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部片能想起的那个人,一定是忘不掉的

1

情人节定档的《爱乐之城》,据说是继《Titanic》后再一次感动全球的一部电影。

我没有情人,所以和室友一起窝在宿舍里看高清枪版。

然后,我经历了许多年没有过的那种感觉:胸口温热,心尖颤栗,大颗大颗的泪水,滚滚而下。

能够流芳百世的电影都是这样吧,直接精准地戳中人类内心最幽微隐秘的一隅,不由分说地激起共情,每个人都仿佛在电影中观照到自己,经历的情爱、怅然的回忆。

洛杉矶,一个热爱表演的咖啡店女工,一个钟情爵士的酒吧乐手,他们相爱了。他们都是不起眼的人,偏偏有着宏大到类似传奇的梦想。

两个人携手逐梦,见证了对方的怯弱与妥协、偏执与勇气,他们喜欢的自己或许和整个世界的期许都背道而驰,挫败又孤独。除了对方,他们一无所有。

但是理想对他们而言太遥远、太庞大、太虚无缥缈,浩渺人间,你我都是受命运拨弄的小人物,把握住自己的前路已然不易,遑论抓住身边的人。

在命运的重重关卡面前,一脸苦笑孱弱无力地摊手总归比用血肉之躯横冲直撞来得容易。可如若横下一条心来拼个你死我活,那又怎么舍得身边人和自己一起?

于是,最终错过。

一片黑暗,再有光亮,已浮出字幕:五年后。

又想到王朔的那句话,真希望在电影里过日子,下一个镜头就是一行字幕:多年以后。之中的千回百转一概略去,任凭时光把自己带到已知的境遇,省掉那些徒增烦恼的闪转腾移。

五年后的她在巴黎声名鹊起,嫁为人妇,和丈夫偶然进入洛杉矶的一间酒吧,在台上任性弹起爵士乐的,正是他。他曾经因为在酒吧弹小众曲目被老板炒鱿鱼,梦想就是拥有属于自己的一方空间,可以弹自己爱的音乐。

他们最终都做到了,没错,可身边的人已不是当初那个。

最后镜头回溯,回到那个夜晚,他被炒鱿鱼的那一夜,她循着钢琴声进到酒吧,在他失意愤怒的时候走了上去。这一次,他没有径直拂袖而去,而是坚定地、毫不犹豫地吻住了她。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从一开始就握紧你的手。

绝不松开。

2

其实如果没有什么契机,我是不愿想起他的,旧事而已,但电影勾起了朝花夕拾的杂绪。

其实过后很多年我都在想,如果伴随自己成长的那个人注定不能与之终老,那“爱过”是否比“在一起”更值得永垂不朽?

他是我见到第一面就觉得会发生些什么的人。人和人的缘分就是这么玄虚又微妙,茫茫人海中遇上了,就是遇上了。

那时我们都大一,十八岁,渴望恋爱,渴望生命中能发生和“乖,听话”、“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就什么都有了”不一样的事情。

第二次再见是在学生会举办的圣诞舞会上,同班一个女生在学生会活动部做小秘书,一直央求我去参加凑人数,我始终甩给她一句没有舞伴,本想随意打发了的事情,结果那女生积极到给我找了个舞伴。

恰好又是他。

不得不去了。五六年前的大学生舞会,我都记不清是在体育馆健美操教室还是在大食堂的二楼举行的了。拉花、彩纸之类拙劣地装扮着活动场地,营造出一种尴尬的浓墨重彩。参加舞会的女生大体可以分为蓬头垢面和自以为美不胜实际毫无美感两类,基本对应了理工科和人文社科两大院系。男生则身着棉袄棉裤,脸上洋溢着生动的亢奋与期待。那是十八岁的人独有的状态,浑身上下都冒着令人忍俊不禁的傻气,可偏偏这种傻气让后来的我们始终缅怀。

我不知道我那天到底笨拙成什么样,差不多应该是脸上桃红柳绿,身上花枝招展吧。印象深刻的是,我穿着一双黑色高跟靴子,频频踩到他的脚,然后羞赧地笑,不好意思抬起头来对上他的目光。他也很紧张很拘束,但还是很照顾我,从搂腰扶臂的细节、舞步回环的频度、眼神相接的刹那,都能感觉得到。

其实他也什么都不懂的,刚从高考的兵荒马乱中趟过来,想和姑娘聊人生都只能先问高考数学最后两道大题解没解出来的年龄。但他懵懂无知的好心与善意,是很动人的,虽然当时我们都不懂。

