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续几次的暴雨造成夏季路边类似艾蒿一类植物的疯长,地势高点的甚至超过了一人高。路边净是这种植物密密麻麻亭亭直立于两旁,半个月前还洋溢着灿烂笑脸的葵花此时已株株低下了沉甸甸的头,抬起一棵花盘查看,果然已经挨挨挤挤地长成黑色的瓜籽。继续往前走,到了路尽头,有一座地势最高的小土坡,因为已是盛夏,上面跟路两旁一样长满了绿植。此时我比较有闲情逸致地停下脚步,看看脚下一条几乎可算作是杂乱的小河,因为此时河边的草丛仿佛传来一两声水鸟的咕咕声。探头一看没有什么新发现,反而是天边一只白色的水鸟凌空缓慢的飞翔。这一幕再加上眼前潺潺的流水,杂草丛生的水中小沙滩,远处绿影朦胧的山脉和树林,让人也能感受瞬间的静谧和悠远。再瞥一眼身边的土坡,记忆中相似的镜头刹那转换至眼前。
也许是岁月的年轮有着不可言说的神秘,总在猝不及防的某一刻轮回。我想起了小时候每次到大姨家必经的一座很高的山坡,说是山坡,在幼时的我看来其实是一座山岗。大姨家所在的地带就有一个我怀疑用地形来命名的名称——十岗。遗憾的是小时候多次经过竟没有一次真正上去一探究竟。也许是当时太小胆量不够,也许是离大姨家还有点距离吧。那座山坡对年幼的我来说,实在太高,也充满了神秘。随着这么多年岁月的隔膜,我头脑里只剩下一片一座很高的,葱葱绿绿的大山。大姨家实在是个好地方,年幼的我虽然说不出,但是依然本能的最喜欢去她那里玩。她那里有一条小河,河对岸还有青山连绵,岸边有沙滩,再近一点是草地,然后是桃花林和其他树林。她家也在一座在儿时我看来很高的山岗上,每次到她那里,坐不了多久,我就会央求姨兄弟们手牵着我从山岗上下到沙滩上去捡小贝壳。因为那坡度对于幼年的我来说实在是很陡,很危险。后来长大了就是自己一个人去,那么多次我一直幻想能捡到像电视里那种大大的形状各异的海螺贝壳什么的,可始终没能如愿,但这并不妨碍我每次始终如一的兴致高扬。其实寻觅半天也只能找到间或的一两个破碎的小小的蚌壳,最后的收获也只是一把不同颜色和质地的石块而已。毕竟它只是一条连大姨他们也叫不出名的小河,虽然在那时的我看来前后都看不到河的源头。
眼前水草杂乱分布的小河,也让我眼前不由浮现出曾经放牛的一幕幕。当然只是些夏日骄阳下花、草、河的片段,只是在写字的过程中不由牵出了好多枝节。以前夏天暑假的时候我和大哥曾在家就谁去放牛产生争执,因为我俩都嫌那形象丢人,不好意思。他说人家家里是大的张嘴,小的跑腿,他都20岁了,放牛不好意思。我说我是女孩,你已经是大人了,大人不是应该干农活了吗。再说人家家里要么是还在读小学的小孩放牛,还不知道怕羞;要么是大人放牛,像我这种上初中的不大不小,再出去放牛,人家不笑吗?争论最后的结果是大哥笑着无奈地去了。后来大哥二哥都不在家了,只剩下我一个,这下我没有推脱的人了。我还记得在上大学的前一天,家里待客的下午我还去放牛了。当时我还请表姐和我一起做个伴,她没有答应。我就只好一个人走了,过了大概一个小时左右吧,其实我已经记不清,总之她叫上一个堂妹来找我了。总之,在我来说是意外的惊喜。因为,其实,放牛是孤独的。虽然你能依稀看到在农田劳作的人,但整个半天可能你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在盛夏烈日的照耀下,偶尔吹来的一阵热风就你让感到庆幸,天边偶然飘过来的一朵云彩暂时遮住了太阳,也值得感激。有时随着风的吹拂,云彩遮挡太阳忽隐忽现的阴影里,你会格外珍惜,虽然这种阴影转瞬即逝。在这种孤独中,我找到了自己的乐趣,那就是放声唱歌,你不会担心别人听见,因为目力所及,你看不到一个人。还有趁牛悠闲吃草的空档,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将水沟边的小草,小花瞅个一清二楚。比较常见的是那种白色的小雏菊一样的菊科植物,但我喜欢的是开着黄色的,尤其是淡紫色的小雏菊,也许这就是野菊花的一种。