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看了美国大片《血战钢锯岭》,当时是冲着梅尔吉普森去的,去之前便怀了很大的期望:老梅出手,票房他有。
观影之前,压根儿就没考虑爆米花,我揣摩着老梅的手段,再怎么说也得给你整点残胳膊断腿儿血花四溅啥的,干脆,只带一瓶可乐压惊。
看完电影便想写点啥,倒不是为他的视觉冲击津津乐道,更不是为那个美国二杆子男猪脚喝彩,实在是受不了美国人的自我陶醉和救世主情怀,不吐不快啊。
憋了两个月,依然消化不良,那就唠唠呗。
老实说,不管怎样,美国大片里的战争场景,比国人拍的那些手撕鬼子的抗日神剧要实在的多。每当我看到国产神剧里百步穿杨以一当百所向披靡无坚不摧的战斗画面,委实撮牙花子胃痉挛腿转筋不止:这么怂包的日本鬼子,这样强大的抗日神人,怎么还抗战了八年之久?神剧导演的意淫功力实在经不起推敲。
《血战钢锯岭》里面的战斗场景,应该说非常接近真实了(可以脑补),这让我想起冯小刚拍摄的《集结号》,其中指导员被一炮击飞的画面历历在目,那种真实感带来的视觉冲击和震撼,是绝对对得起那个韩国高价进口的尸体道具的。
战争场景,其中的关键词离不开血与火。经过战争洗礼的英雄,绝对不会是披着红斗篷脚踩风火轮的无敌小金刚,真实的现场只能是残酷、血腥、恐怖的生死之地。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伊始,一群王孙贵胄在《飘》中描述的宴会上慷慨陈词:扛枪上战场,浴血获荣光。结果一场战争下来,个个儿被真实的战争打懵了神,吓破了胆,“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之类的豪言壮语,岂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公子哥所能理解的?
英雄,没有天生的,更不是超人,战场上走出来的战斗英雄,更是有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惊心经历。
国人知道老梅,大多是因为他自导自演的《勇敢的心》,老实说,第一次看《勇敢的心》,开篇一曲如泣如诉百转千回的苏格兰风笛便把我惊了!曲中无词无句,却清晰无比的将一种细腻到旖旎的家国情怀渗透到每一个听者的心底,让人在大悲无声中逶迤延行,在大爱无疆中踌躇满志。无论是男主在战前激荡人心的战斗动员演讲,还是老梅集铁血刚毅与硬汉柔情于一体的出色表演,和着冷兵器时代特有的杀伐气息,完美呈现给观众一部个人英雄主义下的血泪史诗。不得不佩服,同样的肌肉男、大力士、纯爷们儿,老梅运用起来就是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所以,在《血战钢锯岭》上映之前我便做足了心理准备:又有一个纯爷们儿将要隆重登场了!
结果,我等到了一个美国二杆子。
梅尔吉普森的一贯手法,拒绝修饰一切暴力,对一切暴力不遗余力的展示。怎么真实怎么来,怎么直接怎么整。这和我们的大导演张艺谋的拍摄手法完全不同,譬如《英雄》里的打斗场面,总是带了画面美,穿的美,打的美,拍的美,场景美,连打斗时的吆喝声都带了唱腔美。孰是孰非,大可让一千个哈姆雷特去品评。《血战钢锯岭》中关于战斗的画面,依然是不加修饰的真实震撼,在这一点上,必须给老梅满分。
问题的关键,还是那个美国二杆子。
老梅以情绪刻画的叙事方式,把男猪脚的成长轨迹絮絮叨叨的说了一遍。让我在准备找爆米花的冲动中看到了一个情商残疾智商障碍呆萌爆表的标准美国二杆子。
这哥们儿身上的关键词蛮多:农民。拜上帝。彪子。因为一个童年阴影,所以不碰枪,因为一个信仰,估计只支持共和党。主人翁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认为他是美国英雄似乎也无可厚非,但问题是老梅非要把苏格兰的家国情怀直接搬砖成美国主旋律下的个人英雄主义。结果呢?入伍前的镜头老生常谈、磨磨唧唧;入伍后的训练,像极了真人秀综艺节目,而战场上的血肉横飞才是《血战钢锯岭》的全部精华。
