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心里埋下了去沙漠的念头,总觉得和小米在一起的日子成了日渐单薄的台历,撕下一页便少一天。
我在巴黎的第一个居所是个安静的小套间,躲在有钱人家楼后面的小花园里。他租了印度同学的黑房,后来被房东发现赶了出来,没有钱再去租房,就搬进我家。因为怕被人发现,我们白天往往掩上窗帘,晚上才点上蜡烛,让晚风自由地吹进来。就着草虫声,两个人掰开尚温暖的法棍,吃着简单晚餐,聊些轻飘飘的话题。
在不上课的清晨,我洗完澡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出来,赤脚走进窗帘包裹着的房间,他倚在床头放Video Games,一首我们都爱的歌。我爬上床坐下看着他,他也抬眼看着我,灰绿色的眼睛里依然是温柔和克制。我的眼泪突然就奔出来,好像世界崩坏地动山摇,天花板劈头盖脸砸下来,那时我想就算砸死我也不会动的,我要就这样注视着他,高高兴兴地死在这一刻。事实上当然没有地震,除了我突如其来的情绪什么都没有发生。这种渴望和谁死在一起的强烈念头,我再也没有体验过,即使是对他。
他第一次约我出去,是在圣米歇尔弯弯曲曲的小巷。派对的女主人是有一半希腊血统的话剧女演员,我们最早来,吃了女演员做的希腊沙拉,我充满惊奇地喝下叫做OUZO的茴香酒,加了水后会从清澈变成乳白色。随着各色人等高声谈笑着加入派对,房间里开始烟雾缭绕。那时我初到法国不到两周,既不认识人,也听不懂法语,就倚着窗字探头向下张望游人如织的小街。他倚过来,穿着随意的白衬衫和更随意的领带,逗我说话,跟我讲他在上海的传奇经历。我微笑听着,悄悄呼吸他身上强烈的男士香水味道,心里诧异对面屋顶阳台的花为什么红得那样热烈,在小巴黎闹哄哄的夜色中简直要烧起来。
我怎会想到,一年后我也搬到了圣米歇尔,而他每月从柏林搭飞机转地铁来跟我挤两天我那张小到不能更小的床;两年后,我和这个男人相对坐在灯火通明的Acropolis脚下,扭头看着漆黑的山和墨蓝的夜,两人十指相扣的手旁边是一盆不能更正宗的希腊沙拉,和一杯不能够更安静的闪烁烛光。
现在想来,我仿佛再也没见过那样红的花,再也没吹过那样通透的夜风。那红色里有一抹刻骨铭心的俗世情欲,风流过千年神庙,带上了庄严美丽,想想也无法复制。没有他,我必不会懂得这些。
再后来,小米随我来到北京,每天七点被闹钟叫醒,叫我起床,抱怨我从听不见自己的闹铃响,然后在被浪里摆手跟我道日安。晚上大多数时候,两人一人占一半床,静静各自玩手机看书,有时会吵架哭闹威胁分手,掂量杀伤力最强的恶毒话祭给对方。
对二十多岁的女人来说,恋爱是春日里开不尽的烂桃花,抛落碾碎付诸东流都漫不经心,横竖还有下一朵。爱情则稀有得多,大约一辈子也遇不到那么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