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孔子说:“致力于研究杂学闲文,这是有害的。”
笔者对这一节特别熟悉,其中原因就是各家注书对“攻”的解释。我们在不止一本书上看到将“攻”解释为“攻击”,并翻译为:攻击异端学说,这也是有害的。
后来,我们在王力教授所著《中国古代汉语》中才对这个词有更深的了解。在此书中,“攻”有两个主要含义、两个引申含义。
首先作为“进攻,攻打”讲,引申为“指责[过失、罪恶]”;第二是作为“进行工作,特指匠人及其他手工业的工作,如建筑、雕琢等”引申为“做学问或接受某种专门训练”,而此条正是作为该引申义的例句。
理清了“攻”的含义,我们还需要理解“异端”,这个词更难解释。在古代社会的诸家注解中,大多都讲“异端”解释为小道、杂学、与圣贤之道不同的学问,甚至有些注释直至诸子百家学说。
仅举一下几例明证:
《论语义疏》曰:此章禁人杂学诸子百家之书也。……异端,谓杂书也。言人若不学六籍(经)正典,而杂学于诸子百家,此则为害之深,故云“攻乎异端,斯害也已矣”。
《论语正义》曰:是以“异端”为杂书,乃汉人旧义。故郑注子夏之言小道,亦以为“如今诸子书也”。
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异端”不是指诸子之学:
《论语集释》曰:考汉时以杂书小道为异端,前人考之详矣。孔子之时,不但未有佛学,并杨墨之说亦未产生。异端虽训为执两端,而义实可通于杂学。
就当今世界来讲,讲诸子学定义为“异端”显然不符合历史状况,也不符合当今社会的发展。我们从《论六家之要旨》和《红楼梦》中得到启发,是否可以讲“异端”解释为“非理治之书”。
司马谈所著《论六家之要旨》所言:“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在“治书”的涵盖下,可以包含儒家和诸子学。
《红楼梦》第一回有言:“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适趣闲文者特多。”因此,可以用“适趣闲文”来解释异端。
除此之外,对于“异端”的否定,我们还不能忘记一个前提,那就是“攻”,用简单的话来说,就是研究学问。以异端为研究内容,才会造成损害。
当然,这只是个人的见解,仅供参考。
下一期我们分享:
子曰:“由,誨女知之乎!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