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以为君姐的《在水一方》仅仅是一首歌,后来才知道琼阿姨填的词,再后来才知道原来是琼阿姨克隆了《诗经》。
当然古人已逝,没有人会站出来跟琼阿姨探讨著作权的问题,只是琼阿姨这样容易误导别人。同样容易误导别人的应该还有食指的《相信未来》,被人拿去做歌词。
曾经遇到过一趣事,某艺术馆人员将某地众所周知的民歌改编为合唱,然后某地人民将排练该合唱去参加合唱比赛,结果被改编者追着要版权费。然后该人民政府居然支付了版权费。
所以有些人根本不懂什么是音乐的版权,自己侵别人权了,还满世界叫嚣着维护自己的版权。
这话题似乎不太好谈,虽然解放都几十年了,但我们习惯把日常所见当做理所当然,当成合理合法。
第一次听娟姐的《在水一方》不记得什么时候的事情了。只记得自己被这歌曲深深的打动,感叹人世间竟然有这样优美的歌词,如此动听的歌声。
起初我也是一直以为这仅仅是一首情歌,追寻爱情,追寻爱人。随着年岁增长才渐渐明白,人世间的一切美好都是如此。也只有众里寻她千百度之后的蓦然回首,或许那人才可能在灯火阑珊处。
孜孜不倦的追寻,人世间没有太多永恒的东西。如果有人教育你永远相信什么,多半都是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