跳了一会儿舞之后,有一个游戏环节。这场舞会的意图很明显,就是尽可能地让这群少男少女熟络一下,能成一对儿是一对儿,毕竟谈恋爱才是大学里的正事。有一个游戏是两队飙歌,大概就是听音乐前奏就跟唱然后算两组得分的游戏。我因为高中时苦闷得发慌天天耳朵里塞着个耳机听MP5,所以什么犄角旮旯里的流行乐都会哼哼两句,被称为“中华曲库”的我在飙歌环节脱颖而出。最后一曲让我和对方战队的一个女生飚高音一决雌雄,我唱了一首《青藏高原》,那个女生唱了一首《死了都要爱》。

现在想想,年轻的时候真的每天都像打满了鸡血又灌了两瓶二锅头下去的状态,真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啊。如果以我现在的年龄,在众目睽睽之下青筋暴现张牙舞爪地唱一曲《青藏高原》,大概也没勇气活过第二天了。

就这样,我也算是在飙歌环节脱颖而出了,人生第一次估计也是最后一次成了party queen。接着下一个游戏,一男一女背对背合作把气球从一头运到另一头,主持人在台上喊“还有最后一组名额”,我为了拿奖品,可能心里也暗暗想出风头,想拉着他一起参加,我们中间隔着四五个人,熙熙攘攘间,我刚要伸出手去碰他一下,就被另一个男生拉住,走上舞台。

然后我们毫无默契窘态百出地完成了这个游戏。

当主持人为了活跃气氛,问我们是什么关系时,我刚想回答“并不认识”,又被那个男生抢了先说“男女朋友”。我马上急了,他慌忙改口“普通朋友”。主持人一脸讪笑地说,我还说呢,要是男女朋友怎么会这么没默契。

台下的人都被我们的笨拙窘态逗乐了,欢声笑语里,我看到他在人群中向我挥了挥手,示意我他要先走了。我冲他做了个拜拜的动作,接着投入到欢声笑语里。

结束后,那个男生很自然地送我回宿舍,接着要电话,接着请吃饭,接着送水果表白求交往。我在舞会上一战成名,周围很多人也知道我参加校园舞会有一个男生主动示好,可能距离脱单之日不远。可我面对追求只是想扭捏骄矜一下下,那个男生就没了劲头,很快不见踪影,消失在我的生活里。

那时我还有些晕头转向,觉得自己不是很懂大学里的恋爱。

之后和他也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不温不火。我当时不懂什么欲擒故纵卖人设养备胎,只想快快找个钟意的人谈恋爱。

第一学期结束,他和他的一个同班同学来约我出去玩,我们去了长春很有名的南湖公园,零下三十多度的天气,湖面结冰比玻璃还厚,我穿着假的tennie wennie大衣,整个人冻得濒死,他把他的帽子围巾手套都给了我,还请我吃了炭火烤肉,我在温室里缓了半个小时才稍稍恢复知觉。全程他的同班男生像在避嫌一样为我和他创造独处空间,我很奇怪,心想我俩又没什么,干嘛这么敏感。

当时我是真傻啊。

过了个春节回到学校,三月十四号白色情人节他送我一块德芙,也给拉他和我一起跳舞的女生买了一块,我心安理得地吃了,有些甜腻浮在心头。

又过了几天,我俩成了。

3

和他谈恋爱的三年多,我们的感情一直很好很好。如胶似漆,羡煞旁人。在食堂给彼此喂饭,走在校园里都是牵着手或搂着腰,一起挤在摩肩接踵的公交车上他都紧紧护着我,当然也经常吵架,有时候吵到半夜一二点钟,我们再骗各自的宿管大妈大爷从宿舍里冲出来在校园湖边撕心裂肺地互诉衷肠。年轻的时候真是太能作了。

后来他大三出国交换,我们变成了跨国恋。他刚走的时候,我们都很有信心,等他毕业回来就结婚。我整个大学因为谈恋爱荒废了学业,他不想让感情影响我太多,每次跟我视频打电话,都对我说要好好学习,多读点书,多写点东西,这是我仅有的,能拿得出手的才华,也是以后我安身立命的东西。

大三结束后的暑假,一个溽热的午后,我和朋友坐在食堂啃西瓜,大学的四分之三都在一种醉生梦死的荒诞感中过去了,像是整个人都浮在天上,从没有脚踏实地地认真生活过。我猛然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像是被什么意识附体了一般,冷不丁地冒出一句:我要考北大中文系。

