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别人文章或者和人聊天,在他们输出观点或者去理解某种观点的时候,往往会说一句“存在即是合理”,当时自己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一句话就巧妙的把问题分歧给度过了。
仔细想来,我们是否真的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还是基于思维的惯性,去见字解意?
有时候这句话很容易成为一种诡辩之术,万金油的托辞。乍一看,好像找不到逻辑上的错误,让原本有疑惑或者不认同的事情,以这样的方式予以理解。一切问题,一切事情,在这句话的框架下都有了天然的合理性,任何烂摊子都能得以收场。
“存在即合理”出自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
原句是: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what is rational is real,and what is real is rational.)
单拿出原句,好像也没有什么大的差别。而实际上,这里面运用黑格尔的哲学定义。要理解这句话,就必须在他的哲学框架下解构。
黑格尔认为,宇宙的本质是「绝对精神」。所谓绝对精神,也就是万物之源,是本质规律,它包含了世间一切的理念。它始终是一种独立的、自有而有、自备成形的存在。
由它演生出了万物,而万物发展,最后必然趋向于「绝对精神」。就像是宇宙运行,从虚无到存在再到灭亡。运行过程本身其实就是在趋向、践行本质规律。绝对精神就是这些各种本质规律的万千集合。
而字面上我们去理解「合理」,就是合乎道理或者情理。而黑格尔的合理,是合乎理性即合乎「绝对精神」,就是合乎事物的本质规律。但这个规律不一定是合乎法律、合乎道德的。
同样的,字面上我们去理解「现实」,就是现存,是真实存在。而黑格尔的现实,是理念世界。就好比我们能通过感官(视、触、听、嗅)接触和感受到的世界是真实的,这就是存在,反之则不存在。在哲学定义上,这种接触和感受是片面的,只是对理念世界的一种不完美的投射。只有理念世界才是自恰的,完备的。
因此,黑格尔所言的「现实」并不一定是「存在」的,它处在更高的层面,我们无法彻底完全的感受到。
现在,我们再来理解这句话就变成了:凡是合乎『本质规律』的东西都是(在)『理念世界』,凡是『理念世界』(里)的东西都是合乎『本质规律』。
而这种表述是顺序一定的,不能颠倒。它本身就解释了演化过程,即世界的本质规律是先期存在的,寄由本质规律再演化成现实世界,而现实世界必然是在趋向、践行本质规律的,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因此,黑格尔的原句是对世界的“理性主义”认识。另外,“绝对精神-现实-绝对精神”的动态发展,意味着不断的新旧交替。
本质的演绎解构就是:任何新生事物都是不可战胜的。凡是现存的,都一定要灭亡。
而谬断,就成了经验主义的解释。
经验主义认为,概念和知识都源于我们对这个世界不断的认识和积累。“存在即是合理”曲解后就变成:因为事物本身的存在,而天然地赋予了正当性。
但实际上,排开对黑格尔原意的译文曲解,用错了地方。单从经验主义的理解上,这种天然赋予的正当性,并不是中立客观的。因此,最后反倒变成了为不合理、不正确的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