,win7家庭版,专业版,旗舰版,后来又开始折腾win8系统,win8.1系统,直到win10,那会儿三天两头开始装系统,然后就是到处找激活密钥,激活软件,大学四年,折腾了三年。大三时,选修课中结实了flash,制作了动画,后来自学了ps、ae、pr、会声会影,专门学了excel。后来觉得这一切都无聊,每天除了看电影就是睡觉,大学里我一无所获,成绩平平淡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