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搬新房,为了除甲醛和美华内室,我养过几盆比较娇贵的“花”,但都接二连三的死了,这让我很难过。
我总觉得草木有灵性,能感应到人的悲喜,《红楼梦》里海棠花枯的那一年,晴雯死了。
网友说她和男友分手的时,房东遗留在家里几年的不知名的花莫名其妙地开了,而且流着“胭脂泪”。
年龄越大越不唯物主义,所以我就更想把花草养好。尽管作为一个“起得比鸡早,睡得比鸡晚,操着卖白粉的心“的高中班主任,居家时我好吃懒做,最喜欢的姿势是葛优躺,不出门时永远蓬头垢面。亲自出来吃顿饭就觉得自己对待生活是多么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我还是要认真对待和我的生命有关联的事物。
养的最费力的是朋友送的铁皮石斛。当它还在路上时我已经跑了十几家花店甄选花土、花肥和花盆,还百度了N+1种沤花肥的方式,我积攒各种果皮、花生壳,一一用手掰碎拌水,装进塑料袋,放在太阳下等待发酵。每天把它从客厅搬到阳台,还要拉上窗帘以防暴晒;然后浇水、喷雾,摘掉枯枝病叶;晚上再搬进来。怕它冷着、热着、渴了、饿了,在我的精心呵护下它终于开了几朵稚嫩的指甲大小的淡黄色花。它静默着,很快乐,不说话就很美好。这满城春色都抵不上它,春色无主,而这盆花是我的,我为它付出的时间,眼巴巴看着它一点点长大,就像玫瑰之于小王子,这花对我而言也是意义非凡。
我很开心。
可是那年冬天,晒太阳忘了搬进来,一晚上它就冻死了,叶子耷拉着像我凋零的心。朋友说铁皮石斛就跟唐僧肉一样,活着可以看,枯了可以泡水喝,滋阴补阳延年益寿。我如此怜惜它,怎忍心去吃。我为自己的疏忽愧疚了很长时间,也无心再养。付出越多越伤感。
去年夏天一个酷热的傍晚,一个卖花老头蹬着三轮从城南跑到邙山上卖花,他坐在路边喝自带的白开水,用分辨不清颜色的毛巾擦汗,散步从他身边走过,六六就直呼“好臭”。这让我既羞愧又心生恻隐,想到家里毕竟缺点什么,于是就把这盆花带回来了。因为“这花贱,好养,你只要一周浇一次水就行”。话糙理不糙。
然而我并没有按照他说的做。淘米水,喝剩的茶叶水顺手倒进盆里,有时一天浇几次,有时一周难得一次。去泰国旅游前大发慈悲给它喂饱了水,等我回来,它已疯长一人高,绿意盎然生机勃勃,出落得越发水灵,层层的叶子像舞女的裙摆,让我想起碧玉妆成。真是意外之喜。
养花几乎改变了我的价值观。
人人都说“不要低配的生活”,我在“低配”中自得其乐,家具都是物美价廉的,式样也平常,皮实耐磨,坏了随时修补不用心疼;手机丢了,我不仅没难过,还暗自庆幸不是苹果。一生中没有最心爱的铅笔盒,最珍贵的首饰,贵得舍不得穿的衣服,因为不想奴役于物。记得哲学家狄德罗被一件质地精良、做工考究的华美睡袍所束缚,他眼光变了,看家具破旧不堪,地毯针脚大的吓人,老婆也俗不可耐,旧的东西先后更新,他却极端不适,为“自己居然被一件睡袍胁迫了”,写了篇《与旧睡袍别离之后的烦恼》来反思。
网友告诉我要和女朋友分手了,原因是她“多事”,吃饭要陪,看电影要陪,毕业典礼要陪,面试要陪,大姨妈来时要寸步不离地陪,不在一起时一天要打多少次电话,一旦忘了,女友就哭闹不休,分手威胁。我的好友风茕子说,好男(女)友的标准是活好不黏人。我的看法是人如花草,越娇贵越碰不得,越是标榜名贵咱掉头就走,寻常百姓,没那闲钱闲心,非常乐意知难而退。亦舒说最笨的人才和最爱的人结婚,战战兢兢,患得患失,如何是好?聪明人都是和最爱的人相忘于江湖,与次爱的人相濡以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