黄色的后来我在宜昌读书的时候看到很多,兴奋至极,有段时间寝室里都被我用这种黄色的小野菊装饰。后来怀孕时在老哈的陪伴下我爬上他家乡的茶山时还采了一大捧带回家插到花瓶里。很多人不能理解我对这种野花的热爱,那时大学每次出去玩,我都要采好多野花而被他们调侃“采花大盗”“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之类的。其实野花的生命力更顽强,生长得更恣意张扬。我甚至想到,花店里的花多年以前都是野花培植的呢!在观察野花的过程中,我曾发现了一种水生的开着类似桃花的植物,它的花朵太小,整朵花只有指甲壳大小,还只有五瓣,但颜色的确如桃花般鲜艳。其实在打发了孤独之后,我唯一害怕的就是牛出岔子。怕它突然发疯犯倔,怕两头牛狭路相逢,所以远远看到对面有牛过来,我早早做好换路的准备。当然有时也担心牛走到水深我又过不去的地方,这样就会搞得我很狼狈:或是被迫脚上踩了大量的泥或是深及大腿的水,所以有时我就及时制止牛往水深的草丛中过去。为此,我曾几次对牛说话,真是抱歉,你不能走那么远。为此牛也失去了大片鲜嫩的草,因为这些地方往往人迹少至。其实放牛时,说话最多的也许就是对牛了。一般是吆喝,有时是斥责,像这种对牛喃喃说话,或是心中道歉的话实在是少。战胜了孤独之后,我有闲情的时候还能找到一两块巨大的过路的石板,躺在上面仰望蓝天白云,感受夏日濡湿的热风和草丛的扎人又柔软的惬意。有时唱着唱着歌,会从不远处走来一个农人,略带不解的看着我,往往这时,我就有点不好意思,略加掩饰后就起来了。等他走远了再自我沉醉。我曾在上小学和高考后放过牛,正上初中的时候反而没有。事实上作为农村的孩子,我上初中后就没有下田劳作了。这常常让我在偷闲之余,感觉自己只沾了农村新鲜果蔬的光,却没有付出相应的劳作而略有歉意。其实我所干过的农活,仅止于摘棉花,丢肥(就是播种棉花时弯腰撒几颗肥粒),以及拔草和抱麦子之类。上初二有次去菜园摘茄子,才第一次发现茄子竟然有刺!因为我的手在摘的时候被扎了,回家时我还大惊小怪对妈妈说了这个发现。妈妈只是宠溺地嗔笑我连这都不知道。这些乡村生活的经历,当时也许不自知,但是其实早已成为我自身构成的一部分。所以说到底,我还是一个农村的柴禾妞,虽然连这也都勉强算不上。最重要的是生养我的乡村,让我早早体会到了一种质朴美好的情怀,虽然这种情怀曾在我城市化的进程中被忽略。这种情怀也不是人人都能体察或是理解。记得刚上初一的第一次周记,语文老师让我们写一件有趣的事,我还专门回到曾经躺过的石板上,仰望蓝天,还在小溪里抓了几条小鱼养在玻璃瓶里。所以我自己就为自己创作了一个题材,好像是可爱的小鱼。可惜这篇文章没被老师看上。要知道那时作为作文一直不错的我,是很期待老师的表扬的。结果在老师念了一串表扬的名字后,我失望地发现没有听到自己的名字。这位语文老师可列为我从小到大不太喜欢的少数几个语文老师之列!因为我很少不喜欢语文老师的!因为她太不能慧眼识英才了!(此处应有偷笑表情)所幸的是她不久就不教我们了! 虽然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终于有天念了篇被班上的NO.1多次询问我是不是抄的作文。换来的新语文老师,那是不能再欣赏我了!再自夸一下(此处表情应是害羞)要知道,几乎整个小学和初中,几乎每次我的作文都是铁打不动的被当范文念的备选之一。说到这里,有自夸嫌疑,好吧,我承认,也许我就适合写应试作文吧。事实是真到了高中,训练议论文的时候,我明显感到了自己思维的枯竭。只能是中规中矩地套路,当时我一直把这归结为住读生活的闭塞,让我失去了源头活水,因为初中我是走读的,每天依然能在路边沾花惹草。现在觉得议论文更需要有广度见闻和深度的理性知识。也许我的经历只能让我对记叙文充满灵感和文采吧。
