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人们热议的话题,是榆林产妇坠楼事件,人们斥责家属的无情,因为"对孩子不好"坚持要求顺产,而不顾产妇的哀求和生命安全,医院因为家属不同意剖宫产而让产妇在剧疼中待产,最终酿成了惨剧。而让这一惨剧发生的原因不仅是家属的无知,还有冷冰冰的规定,医院规定:必须家属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家属不签字不能手术,这是规定!这是什规定,不能让产妇自己签字决定自己怎么生呢?
生活中各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规定,电信公司的实名制,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一些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让人无力吐槽,比如我侄子的电话卡是他父亲办理的,他父亲长期在外地联系不上,侄子出了车祸手机掉了,我去电信营业厅帮他䃼卡,不行,需本人带身份证亲自前来办理,这是规定!(我能提供交费记录),那不行销户吧。不行,需本人带身份证亲自前来办理,这是规定!规定规定,规定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作用吧?那为什么不规定交费要本人带身份证亲自办理呢?
法理之外还有人情,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不要让冷冰冰的规定,拒人于千里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