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一直不明白,为何两个女儿都会爱上这个穷小贩

“波扎!”——每到夜深人静,伊斯坦布尔的街巷就会传来一个忧伤的叫卖声。

他挑着父亲给的担子,在夜晚行走了很多年,从十多岁的少年直至步入花甲,无论身处顺境还是逆境,无论幸福还是悲伤。他也曾经希望凭借辛苦劳作过上富足的生活,但却总是只能勉强应付温饱。就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贩,他的岳父却搞不明白,为何两个女儿都爱他。

他就是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慕克的小说《我脑袋里的怪东西》的男主人公麦夫鲁特。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

01关于作者

帕慕克1952生于伊斯坦布尔一个富裕的西化家庭,是奥斯曼帝国的贵族后裔。2006年,他凭借自传式作品《伊斯坦布尔:一座城市的记忆》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文学评论家称他是“当代欧洲最核心的三位文学家之一”。

帕慕克认为自己是一个来自于穆斯林文化的人,是个把历史和文化身份同该宗教联系起来的穆斯林。生活中的帕慕克很少公开露面,他曾在伊斯坦布尔一栋公寓中长时间写作。这栋公寓可俯瞰横跨博斯普鲁斯海峡的一座桥梁,它连通欧亚两大洲,这对于他的思想和创作,仿佛是某种象征。

帕穆克在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过一门被称为“小说的艺术”的课程。在诺贝尔获颁奖典礼上,他这样定义小说写作:

小说是一个人把自己关闭在房间里坐在书桌前创造出的东西,是一个人退却到一个角落里表达自己的思想——而这就是文学的意义。

真正文学的起点,就从作家把自己与自己的书籍一起关闭在自己的房间里开始。

帕慕克

02 关于《我脑袋里的怪东西》

很多作家在获得大奖之后就鲜有作品发表,例如我们熟悉的陕西作家陈忠实,但是帕穆克却从2008年至2014年用了6年的时间写出了又一力作,《我头脑里的怪东西》。

这部作品与以往不同,因为穷人的生活是它的核心,作者说他想探索街头小贩麦夫鲁特跨越40年的全部生活,透过他的眼睛来看伊斯坦布尔这座城市。

这部小说很受中国作家邱华栋的推崇,其中一点是,作者出身富有的贵族,却能写出最底层老百姓的生活。而作者自己却说,男主人公的经历就是他的:

当我出生时的伊斯坦布尔就是一个一百万人口的城市。现在,这是一个1700万人口的城市。巨大的转变,并非在一夜之间发生。偶尔,我书中的人物意识到这些变化,就像我,开始觉得自己不属于那里了。

也正如邱华栋所言,它的写法确实有其独到之处。最突出的一点是它不是按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的线性写作,不是顺序,也不是倒叙,而是从中间开始写。当我看完这部小说,似乎有点明白作者为何这样安排了。

因为对于麦夫鲁特这个小人物来说,他一生中最大一次冒险,并影响其命运走向的最重大的事件,就是在黑夜里带自己写过三年情书的姑娘私奔。而逃到半路,当闪电照亮姑娘的脸,他却发现那不是他一见钟情的人,而是不太漂亮的姐姐。这样一个戏剧性的开头足以吊起读者的胃口,随之而来会有无数个问号,需要在后面找到答案——为什么新娘换了人?接下去麦夫鲁特会怎么办?他还会娶这个跟他私奔的姑娘吗?如果他们结婚,会幸福吗?真相会被揭穿吗,又是在什么情况下被揭穿?相关人物又是如何反应......

带着这些好奇,不知不觉你就跟着作者走进了伊斯坦布尔前后四十多年的社会变迁。虽然是一部虚构作品,但是每个重要的情节都标注了年代,而历史上真实发生的重大事件也都有机地融入进去,构成故事的时代背景。例如,文中提到1999年土耳其大地震,很多施工质量欠佳的“一夜屋”扭曲、受损,其中就包括麦夫鲁特伯父家在“一夜屋”基础上扩建、加盖的四层楼。所以,这部作品虽然表面上是写的小人物,实际写的却是大时代。

虽然对土耳其的人文历史、风土人情等很陌生,之前我也没有读过土耳其作家的著作,但是帕慕克笔下的伊斯坦布尔的小人物的生活却依然很吸引人。

我记得其中一个细节,说七十年代,伊斯坦布尔有的家庭已经有了电视机,周围的邻居会聚到这样的人家看电视,这个情景在八十年代的中国也很常见,所以倍感亲切,而从中可以看出,当时土耳其比中国先进十年左右。