扯了这么多,有点远,时隔二十多年回忆起这些,除了让人怀疑年纪大了之外,还有好汉不及当年勇的不甘。其实我想表达的只是——乡村。乡村养育了我,造就了我,其实也束缚了我。如今的乡村已不如年少回忆的那般美好了。也许回忆本身就是一种美化。城市化的进程,使我所在的乡村已经变了味。以前家门口和旁边连着的几口堰塘已经被商品房或自建房取代,家家户户争相盖起的毫无规划的高楼,互相遮挡。再已不见年少时冬天孩子们一群群在堰塘上滑冰的情景,当然也少了夏天男孩们水下的撒欢,烈日下的捉鱼捉虾。我侄子这一代的小孩从来也没有下过田,更不知道自己的菜园在哪儿。他们只知道在爷爷奶奶三催四唤下极不情愿地从电脑游戏中下来吃饭,胡乱塞两口又匆匆跑上去玩游戏了。哥哥这辈的青壮年也不靠种田务农为生了,他们各想出路,大多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的,要么开馆子做小生意,要么在市内或郊区的工厂、超市上班,好多人已经买上了小车。总之,他们已经脱离了这种与土地直接打交道的生活,变成了乡村的城市人。住着带有厨房和厕所的套房,去超市购物或是菜场买菜。大姨家美丽的乡村风景被一个姨兄弟应时而动地开了一个山庄。当然我说的乡村可能局限于我所在的靠近乡镇的这种。那种偏远的乡村我没有去过,所以经历有限。像这种夏日的傍晚,小镇上的人会饭后散步,跳广场舞,大街上五步一家十步一隔的烧烤摊,餐馆酒店,大排档之类。临水泥路的空地上会有各种适合小孩玩的塑料玩具。如旋转木马,钓鱼的小水槽,大的有蹦蹦床,甚至还有碰碰车,供成人玩的有出租的骑行自行车,KTV。不久前我们这里还建成了号称市级的大型游乐场,有摩天轮和过山车之类的。前几个星期,我甚至都看到了共享单车,刚开始只觉得这种绿色的车子特别,后来才恍然。表面上看,这里的生活已与城市生活无异。只不过我每次散步经过那些儿童游玩场所的时候,只能感叹塑料制品的五颜六色,叹息现在儿童的快乐要借助这些人造塑料了。我不知道没有这些塑料玩具,孩子们还知道怎么玩吗?大点的孩子如果没有电脑电视,怎么打发漫长的暑期。我们小时候也喜欢看电视,但电视是有局限的,其实也相对给了我们自由。所以夏天的时候我们依然能顶着炎炎烈日去捉知了,金龟子,新娘子等昆虫。那种“蓬头稚子学垂纶”“牧童骑黄牛,意欲捕鸣蝉,忽然闭口立”“儿童急走追黄蝶”的情形真是一去不复返了。更别说其他与大自然打交道的其他乐趣了。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面的乐趣,估计现在的初中生已经很隔膜了。当然物质的进步和文明的发展,会使娱乐的形式发生变化,我不是悲观地感叹已逝的文化,只是惋惜于生于斯长于斯的农人自己与大自然的隔膜。土地对他们来说,只剩下盖房的价值,只剩下占地赔偿的暴利。也许我是自私和狭隘的,没有体会过他们汗滴禾下土的辛劳,却一味感慨他们对土地的远离。真正生活在农村土地上的父母一辈是最有说服力的,也许不是他们背叛了土地,是正在发生的一切让土地远离了他们。自古以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都是被压迫被剥削的,他们被拿走的太多,现在连土地也开始抽离。
表面上看来,一切欣欣向荣,但这背后付出的代价是,多少留守儿童,多少支离破散的家庭。打工,虽不像战乱让人家破人亡,却如隐形的手撕裂了家庭的完整。且不说留守儿童,单是我所知的夫妻就有好几对,因为打工,长期两人分居,甚至两人各自去不同的地方打工,最后最终分道扬镳。这对成人的感情和精神都是一种钝性的伤害,更别提孩子,我现在教的初中生有多少对他们的父母有感情?他们觉得父母只是供给他们钱和过问学习的人,除了学习成绩,他们和父母就无话可说了。留在家里的农村人,也是迫于生计,各种挣扎,因为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他们依然过得不如表面上那么光鲜。虽然他们比吃比穿比阔的风气愈演愈烈,难得的一次过年拜年,都成了互问收入和来年挣钱打算的人才交流市场。