看得出来,老梅想讲一个故事,想拍一部传记电影,但还是技痒难耐一般拍出了一部战争片,一部顺带脚儿一样迎合美国主旋律的战争片。
从老梅之前大获成功的《耶稣受难记》、《启示录》上看,这个美国老青年有着极为强烈的宗教感。即便是《勇敢的心》,片中也是出现了宗教类的神圣和畅想。这次的《血战钢锯岭》,他明显是想把男猪脚的性格乖张诠释为一个圣徒思想。比如片中淋浴的镜头像洗礼,放下的担架像飞往天堂。老梅想拍出一部圣徒的传记,就极力通过一个人表现一场战斗,却违背了在一场战斗中表现一个人的逻辑合理性。毕竟,是钢锯岭成就了男猪脚道哥,不是道哥挽救了钢锯岭。
钢锯岭战役,在美日之间大大小小的战争史卷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惨烈程度确实令听闻者惊心动魄,在这场战役中,日军伤亡10万人,美军伤亡7万人,这样的数字,足以让后人丰富想象:在那一百多米的峭壁之上,俨然便是一个战争绞肉机。
稍懂战争史的人都不得不承认:日本军队的战斗力是相当强悍的。从这一点来讲,国产抗日神剧的不尊重历史,就是对抗日将士流血牺牲的不尊重,没有敌人的强大,也不可能有过多的牺牲。要知道,头披“屁帘”,跨下“白兜兜”的岛国倭寇,虽然猥琐矮矬,却并非不堪一击,他们就像一个个打了鸡血吃了大力丸的战斗机器,信仰坚定(天皇、武士道)、纪律严明(即便是屠杀也是有组织的)、悍不怕死(知道回国也没好日子过)。在钢锯岭战役中,他们在山腹里构建了蜘蛛网一样的暗道和工事,装孙子一般放美国大兵上来,趁对方脚丫子还没站稳便把对方拍垮在战壕前。美军全军溃退,我们的男猪脚道哥不走,瞬间开启了无敌状态的表演:闪电救援、紧急输血、穿越火线,在枪林弹雨中、在日军的小眼睛下忙活了十几个小时,各种作死偏不死,各种触雷雷不响。没办法,谁让他信上帝呢。
据真实记载,一个担任狙击手的日军俘虏在战后回忆,他对这个在战场上来去自如的卫生兵印象颇深,每次他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蹦来蹦去的时候他都瞄的很准,每次开枪子弹就会卡壳!上帝,阿门!真主!!无量佛!!
当时的战场是一片混乱的,道哥到底救了多少人,他应该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去统计,事后,营长要向上级报告是100个,道哥很谦虚的说也就50来个儿,最后商定为75个,妥妥儿的!真实的情景是战斗的最后,道哥走下了担架,因为他发现了另一个伤员,而此时他的腿上至少有17块弹片,路上还被狙击手打了一枪(狙击手一定在骂:擦,又打歪了!)。
不管怎么说,道哥成为了美国人心目中的英雄,尤其是老梅把《血战钢锯岭》打造成了一部华丽丽的圣经战车,于是乎,这个乘着战车纵横驰骋在悬崖峭壁上的二杆子,在老梅的指挥棒下,高唱了一把美国主旋律。
美国的军事实力毋庸质疑,但美国缺少自以为是之外的英雄(超人蜘蛛侠绿巨人等超级英雄大咖除外),于是美国就得制造英雄。道哥是不是英雄不好说,但他确实完成了一次英雄壮举,在这一点上,无可厚非。在美国人的心目中,英雄不一定是消灭了多少敌人,而是他拯救了多少民众(这貌似和日本的奥特曼打小怪兽逻辑相悖)。这是美国人喜欢当救世主和国际警察的政治逻辑,只不过被遮掩在了以人性光芒为表象的声光电中——不那么扎眼,却呼之欲出。
这时,可能本来好好的商业电影,夹杂着带了咖喱味儿的主旋律,再怎么长袖善舞,也成了一块徒有其表的镶边抹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