还有,主人公麦夫鲁特十几岁跟父亲离开村子,坐火车去伊斯坦布尔的时候,火车上有沿途上来兜售商品的小贩,这一点也和我们以前很相像。

原来,无论物理时空的远近,无论民族、贫富的不同,人类有很多东西都是共通的,所以,才能在不同国家和语言的文学作品中找到共鸣。

帕慕克

03 关于麦夫鲁特的坚守

姐姐拉伊哈与麦夫鲁特生活了十三年,他们还养育了两个女儿。虽然日子过得艰苦而清贫,但是他们感觉过得很幸福。拉伊哈因流产死去后,过了几年,已独居的妹妹萨米哈又嫁给了麦夫鲁特。而他的幸福秘诀离不开几个坚守。

坚守承诺。

麦夫鲁特在堂兄的婚礼上见到了新娘的小妹,被她美丽的黑眼睛所俘获,他感觉一下子就坠入了情网。但是因为另一位堂兄误导,他搞错了女孩和姐姐的名字,他原本写给妹妹萨米哈的情书全部交到了姐姐拉伊哈手里。

当他在抢亲的归途中发现这个错误时,虽然也怀疑有什么阴谋,但是他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只是变得有点沉默,连开车的堂兄都搞不清楚他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因为他知道,此时他不能不要拉伊哈,不然跟人私奔又被人抛弃的姑娘会是什么命运呢?而拉伊哈对他很信任,他认为就因为这份信任,他也要爱拉伊哈。

还记得麦夫鲁特给只有一面之缘的女孩子写情书的细节,竟然是用很长时间一句一句的反复推敲,还琢磨应该往信纸上洒什么样的香水。哪个女孩收到这样一封情书能不动心呢,哪怕他只是挑着担子卖酸奶和“波扎”的,所以也难怪当年拉伊哈会同意和他私奔。

而在日后的艰难岁月,拉伊哈一有空就会拿出放在针线筐里情书读上一封,麦夫鲁特也让自己相信,这些信就是写给拉伊哈的。

坚守良知。

年少时的麦夫鲁特也曾为父亲的一些不合时宜的想法而懊恼,他也不想一辈子挑着担子卖“波扎”,但是,父亲的品质对他的影响是无形的。就像父亲变不成伯父那样的人——伯父把当年兄弟俩共同圈的地占为己有,房子越盖越大,而他们父子却一直只能住在一间“一夜屋”,他也变不成堂兄弟那样识时务的人——堂兄弟们攀附一个大建筑商发达起来,而他却觉得夜晚走街串巷才更踏实。

他作生意的小车被城管收缴后他一心想找回来,但是当他听说可以认领别人一辆更新更好的小车时,他却一口回绝了。

他的“一夜屋”拆迁后可以得到三套单元房,他坚持应该与母亲和两个妹妹平分,而伯父说,只有他曾经帮助父亲做生意,都归到他名下也没有问题。虽然这样的做法让他一辈子都没有富起来,但是却换来了内心的安宁。

他从小时候就害怕野狗,可是后来有一晚上,他深陷野狗的包围,最后野狗却没有把他当作敌人,没有任何危险,他知道是因为自己没有任何愧疚。

坚守传统。

“波扎”是一种含少量酒精的穆斯林传统饮品,可是在伊斯坦布尔,传统的东西却在日间消亡,包括食品也是一样,因为人们似乎更信赖流水线上生产的,未经过人手的东西。而且,因为城市建设的发展,很多地方已没有小贩的容身之地。

但是,多年来,无论麦夫鲁特白天从事何种工作,到了晚上,他必定要挑起担子,一边走一边喊“波扎”。有的顾客听到后会打开窗子对他喊——“卖波扎的,你上来”,就是因为被他叫卖声里的“忧伤”所打动。

是啊,其实有很多东西就是城市记忆的一部分,它可能是一种味道,也可能是一句吆喝,还有可能是从窗口用绳子垂下来买东西的篮子。

而他自己也在这日复一日的行走中,不断地和自己对话。到最后,无论赚钱还是不赚钱,他已离不开肩上挑着的“波扎”。

帕慕克

而当拉伊哈已离世多年,老迈的他还在走街串巷卖波扎,他想要说的仍是——“在这世界上,我最爱拉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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