也许自古一直如此,生存、繁衍,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所以工资,买房、结婚,生子,永远能引起各种议论。生存,是不容回避的真实。我回到家乡后,几乎每次都会被幺爹问到我的工资,每次都在大众场合,每次我都被侵犯隐私似的很不想回答。你一个月几多钱啊,几乎成了每次见面年长者对晚辈的必用问候。城市化的进程也衍生出像我这样的边缘人。我已经成了饭桌上沉默的一员,要么是没怎么读书的表兄弟们互相询问目前的生计,打工的或是自己做生意的年收入几万或几十万的互相切磋,要么是表姐妹们谁谁谁在北上广汉买房,工资几千上万的评价。完了就是不久前或是昨天的一副牌局,哪一把该怎么打,或者是前几次去哪家餐馆吃的饭菜档次如何,主家准备的什么烟酒。对这些话题,我是完全没有交谈的欲望和共同语言。毕竟我们的生活除了逢年过节的聚在饭桌上吃一顿,已经没有什么交集。顶多出于礼节过问下姨表兄弟们如今在哪里或是在哪里干什么。姨表姐妹们和我一样更是忙于照顾自己的孩子吃饭之类,间或互相说两句关于孩子的家常。成长让一切隔膜,我的姨表兄弟姐妹们要么就是没怎么读书留在了乡村,要么是在外发展。像我这样先出去读书后来又回乡的实在是另类。所以回到家乡,我发现自己竟然找不到可以畅所欲言又聊得来的人了。
我只能在一个人独自散步的时候,感叹现在儿童的重度依赖塑料玩具,痛恨在空调间里抽烟的同事,不爽于随处可见的或白或黝黑的光赤膊膀子,怀念小时一群人玩到大半夜的热闹。前面写到的小河其实是杂草丛生,我多次想在冬季的清晨或夜晚散步或跑步,但总因没有伴儿而害怕不安全。所以我会羡慕在杭州西湖边清晨跑步一小时的大学同学,会孤独于无人分享的看书或音乐。也许,这一切都是我这一乡村边缘人的孤独。有时我会想到大城市,但在城市,我又会觉得自己是个城市的边缘人,依然没有归属感。我会在春天到来的时候,看着一年四季不变的花草,怀念家乡的春天;会在周末的广场上想念我的孩子,幻想一家老小其乐融融地玩乐。除了在同事面前中规中矩的干与工作有关的事,剩下的只是蜷缩在家庭的小单位取暖。那时,我的乡愁几乎成了病,我是如此的想回到家乡过春天,如此的想念我的母亲。回归之后,发现,故乡还在,母亲还在,只是已经有很多不同。我在异乡的时候是如此地想天天在母亲身边,现在却变成了爱她就不要打扰她。我不能为她做些什么,只能眼睁睁看她操持一家老小十几个人的饭菜,家务,农田或是菜园,这些是我不能或者是也无力打理的。哥哥们都有了二胎,还没有分家。他们最关心的是自己的生存,也许连我也是。所以生活在一起的三代同堂,并不如我一样对母亲有强烈的感恩和负疚之心。反而是操劳一生六十多岁的母亲依然在为儿孙殚精竭虑地付出,我只觉这辈子她不做到死是无法解脱的。而我,作为出嫁的女儿,似乎除了家长里短,已经不知道和母亲还能说什么了。我不能替代她,也不能解放她,能给她的,只是微薄的一点心意和她生日时在朋友圈对哥嫂起提醒作用的表示。对于我,父亲甚至说出了“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的老话,让我心寒的同时,更感觉了自己的背离。我有时很不平于传统的婚姻模式,为什么要将女儿生生的分离。婚姻竟让我被迫离开生活二十多年的家,还被要求融入一个完全陌生的新家!久而久之,连娘家人都觉得你成了客人,而你也永远不可能在婆家人面前像女儿那样撒娇任性!有时真是感慨天下之大哪里才是我的家?你以为的故乡早已人事皆非,你以为的家和母亲,已不再是你的,甚至你,都已不再是你自己的了!
只有生存,只有为了生存永不止息的探索和追寻才是亘古不变的。 不管是离家还是在家,不管是在乡村还是城市,生存,才是最终的和最初的目的地和出发点。怎样活着,怎样高质量的活着,是每个人追求的终极意义。所以我这个失落的乡村的标题,在这些追求面前,实在是边缘人的无病呻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