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要说“性泛滥”创建国以来之最,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它正像一个腐恶的毒瘤侵蚀着社会的健全的肌体。
只要你置身于社会,与第三者、二奶、卖淫嫖娼等凡是与性有关的问题无不充斥在百姓的街谈巷议中。有人无不感叹地说,性泛滥已不是问题的问题了。在现实生活中,以卖弄或玩弄“性”为生的人现在吃香得很,靠不要脸发家、走红者大有人在。而那些安分守己、传统型的人,想混个出人头地的并不多。这种乱象的出现恰恰说明了社会风气的下滑。
其实,第三者等类的问题,并不是孤立存在的。集中反映的是性的问题,实际上是性交易的问题。无利可图,第三者是不会轻易插足他人家庭的。而离开了性,第三者就无从谈起。当然性泛滥对当前中国法律来说是不允许的,新婚姻法对第三者行为也作了法律规定。但事实上,法律对第三者行为的打击能力非常有限或者无能为力。
通过“性”为媒介进行一些社会活动,目前大有从暗流转变为明流的趋势。你不妨到街市或者一些娱乐场所明察暗访,尽管扫黄打非年年搞,在一些地方只不过是走过场,风声一过,以前该怎么干还怎么干。在街心,你会碰到主动提供色情服务的拉客,即使到卡拉OK厅,也会见到厅内边侧或角落被遮帘虚掩着的床或长条沙发,什么意思?不言而喻。那些更豪华、更隐蔽的享乐之处,只要你能花得起钱,便可随心所欲。
如果,将来的社会就是向这个方向发展也就任它去了。然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些东西正是我们的媒体正面宣传所极力反对的。一面在大提精神文明,一面在大搞精神不文明。难怪百姓都有点糊涂了,有的还不无嘲讽地说,“说归说,做归做,哪有那么多真的!”一言而避之。
每当听到这样的话,心里就有一种刺痛感。现在出现了一种怪现象,对过去一些见不得人的东西开始学会宽容和偏爱了。对第三者等类(实际上就是过去俗称的‘破鞋’之流)行为开始有点儿“温柔”对待了,人们似乎已忘记了他们把无数个好端端的家庭糟踏得不成样子以及由此引发的凶杀案例增多的事实;把离婚率高也能说成是一种社会进步,仿佛人们把结婚当游戏,多离几次婚,社会就更加稳定、更加进步;片面利用“一分为二”事物分析法,避重就轻,不分主次,混淆是非,模棱两可,似乎什么都能说成是合理的,如典型的、不加分析地“存在就具有一定合理性”,误导人们对罪恶、不良现象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以至于把人们搞的是非不清,麻木不仁。于是,现实生活中就多了一些鲁迅当年所不愿看到的看客--遇事观望,见死不救,事不关己,明哲保身等等。没有恨哪能会有爱?对不好的东西不知道憎恶,对好的东西怎能爱起来?在麻木者看来善恶是一回事。
事实已经证明,一个人若在生活作风上腐化,必然导致政治上的腐败。没有哪一个人生活上腐化堕落,还能大公无私,为党为国家为他人谋利益。因此,人的行为应该守规矩,应该知道要脸。性泛滥应引起全社会特别是媒体的高度关注,要有正确的舆论导向,更不能出现误导。净化风气,人人有责。任何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都不会容忍社会风气下滑。相信有良知者必有共鸣。
建议相关媒体不妨开展一个性观念大讨论,决不能让西方所谓的“性解放”观念在中国大行其道。否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旗在受到玷污的同时,我们的对手将会在暗中发出如愿以偿的淫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