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这个日子对于诗歌爱好者来说,是每年必会纪念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是海子的忌日。查一下资料,发现3月24日还是海子的生日。我冒出一个想法,他在他出生后第二天就死了。这样说有点夸张,但相对于人的生命来说,他的生命的确相当短暂。
海子是卧轨自杀的,至于为什么这样做也成了学界讨论的对象。同样以自杀的方式结束生命的诗人还不少,如戈麦、朱湘和顾城等,以至于人们会以为诗人都有自杀倾向。我不知道诗人的自杀的原因,我想或许与情绪情感相关。每个诗人都是对情感十分敏感的,他的创作受充沛的情感支配。
博尔赫斯认为诗歌并不诉诸理性而是诉诸想象。这个想象我想是由情感所引发的。或许当诗人无法承受或接纳这份情感时,就会做出“错事”,选择结束生命。
反过来想,我们在欣赏诗歌时,就不需动用理性去分析思考,只需动用感性去体会想象。我们不必说我懂得了一首诗,我们只需说我感受到诗的美。
事实上,今天不只是诗人海子的日子,还是另外两位诗人的日子——1847年3月26日4次获得普利策奖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出生。1892年3月26日美国诗人沃尔特·惠特曼逝世。
对于罗伯特·弗罗斯特,我们最熟悉的应该就是《未选择的路》,这是初中语文课本上的书。“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这里的路指的是人生方向。面对两条路,弗罗斯特选择了少有人走的路,也许是创作诗歌的道路。原先他还打算改日再去另一条路,可是没想到坚持走到了尽头。
弗罗斯特是幸运的,他所选择的路是走得通的。可我们在面对人生选择时,有可能会选错路。错爱某个女人,如徐志摩爱上陆小曼,陆小曼的挥霍无度,使他入不敷出,狼狈不堪。错花时间,如不务正业,没将时间花费在与我们自身目标相关的事情上。这些错误的选择都会对我们的人生产生影响,甚至导致我们的不幸。
面对因为错误的选择而出现的不幸,诗人应怎样呢?博尔赫斯认为:“所有这一切,错误的女人、错误的行为、错误的事件,所有这一切都是诗人的工具。一个诗人应当把所有的东西,甚至包括不幸,视为对他的馈赠。不幸、挫折、耻辱、失败,这都是我们的工具。”
我想博尔赫斯不是支持我们去犯错,或说为了创作去犯错,而是去接受犯错的结果,把它视为一种馈赠。他把不幸、挫折、耻辱、失败当作工具,我更愿意视为内容、题材或是创作的源头。错误的结果能引发我们的反思,这是一种强烈的情绪,诗人只需跟随情绪去书写就好了。
关于沃尔特·惠特曼,他的代表作是《草叶集》。惠特曼的诗歌创作开创了美国民族诗歌的新时代,创造了“自由体”的诗歌形式,这是相对于古典形式的格律诗或十四行诗而言的。博尔赫斯认为在所有诗体中,自由体诗最难的。他建议青年诗人从古典形式和格律起步。
这让我想到了中国的新诗发展。算起来,新诗到今年已有百年历史了。从胡适的《尝试集》开始,还有点古风古韵,再到冰心、宗白华模仿泰戈尔,再到徐志摩和闻一多的新格律诗,最后到北岛、顾城和舒婷等人的朦胧诗派,诗歌一直在变化发展。到这个时代,甚至有“梨花体”“废话体”“下半身”等诗歌形式。不禁要问,诗歌应该是怎样的?
我更愿意让后人看到如同唐诗宋词一样具有境界的诗歌。不可否认,古体诗已难以承载时代的表达,但要写好现代诗也是很难的。我们抛弃过去那种格律,解开了脚下的脚镣,自由起来了,这是好事,但不能成了群魔乱舞。我非常赞同博尔赫斯的建议,应该从古典形式和格律起步。当你掌握了,再来谈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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