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Nichole 纪事/随笔
杨先森又在背演讲稿了,洋洋洒洒地做了个关于“坚持健身”的主题,大意是为什么要健身,健身的好处还有健身的方法。
我在一旁笑:你这是洗脑。
他并不反驳。主题演讲稿不就要这样的么?
为了让听众更有共鸣,逻辑就必须按照听众的理解逻辑来,先将好处,再讲方法…这个过程又何尝不是曾经说服自己开始健身的思考过程呢?
嗯,是个自我说服的过程。
究竟什么是说服呢?说服是改变或强化他人态度、观点或行为的过程。此过程可能通过一次会面即可完成,也可能历时较长,需要通过一系列讨论来完成。
聪明的说服者有能力吸引受众,改变他人的观点,甚至可以化敌为友。他们利用影响力和口才说服对方同意自己的观点,支持自己的立场或想法,并让对方帮助实施自己的解决方案。
我们每天都在说服,说服别人,也说服自己。
而我常想,即便不是与人口头交流,写作的过程其实也是自我说服过程的还原。
从先说哪一句再到怎么说的遣词造句,就是梳理自我说服逻辑的过程。
从这个角度看,我还蛮享受这个写作的过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