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曾经指出:“人和人之间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式男女之间的关系。从这种关系的性质就可以看出,人在何种程度上成为并把自己理解为类存在的物、人。”
换句话说,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任何关系都不如男女之间的关系更能影响人类文明的方向和进程。然而,具有两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国古代在儒家思想的指导下,出现一种不同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特殊的、异化的男女之间的关系。
人类与一般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类是有思维、有情感的高等动物,换言之,就是人类有爱且可以表达爱。在这里,我想讨论的是男女之间这一最重要的情感羁绊——爱情。
中国古往今来就是一个典型的男权社会,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道德约束不仅对于女性来说是一种枷锁和束缚,而且对男女之间本应是美好的爱情也加以异化。与西方激情似火的爱情观不同,中国儒家传统文化强调的是个人与群体的和谐,因而中国传统文化中爱的观念不是建立在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范畴上。在中国古代,爱如同镜花水月,含蓄内敛,似有似无,可望不可即。
在我们的古代文学作品之中,多数与爱情相关的文学作品中的男性形象往往不如女性形象那么生动鲜明。按照易中天先生的说法,中国古代的男性形象往往这样两大类:
一种是英雄豪杰型。这类人作为主人公出现的作品往往就与爱情不太沾边了,他们是儒家思想中的典型代表,严守三纲五常的道德禁令,以贯彻忠义为人生准则,而对于女人,就像影视剧中经常出现的那句台词:“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在他们的眼里,女人是他们的私有财产,是同“衣服”一样的附属品,可有可无,若有变更好,若没有也没什么可惜的。与之对应的是,在中国历史以及文学作品中,如项羽、周瑜、孙策、吕布都是美人在侧的唯爱主义的豪杰们的确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另一种则是白面书生型。而这种类型往往是古代爱情故事中最常出现的男主人公形象,《红楼梦》中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贾宝玉、《天仙配》中的董永、《西厢记》中的张生、《白蛇传》中的许仙以及《聊斋志异》中艳福不浅的小生们等等。
这些爱情故事属于典型的才子佳人型,这些故事中的男主人公们都有一个特点,就是在爱情方面都不是主动的一方。不管是董永还是许仙,都是穷屌丝走了狗屎运被白富美一眼相中,更令男读者们气愤的是,得到“女神”青睐不说,还被倒追!此等美事,居然还有董永这样起初不情愿的“怂包”!
在中国儒家道德系统中,爱情并不被提倡,即使是涉猎广泛的《论语》中也极少谈到与女人有关的话题,《西厢记》、《红楼梦》等千古流传的名篇在某些朝代甚至一度沦为禁书。
不同于男主角的惹人反感,这类才子佳人型爱情故事中的女主人公往往是惹人怜爱的,她们敢于冲破封建礼教束缚,勇于对抗重重阻挠追求真爱,表达了当时女性的理想追求。
说到中国古代的女人,真是很值得同情。在父权制社会的高压下,她们被剥夺了主权,一生要受到“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各种条条框框的束缚,成为男权社会的附庸。古代女性的一生都是受到制约的,正如作为古代妇女基本道德准则的“三从”:从父、从父、从子,特别是“从夫”所代表的婚姻。
自古以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句我们在影视剧中经常听到的台词正是当时古代女子婚姻的真实写照。
出嫁前,女子的人身权掌握在父母手里。而这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表明了只有家庭有权转移这个女人的人身权,又《卫风·氓》中“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可见男女相约也要明媒正娶,在当时,“明媒正娶”对于一个女子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出嫁后,丈夫也就取得了这个嫁过来的女子的人身权。《仪礼·丧服》中将妻子的身份说的很清楚:“夫妇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这也正是俗话:“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来源,这种名分的依附从制度上规定了夫妇间真正的主从关系,即婚后,妻子的尊卑荣辱完全取决于丈夫。
古代女人的人身权既然归父兄、丈夫及其家庭所有,那么我想不出她们该遵循的道德规范除了贞顺之外还能是什么?
班固在《白虎通·嫁娶》中说:“妇人所以有师何?学事人之道也。”也就是说,妇道就是事人之道,事夫和事舅姑是她一生的主要任务。班昭《女诫》中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违也。”这就难怪后世妻要称夫为君,自称为妾。
由此可见,在儒家文化的影响下,中国女人失去了自身存在的独立性,不平等的男女关系,是中国男女之间很难得到一种平等的爱。而失去了爱婚姻便沦为一种肉欲的宣泄,因此才会出现前文中的“女人如衣服”论。
中国女人的不幸从来都是中华民族不幸命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中国女人的解放,不仅代表着爱情在中国的解放,在一定程度上,也正代表着中华民族的思想与性格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