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血气方刚的男孩子,是那种拉帮结伙可以上房揭瓦的那种。
若要强行分类,我肯定属于纯种哈士奇。
我报了一个离家很远的大学,目的就是为了在我爸妈鞭长莫及的地方继续胡作非为,在寝室搞个校园无敌F4什么的。
结果刚一报到,我就意识到了实现最初梦想的难度。
我们寝有一个……不太合群的男生,是那种拍他一下肩膀他都要说一句:“讨厌……”的那种。
而我呢,是个一个都不能落下的寝室长。
兄弟有福共享,有祸也得一起闯。
于是我拿出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姿态,关心起了人家的生活起居。
这哥们儿,喜欢写文章。
虽然我高中时也是文科生,但我是因为理科学不明白才不得不弃理从文的。不,确切地说,是理科抛弃了我。
而很显然,这哥们是因为就喜欢文学才学文科的,好吧,我确实也曾偷偷怀疑过他的性取向。
有一次,我刚打完篮球,大汗淋漓地走进寝室,简直觉得空气都是热的。
那家伙却在寝室里静默地敲击键盘,眼神痴迷,好像还挺费脑子的样子,连我进门都没说打声招呼。
他小子是不是太菜了,所以背着哥们儿几在偷偷打游戏?
我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就绕到了他身后。
往屏幕上一瞅,这小子竟然在写文章?
呵呵呵呵。
“你写什么呢?” 我用篮球顶了一下他的后背,还把他吓了一个激灵。
“我在简书上写连载小说呢。” 他大概是被我身上男人的阳刚之气震慑到了,很娘地捏起了鼻子。
“呆子,你竟然还会写小说?哈哈哈哈,能看么?出版了通知我哦。” 看他眯起眼睛蔑视地向上瞅着我。
一个篮球从他脑袋上方晃了一下,我便转身回到自己乱成一堆的“狗窝”里了。
换了衣服,查看了一下微信信息,没什么有趣的,无聊。
鬼使神差的,我下载了简书。
我给自己的解释是,这也是为了更成功地拉帮结伙。
我拒绝承认自己还挺喜欢“简书”这个名字的,简简单单的很文艺的感觉。
哦不,我又不娘,我是阳光调皮大男孩,去他的阳光文艺。
我龇着牙很嫌弃地打开了简书,我就是随便进去瞅一眼,看看那些人有多无聊就出来,反正我现在也很无聊啊。
这无聊的一看可倒好,要不是下面那个呆子要去买晚饭了,我都没意识到时间的流逝。
这年头有才的人还挺多的。
看了令人情绪高涨的言情小说;吓得人浑身麻酥酥的悬疑故事;还有各种逗比搞笑的文字。
“傻大个儿,我要下去买饭了,你有要带的么?”呆子随口一问。
“没有,哎呀,你烦死了。” 我没好气地打发了他。
听见寝室的关门声,我偷偷摸摸地爬到下面,看了一眼呆子正在写的东西。
哎呦喂,他竟然在写武侠小说,写得那叫一个令人血脉喷张。这还哪是我认识的那个娘娘的呆子。
我记下了他的简书号,便怀揣着一个天大的秘密鬼鬼祟祟地回到了床上。
不知为啥,我刚搜到这个名字,还没开始看文章,就开始痴痴地笑个不停。
这个怂蛋竟然在简书上是个大侠。每篇文章下都有小迷妹在催更,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她们的桃心眼。
从呆子的文字里,我看到了另一面的他,看到了他想要成为的样子。
然而我不得不有个疑问,他想做刀光剑影的大侠,现实中为啥是个连发型都不能乱的呆子呢?
也是从那一刻开始,我突然感觉到了文字的力量。
有很多现实中没有的东西,都可以在文字世界里变成现实。
后来,众人都开始诧异,我一个混世大魔王为何突然偃旗息鼓,天天捧着手机也不知道在干嘛。
我写第一篇小文时的心态还挺好的,毕竟是第一次写,我是新人,小白,一切的平庸都可以被理解。
然而,将近一个月过去了,我的阅读量就像齐步走的口号一样“一二一,一二一……” 除了我自己,一个赞都没得到。
太虐了,好歹我也是学过三年文科的翩翩君子,难道写得还不如那些成天做实验的理科男?
真是令人难以接受,再看看那个呆子,天天被称为帅哥哥,帅哥哥。
帅屁啊,真正的帅哥哥在这里,在这里!
有好几次我都萌生了揭穿呆子的冲动,但为了寝室和谐,百花齐放,我忍住了。
最重要的是,我也不想被那呆子看见我的文章。
和他那“虚假”的文字相比,我写得确实挺粗糙的。
不知不觉地,我竟然成了呆子的隐形粉丝,经常去看看他的文字,学一些描写动作啊,风景啊的词句。
更可怕的是大魔王竟然开始不爱篮球爱泡图书馆了。
就为在简书上写出出彩的文字。
等我觉得一切都差不多了的时候,我果断地买了会员。
毕竟要一炮打响得万事俱备。
在简书里,我还认识了很多帮助过我的好朋友。
其实我这个人没什么优点,就为人还不错。
仗着自己的那点赤诚之心认识了催我写好文的小妹妹,说话做人干脆利落,三观很正的北城锦瑟,以及很多全力支持我的朋友们,我很开心。
简书是个江湖,简书里不光有文字,还有真情。
如果说外面的世界里人们都戴着面具生活,简书里的世界就是最真的一面,因为每个人都在用心书写。
最后,希望简书越来越好,希望我的文章写得也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