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面量原型语法(三)

字面量方式

读者大概注意到了,前面例子中每添加一个属性和方法就要敲一遍Person.prototype。为减少不必要的输入,也为了从视觉上更好地封装原型的功能,更常见的做法是用一个包含所有属性和方法的对象字面量来重写整个原型对象,如下面的例子所示。

字面量方式

在上面的代码中,我们将Person.prototype设置为等于一个以对象字面量形式创建的新对象。最终结果相同,但有一个例外:constructor属性不再指向Person了。前面曾经介绍过,每创建一个函数,就会同时创建它的prototype对象,这个对象也会自动获得constructor属性。而我们在这里使用的语法,本质上完全重写了默认的prototype对象,因此constructor属性也就变成了新对象的constructor属性(指向Object构造函数),不再指向Person函数。此时,尽管instanceof操作符还能返回正确的结果,但通过constructor已经无法确定对象的类型了,如下所示。

var friend = new Person();

alert(friend instanceof Object);//true

alert(friend instanceof Person);//true

alert(friend.constructor == Person);//false

alert(friend.constructor == Object);//true

在此,用instanceof操作符测试Object和Person仍然返回true,但constructor属性则

等于Object而不等于Person了。如果constructor的值真的很重要,可以像下面这样特意将它设置回适当的值。

function Person(){}

Person.prototype = {

constructor : Person,

alert(this.name);

}};

以上代码特意包含了一个constructor属性,并将它的值设置为Person,从而确保了通过该属性能够访问到适当的值。

原型的动态性

由于在原型中查找值的过程是一次搜索,因此我们对原型对象所做的任何修改都能够立即从实例上反映出来——即使是先创建了实例后修改原型也照样如此。请看下面的例子。

var friend = new Person();

Person.prototype.sayHi = function(){

alert("hi");

};

friend.sayHi(); //"hi"(没有问题!)

以上代码先创建了Person的一个实例,并将其保存在person中。然后,下一条语句在Person.prototype中添加了一个方法sayHi()。即使person实例是在添加新方法之前创建的,但它仍然可以访问这个新方法。其原因可以归结为实例与原型之间的松散连接关系。当我们调用person.sayHi()时,首先会在实例中搜索名为sayHi的属性,在没找到的情况下,会继续搜索原型。因为实例与原型之间的连接只不过是一个指针,而非一个副本,因此就可以在原型中找到新的sayHi属性并返回保存在那里的函数。

尽管可以随时为原型添加属性和方法,并且修改能够立即在所有对象实例中反映出来,但如果是重写整个原型对象,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我们知道,调用构造函数时会为实例添加一个指向最初原型的[[Prototype]]指针,而把原型修改为另外一个对象就等于切断了构造函数与最初原型之间的联系。请记住:实例中的指针仅指向原型,而不指向构造函数。看下面的例子。因此构造函数改变原型和之前创建的实例指向的原型没有关系。

改变整个原型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先创建了Person的一个实例,然后又重写了其原型对象。然后在调用friend.sayName()时发生了错误,因为friend指向的原型中不包含以该名字命名的属性。图6-3展示了这个过程的内幕。

内存反应

从图6-3可以看出,重写原型对象切断了现有原型与任何之前已经存在的对象实例之间的联系;它们引用的仍然是最初的原型。

原生对象的原型

原型模式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创建自定义类型方面,就连所有原生的引用类型,都是采用这种模式创建的。所有原生引用类型(Object、Array、String,等等)都在其构造函数的原型上定义了方法。例如,在Array.prototype中可以找到sort()方法,而在String.prototype中可以找到substring()方法,如下所示。

alert(typeof Array.prototype.sort); //"function"

alert(typeof String.prototype.substring); //"function"

//注释:尽管可以这样做,但我们不推荐在产品化的程序中修改原生对象的原型。如果因

某个实现中缺少某个方法,就在原生对象的原型中添加这个方法,那么当在另一个支

持该方法的实现中运行代码时,就可能会导致命名冲突。而且,这样做也可能会意外

地重写原生方法。

原型对象的问题

1.它省略了为构造函数传递初始化参数这一环节,结果所有实例在默认情况下都将取得相同的属性值。虽然这会在某种程度上带来一些不方便,但还不是原型的最大问题。

2.原型模式的最大问题是由其共享的本性所导致的。

//注释:原型中所有属性是被很多实例共享的,这种共享对于函数非常合适。对于那些包含基本值的属性倒也说得过去,毕竟(如前面的例子所示),通过在实例上添加一个同名属性,可以隐藏原型中的对应属性。然而,对于包含引用类型值的属性来说,问题就比较突出了。

原型问题

       在此,Person.prototype对象有一个名为friends的属性,该属性包含一个字符串数组。然后,创建了Person的两个实例。接着,修改了person1.friends引用的数组,向数组中添加了一个字符串。由于friends数组存在于Person.prototype而非person1中,所以刚刚提到的修改也会通过person2.friends(与person1.friends指向同一个数组)反映出来。假如我们的初衷就是像这样在所有实例中共享一个数组,那么对这个结果我没有话可说。可是,实例一般都是要有属于自己的全部属性的。而这个问题正是我们很少看到有人单独使用原型模式的原因所在。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