坐在我对面的朋友惊得西瓜都不会啃了。

那时我刚考完雅思,本计划出国的。但心里总是不踏实,稠密的挫败感在心间暗涌,也无法欺骗自己不去面对。出国太容易了、太简单了,只需花上几万块钱找一家留学中介进行包装,天花乱坠地吹上一通,等到一个野鸡大学的offer,拿着爹妈的血汗钱,接着去国外混两年。只是把大学的醉生梦死又延续了几年而已。

我是真的想有个目标逼迫着我,让我能静下心来读读书,学些无用但有趣的知识,能够理性有逻辑地思考一些事情,能够有看待世界的方式和底气。心中理想主义的信仰仍未完全死去,我需要为信仰本身找到一个可以野蛮生长的土壤,只有北大,只能是北大。

印象中那是长春最热的一夏,我把这个炽热的念头告诉了他。他非常开心,暑假从国外飞回北京,专门去北大的校园里转了五六圈,逛遍了大大小小的书店,为我买齐了中文系所有教材和考试笔记,用顺丰寄给了我。接着,他马不停蹄地坐火车来长春看我,给我买衣服买水果带我吃烤肉吃火锅,还把我的研友都叫上,很一家之主地说,我家这个二货不懂事,你们之后多照顾。

我让他当着我朋友的面发誓等毕业之后就回国娶我,他听我的话,一字一句地说了。我很开心,觉得自己就算考不上研还可以嫁人,但她们都没这个底气。

送他去火车站回北京的时候,我很伤心得哭了,想到今后半年不人不鬼地备考北大,想到又要有好长时间见不到他。但心里也暗暗赌誓,一定要努力,这辈子活了二十年,从来没有不管不顾全力以赴地做过一件事情,就当成全自己一次,免得将来回首,只有这不咸不淡的一生。

可他之后很少联系我了,我用国内的手机号打不了国际长途,每次都是在qq上给他留言,他看到后再回我。当时微信还不流行,校园网也没有覆盖整个校园,4G还是个未被发明出的概念,他不理我,我几乎无计可施。

我记得一次给他留言大半天之后他打回给我,我复习到绝望,心烦意乱,想玩又不敢玩,想放弃又不甘心,冲他一顿痛哭,声嘶力竭地质问他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我电话,为什么不搭理我了。他耐心地对我说,怕影响我学习,觉得之前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只知道玩耽误了学业,现在我终于决定做些正事儿了,他不想再干扰我。后来和我约好,一周只打一次电话。我当然不愿意,我要每天都打电话视频聊天,他很坚决,不管我怎么哀求都不行。我当时觉得,男生心肠硬起来,真的是铁面无私啊。

整整半年,我昏天暗地地学习。全是新的知识,我从零开始接触,一本本三五百页地大部头专著被我啃得破旧不堪,笔记做了好几本,真题翻阅无数遍,知识点一遍一遍地背到嗓子冒烟。晚上九点多去操场跑步,看着漆黑的天空,会想,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我现在努力的一切究竟有没有意义。

我可能曾经有一万次想放弃,但在第一万零一次坚持了下来。他每周定时出现鼓励我,我对他像孩子一样呜咽着撒娇,我好想像只猫一样躲进他怀里,让他用手摩挲,我一辈子也不钻出来。

他一直不在我身边,但我知道他一直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牵挂着我,关心着我,爱我比爱他自己更多。

2014年1月5号,坐在考研考场上的我写完最后一笔,将卷子封到信封里的那一刻,我在想,再也不要考了,太痛苦了。六个月,我几乎没有一刻不焦虑,没有一时不紧张。吃饭时间长了都会觉得在虚掷生命,午休时间久了也会觉得对不起理想。这样硬生生地把自己逼到这个份儿上,只求通过一场考试把自己带到心驰神往的地方。

初试成绩出来后,我排在第四名,一定能进入复试。我激动紧张到一宿没睡,他给我打电话,问我考得怎么样,我得意洋洋地回他,他故作淡定,但我听到他的室友在旁边焦急地问:“怎么样了?是不是考上了?”

