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谦又上热搜了……
这次不是因为怒摔话筒
不是因为“消费前妻”
而是因为他和前妻高磊鑫复合!
真是一大早就被喂了一嘴狗粮捏
不过也有段子手说
薛子谦的复婚讲述上海老百姓自己的故事…
要买房先离婚!
薛子谦自2015年9月离婚
-宣布净身出户,给女方1000万
-符合首套房资格
-付首付
-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
-17年交房-验收-买车位
-过户拿到大产证
-宣布复合
结婚、离婚、复婚...期间各种财产现在究竟归谁?
根据此前网络曝光的离婚协议来看,薛之谦付给高磊鑫1000万元人民币,于2016年6月1日前付500万元,2016年10月前付500万元,房子也归女方所有,如果真的这样的话,估计很多谦友要问,那离婚时薛子谦给高磊鑫的1000万和房子还能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经民政局备案登记生效。因此,如果网曝的“离婚协议”是经过民政局备案登记了,那么该“离婚协议”是有效的。约定的财产分割方案需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一方根据离婚协议所取得的财产,相较于后一段婚姻而言,是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了。
因此,薛之谦与高磊鑫即使复婚,如果老薛已经支付了1000万元的补偿款,那么这1000万元的款项应属于高磊鑫的个人财产。
而薛之谦在复婚前经营的火锅店、淘宝店等则还是属于其个人财产,只是在复婚后,根据法律的规定,经营所得的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属公共所有的财物。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总的来说,在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分配所得的财产应为一方个人财产。复婚后,除双方另外有约定,前一段夫妻共同财产因离婚已经分配,不再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复婚后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复婚
1、老薛复婚还需要哪些手续?
据我国《婚姻法》第35条规定: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2、老薛复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四)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复婚都复婚了
喂完狗粮接下来是不是还有正事没有完成?
哪一天老薛晒娃了,
熊猫姐就来跟大家解释一下关于继承权等法律问题啦!
来源:公众号“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广州婚姻继承律师李小非”
编辑:熊猫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