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早恋像防瘟疫一样的年纪,家人从不偷看我的日记本。刚开始我想和班上的那群文艺的女同学学,买了自己认为最好看的密码本子写日记。别人的日记本里写的尽是秘密,我的日记确实普通到可以任人随意翻看。
一般女生们的日记里写的无非就是自己的暗恋对象或者一些懵懂而文艺的情书。可是谁说我傻瓜不懂得喜欢?初二的时候我也喜欢过跳街舞好厉害的学长呢。初三的时候我也喜欢过追求我的男孩。但是你们为什么说我傻呢?我只是没勇气,害怕别人嘴里的流言蜚语,连个想恋爱的念想都没有,不是傻是乖巧。我想是你们嫉妒我是乖乖女,才说我傻瓜的。
就算现在,她们也会拿出曾经的日记本翻看,说这是青涩的味道,品尝到的是最初的喜欢。
而我,什么都没有。班上的女生开始陆陆续续穿上花裙子,绑丸子头,画眉毛,像极了娇滴滴的百合花。我却一如既往地穿着阔腿裤和帆布鞋。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纪,我最讨厌裙子了,不干净利落。我和男同学一起评论今天谁的裙子最漂亮,谁的发型更搭配。女孩们早已经学会与男孩保持距离,朦胧才是最美好的。所以男孩遇到了喜欢的女生总跟我说,我想从那一刻起就决定了我和一个又一个男孩做不成情侣。
现在的我也开始流连于淘宝的长裙子,只是迫于微胖的身材,穿上不会好看的。每次都是准备下订单买,最后还是无奈的忍住没买。姑姑对我说,加油减肥,我侄女瘦下来肯定美,姑姑给我各种不同款式的裙子穿。我笑了笑,过了这个年纪,穿多么漂亮的裙子意义都变了。
回想起初中毕业前,班上的女同学都为了减肥快到绝食的地步,只有我听老妈的话不在意体重这回事,还乐呵呵地想,我老妈把我养那么好不容易啊,我才不要减肥呢!
看到她们穿着漂亮的连衣裙在男朋友面前笑得灿烂,我始终不懂的那种滋味。
我不喜欢把自己打扮得花哨。简单的马尾,不画眉毛,衣领要扣到第二个扣子,外套一定比衬衫长,从不穿超短裤。
唯一花哨点的是鞋子,因为我是鞋控。我有很多手绘的帆布鞋,最嚣张时候也只是穿两只不同颜色的鞋子。这样的我,几度被班主任表扬为班级的最佳形象。那些瓜子脸的女孩很不服气地对我说“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吗?俗气。”
在那个没有作业的暑假,大多数的女孩都给指甲上了色,很艳丽。然后脸上画了精致的妆容。我在心里鄙视她们,觉得有点浪费钱。看到她们也男友十指相扣的手,那明亮亮的颜色刺痛了我的眼睛。
今年夏天,老妈买了化妆品全套给我。我画了浅妆,,每个指甲都涂上了不同的颜色,比谁都花哨。只是没人跟我手牵手,我一个人笑嘻嘻地把两只手握在一起。
我努力打扮起来,却没有感受到恋爱,她们那么幸福的样子肯定是装出来的,这帮坏小孩。可是为什么我越来越讨厌原来的那个自己了?
刚上高一的时候,我的同桌是一个会唱歌的男生。我亲眼看到他唱情歌时脖子上暴起的青筋和湿润的眼哐。我说,有什么好哭的?他说我不懂,他想起初恋了。
我的喉咙像卡了一根鱼刺,哽在那里。他说其他任何事情我都可以反驳,,我懂,我怎么不懂了?可是唯独这事情不可以,我到现在连初恋都没有。
似乎每一个感情丰富的人都能唱出好听的歌,至少我身边的大多数人是这样的,而我,最拿手的竟然是“我是一个苹果,果果果……”
我想唱情歌,但怎么都觉得滑稽,索性放弃了这个想法。他们说,唱歌时要感同身受,才能打到人心。那还是等我恋爱了再尝试吧,我想我会继续乖下去。
17岁,花一般的年纪。我没有恋爱,我错过了与她们一起遇见骑士的青涩。我想,等我成熟了,王子都已经在白马上等我了。于是,我就傻傻地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