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以白发未饶岁月

 他们结婚七十余年,已经到了这样的年纪,白发苍苍坐在旁边,看一眼,就觉心安,原来从没说过的爱,到最后的形状是陪伴。

 结婚的那一年,她十九岁,他十七岁,那时,新中国还未成立,日军的战火还没有向北蔓延。遥远到,从北方吹来的风还夹黄沙,在并不新鲜的春季肆虐,就如同那个年代的颜色。

 两家的大哥都是那个年代罕见的读书人,彼此一相识,就关在屋里不吃不喝畅聊一整天,末了说家事,一个家里有未娶的四弟,一个家里有待嫁的四妹,就这样,长兄的不谋而合,敲定了他们的婚姻。

 就这样巧合中带着某种注定和讽刺,两个陌生人就可以组成无比亲密的关系。

 婚前是羞于见面的,那时临村演出社戏,人山人海中有人插话,这是未来要嫁的秦家老四,旁边是公婆,那时即便人指着也还是不好意思看一眼,她羞的不敢再去看戏。

 她是大户人家的姑娘,出嫁坐红色的轿子,穿红色的衣裳,他是小地主书香门第,家里盖了独院的砖房,分了成顷的田地。后来我曾经嘲笑他们的房子破,到冬天房顶上长满多肉的瓦草,一度惹的我想爬上去摘,她说,当时这样的房子很了不起了,同村王八的爹娘是挖个地洞结的婚。

 解放战争,他被中央军四十九师抓去当壮丁,她在家成天哭,当壮丁的不是一两个人,唯独她觉得天要塌下来了,终于哭的他从部队里逃了回来,他心性非常善软,离家打仗行军的事他也做不来。

 打击地主分田地的年代真是一段艰苦,同村的亲友,之前家里的雇农,转眼都成了土匪一样的,分了田地,还抢粮食,把她带的嫁妆,凳子椅子全部拖走,每天让他扫大街悔改错误。关于这段记忆,她跟我描述起来竟是波澜不惊的,不知是因为年代已久远,还是觉得那些土匪有理所应当理由的缘故。

 五八年的饥荒感犹如蝗虫过境,给人满满当当的绝望,队里分的粮食早已吃完,她值的骄傲的就是衣裳里能偷藏五块大红薯而不被发现,这是能救全家命的食物。

 他和她有着截然相反的性格。

她七十多岁,跟人吵架打架,撒泼一拍腿一跳一丈高,他永远善良忍让,处处为别人着想,明白事理。

 岁月磨出来的好像已经超过了爱的形状。

 现在,她的耳朵听不清了,眼睛看不见了,身体缩的小小瘦瘦,还是每天在家里习惯性等他,等他推着三轮车从田地里回来。

  如果爱,就希望一直到老吧,且以白发,不饶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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