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翻旧文的时候突然发现被自己锁起来的日记里夹了一封旧情书,文字依旧的稚嫩,惹人发笑。我仔细认真的看了一遍,我是笑着看完的,让我想起来写情书时的心情,因为一点点敏感的字眼都会纠结半天,因为一点瑕疵都会感到不满意。尽管字迹码得整整齐齐,但依旧觉得没有很好的直白的表达出来那份追求的心。
我很少正经写过情书给谁,尽管为朋友代笔过很多。可这一封我还真的不记得是写给谁的,如果不是熟悉的作文风格和相差无几的字迹,估计就连我自己都会不记得这是我写的。至于是否又是为朋友代笔的,我想也许有可能,不然为何我不记得是写给谁的?
所谓满纸荒唐言,也许就能很好的表达我写的情书,好不好我不知道,虽然用词不浮夸,但也不讲究;尽管不直白,但也不矫揉造作。只是多年后来看依旧觉得幼稚,依旧觉得可笑,甚至有点“怎么看都有点老套,迂腐的味道”。虽然难以启齿,虽然看着会发笑,但还是挺欣赏自己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勇气写出这样在现在看来笑掉大牙的情书来。
突然发现问题来了,为什么一直夹在日记本里,为什么没有寄出去,甚至连时间都没标注。难道这真的是我写给哪个喜欢的女生,只是最后因为犹犹豫豫不了了之(我竟然干这样的事情),亦或者是因为一些事情忘了?反正这些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想想的确是有点“我是猪”的滋味。我也不记得我是帮那位朋友写了之后没有给对方的,我是不会自己留一份蓝本,没有意义啊。
总之,这只是一封也许只有我自己看过的抒情文字吧。当作调剂,当作笑料,当作回忆也都是不错的。只是没有和要收到它的对象一起分享总觉得有点可惜。我突然想起来,我还没用上手机的时候经常和一位女生私信来往,到最后信纸堆满了整个抽屉,甚至书包,结果很不巧的被老妈发现烧了,一口断定这是情书,我无言默认了。可惜没留下来啊。只是那些好歹有人和我分享了,是两个人的秘密,如果保留下来,也许多年后翻阅的时候会是带着想念的心意去怀念呢!可我手里这封,我只能叹息罢了。
所以说情书这玩意该送的就得送,留在自己手里虽然不至于砸手吧,但明明自己写的东西,还怪自己没勇气送出去,不自在。
有人说情书已经不适合这个年代了,这个年代谁不用手机,谁不用微信,网络比书信不是方便很多么。我不去评判对错,我只想说自己是个传统的人,喜欢用文字去舒张内心,满足自己所剩不多的追求,这样也是挺好的。至于情书,好像很多年没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