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止于朴——创制的基本出发点)
【原文】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主题和前后文关系】
本章通过阐明制定社会基本制度的原则,进一步阐述第三十二章“善者果而已”的具体运用。阐明政治制度要把握住事物的本质,体现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
【词语释义】
“无名”:没有规定性,不会去定义。
“朴”:事物的本质。
“不敢”:不愿。
“臣”:使动词,使事物的本质臣服于自己。
“小”:内涵,因为精致而很小。
“均”:经调节而均衡。
“名”:去规定官员的名分和职责。
“止”:停止,有限,职责范围;
“知止”:明白自己的职责。
【叙事逻辑】
尽管有“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不敢臣”的基本道理,但是“侯王若能守之”则“万物将自宾”,这是因为“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社会实现统一就能实现长足发展,所以侯王应该做到“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明确官员的职责,其意义在于“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白话文】
事物发展的规则性不可能去定义,事物的本质虽然内涵十分精致,但天下没人愿意让本质臣服于自己。各国的君主如果能坚守事物的本质,万物都甘愿宾服于他。这种情况下,天地将结合在一起,以便降下甘露,老百姓不等侯王的命令就能实现自我协调,自我均衡的政治局面。最开始的制度规定了官员各自的名分,既然有了名分,官员们就能明白并履行好他们的职责。官员履行了职责,国家就不会发生危险。这就好像事物发展的规则性在社会活动中发挥出作用,如同河流和溪水在江河湖海汇集。
【深度解读】
[if !supportLists]1、[endif]政治制度形成的条件
本章还阐明了政治制度形成的条件:一、老百姓在生产过程中自主的形成各种规矩;二、君主根据事物的本质要求,制定各种政策;三、明确官员职责,官员按照各自的职责施政(孔子说的“必也正名”也是这个意思)。
[if !supportLists]2、[endif]关于“朴”
对于自然之物,“朴”是本质;对于社会中发生的事,“朴”是本性;而对于“自然”——这个自然界和社会的综合体,“朴”是本色。这样,自然之物的本质一定是社会中发生的事,是自然物相对于具体某件事的价值;而社会中发生的事的本性一定是自然之物,是事件在自然物上表现出来的功能。
“侯王若能守之”的“之”应该是指“朴”,而不是指更高层次的“道”。如果认为政治能守住“道”,并能止于“道”,就会将政治的作用绝对化(尧舜禹时期,君王的主要责任是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生产技术去指挥生产,这是在直接参与社会生产,其政治作用完全可以绝对化,但到了春秋战国就再也不能绝对化了),摆不正政治的基本定位,这无疑是十分有害的。
应该看到老子是重视政治的社会功能的。春秋时期的政治不同于远古的尧舜禹时期,比方尧所设立的官员都和生产有关,仿佛就是现在农科所的技术员。但到了春秋时期,从政者不在直接参与社会经济生产,这就使得有些人开始怀疑政治的社会意义。老子认真审视这个社会问题,得出了两个结论:一、社会运行结合了人们改造自然的社会化劳动生产,是一个包含自然规律的自然而然的过程。政治活动并不能参与其中,但可以起到辅助作用。这可以称之为政治的有限性,政治的有限性使得执政者应该“为无为”,而不是“处无为之事”。二、政治辅助社会运行的作用是巨大的,不能等闲视之。这可以称之为政治的积极性(即“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只要能回归“朴”,政治就能起到整合全社会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的协调性,让劳动进一步社会化,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if !supportLists]3、[endif]与儒家政治理念的出入
《道德经》相较于儒家的政治理念有一个缺陷,那就是现实性不强。认为只要君主顺应社会就行了,各级执政者不需要顺应社会,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可以了。理论上没有政治制度随社会发展而发展的机制。正因为这样,其思想有较强的理想主义性质,比如前两章对用兵的论述。理想主义会导致过分看重理论在实践中作用的后果,而这是不对的,所以需要用“为无为”的理论来弥补,以调整不足。而儒家不同,儒家思想更具有现实性,儒家人更具备政治自信。他们虽然也认为执政者应该“为无为”,但不必时刻强调,只要把握住现实,在实践过程中就能自觉做到“为无为”。
春秋时期政治活动的重心从君王转移到了执政者,老子和孔子顺应这一变化,开创性地阐述了这一社会现象,论证了政治原则和施政方法。由于两人所依据的社会现实基本一致,他们阐明的思想观念也是大体一致的,出入并不大。由于《道德经》是系统阐述,其对于政治活动的指导意义大于《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