我明白,我的事情对他而言,始终是大事。

过了半个月,我坐火车去北京复试。第一天交完材料,我一个人在燕园里逡巡,想着离自己的梦想只有一步之遥,真的,只有一步之遥,如果我毁于这一步,大概会抱憾终身吧。我越想越难过,越想越惊恐,没有勇气面对接下来两天的复试。正好他的电话打过来,我一接通就开始失声痛哭,哭诉我这半年来这么难捱这么不容易可他从没有在我身边陪过我,我现在马上要面对人生最重要的一次考试可我最在乎的人还在几千公里外的异国他乡,我没有力气面对人生了,我不要去参加面试了。

现在想来,我是不成熟,我是在无理取闹,我是在拿自己的感受和前途要挟他,要挟他回国陪我,和我一起面对未知崎岖的命运。

他沉默了很久,说,他回国一趟需要付出很大代价。他是拿着留学基金委的奖学金出去的,每年限制回国次数,进出海关的盖章都是有数的,他回来可能会被罚款。但他禁不住我的嚎啕,说,我坐明天的早班飞机回北京。

我觉得自己赢了,心里一下子安稳了很多,想到他就要回来了,我再没什么好怕的。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命运就算曲折离奇,只要有他,我总归不是一个人。

他也许不知道他曾经给过我多少安全感,也许不懂我曾经多么依恋他,但我想,应该也没有机会让他知道了。

他是后天早上出现在北京的,我下午就要去参加面试。紧张到恶心,吃不下饭,浑身发颤,我就是这么没出息的一个人,但我拿自己也没办法。他陪我去北大的理发店修眉毛洗头发,要在形象上给老师们留个好印象,我修完头发扭头,看见他坐在理发店的椅子上睡着了,那是很旧的木椅子,坐上去一点也不舒服,可他为了及时赶到北京已经一整天没睡觉了。

站在北大人文学苑6号楼的门前,我还是有一种不真切的感觉,难道我真的到了这里,而且他还陪在我身边?复试马上开始,我是第四个进去的人,进门前我扭头看了他一眼,他两眼含笑地看着我,我顿时镇定了不少,关紧了门,深吸一口气,转身对着一屋子著作等身的教授,从容不迫地说:“各位老师好,我是……”

那一幕我应该会铭记永生。

现在我看到《爱乐之城》的女主角,她对着一屋子的制作人、导演,诉说着她的理想,就像我当年一样。她的男朋友,坐在门外,焦灼地、急切地等待着她,祝福着她,也像我当年一样。我们都是普普通通的人,是内心深处一点湮灭不息的执念把我们带到这里,让我们有一些熠熠生辉的可能。我们都是偏执又任性的人,是心意相通懂得疼惜的人搀扶着走,才会有面对人生的勇气。

最终,我考上了。

4

进入北大第二个月,我们分手。其实命运早就为我们布下了方向迥异的殊途,我们在一无所有无惧无畏时相逢,在前路渺茫时携手同行,但走到人生的岔路口,再也没有勉强继续下去的心力。

我在北大读书求学毕业北漂,日子没有比以前更好,但分分秒秒都值得珍惜;他在异国读博士做学术做实验发论文,他曾经说过,没有博士学位,他一生都会抱憾。

我们都是不愿将就的人,不想将就爱情,更不愿意将就自己的人生。

如果说相爱一场留下了什么的话,那大概是,被他认认真真地爱过,我有了一些做人的底气。有时面对人生种种的残酷荒凉,我会想,人间怎么那么苦啊,但想到他,又会觉得,我起码还遇到过这样的人呢,人生苦中总会给自己一点甜。吮吸着这点儿甜,就值得活下去。

因为被他用心用情地爱过,我就再不愿屈就自己,因为我知道真正的爱到底有多好,所以不会用牺牲爱来交易任何形而下的东西。在北京城,户口、房子、财富、地位、颜值都是结婚的理由,唯独爱情不是。但我不愿意,宁愿孤老终生也不愿意。

《爱乐之城》里,女主角要飞去巴黎拍电影,男主角继续追寻爵士乐,他们离别之际,对彼此说,“我会一直爱你”“我也会一直爱你”。

自此之后,无论枕边人是谁,日后路怎么走,彼此至爱角色依旧。

就像我和他。每当人生遇到旁逸斜出的意外,我第一个想到要聊一聊的人是他;每当人生有郁结于中的感叹,也大都会想起他;每当看到戳中心窝的电影、听到泪水盈眶的歌声,也会忆起和他有关的时光。

我还会遇到很多人,也会爱上某个人,但也会一直这样遥远地、孤寂地爱下去。

如果现实世界有电影中的时光穿梭机,我也好想回到十八岁,回到那个舞会现场,当他在台下对我挥手示意要离开的时候,我不会向他摆摆手,而是冲下去,抱住他,不放手。

如果知道余生会自己过没有你,那从一开始,我就不愿错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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