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会想起以前很多事情。远方的他和他们再脑中挥之不去。
想起它在阳光下完美的脸庞,一如当初初识他时的心情,开心不已。“初见卿时,眉眼带笑。”莫过于此。直到现在我还仍记得与他有关的种种。
他笑起来可好看了。他喜欢用0.35的笔芯写字。他喜欢村上春树和东野圭吾。他会写很多的抒情小句。他非常的温柔可爱。他不许别人说他矮。他也十分的傲娇。他成绩很好。他会教我做物理题。他时常看向远方。我现在所在的方向。
我离开时,他未来送行。我站在楼梯口,朝他望了好久好久。最终也就再没单独见过面。
归于平静。也会时常想起他,那个阳光又帅气的男孩子。曾伴我度过几个月浅短的时光。
我怀念曾经阳光又温暖的你,亦想念曾经自信又自大的我,但梦终醒,我们终究回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