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这个让人突然间会想到还有一种人叫老师的日子,我也写写对自己有深远影响的语文老师吧。
我的启蒙老师叫卜凡祥。乡村的小学校条件都很艰苦,加之我所住的屯儿,四邻不靠,离周围哪个村都隔着许多公里。屯里没有适合的人当老师,周围屯子的老师,来了也呆不住,呆住了也多半教得不怎么好。所以学校里的老师走马灯似的换。直到卜老师到来,才固定了下来。
卜老师,干瘦干瘦得,每天都赶个驴车来去,爱喝茶,爱用手揉他那长满银白头发的两鬓,说是揉揉,头就不疼。卜老师,每次改我的作文,都会用红笔仔仔细细批注,红通通一片,他的笔记完全淹没了我的原文,他的评语比我的作文写得还长,问题在哪里,怎么修改都给我讲清楚,然后他就喊我重抄。抄好后拿给他看,他又改得红通通一片,喊我再拿回去抄,如是改了抄抄了改五六次,终于见到了文章该有的模样。前后一比较,大相径庭,效果显著。他用实际行动告诉了还是小孩子时候的我,好作文是改出来的。后来,每次交作文之前,我都自己修改五六遍,确定改无可改了,再交给老师。卜老师每次都抿嘴一笑,表示满意。我对文学的兴趣在作文的反复修改中便产生了。
那时候卜老师很喜欢到我家去,和我妈或者我爸闲聊,聊到最后,要走的时候,有意无意的说,这孩子很聪明,一点就通。卜老师看似无意实则有心的那句话,改变了我的命运。因为他知道我家穷,姐妹多,我爸不一定供我读书到最后,所以这句话是在点醒我爸,这孩子可塑。我爸有道咒语,就是”你别念书了”,他一生气了就会念,凡是被他念过的我的姐姐甚至弟弟后来都不念了。但他从来没有对我念过,许是跟卜老师这句话有关。
后来升了初中,遇见了刘久馥老师。那是一个非常喜欢诗词的人。上课的时候妙语迭出,精彩不断,尤其是那些随口蹦出的我未曾读过的名篇名句,对我来说,理解不易但对他来说,却陶醉其中。自然而然,我因不懂而好奇,而探寻,而痴迷,而成长。那时候,为了班主任之间管理的公平,每一学年结束,就会把学生按照成绩排列,打乱了原班重新分成四个班,然后由四个班主任抓阄。因此,初中时候我换了三个班主任,幸运的是我没换语文老师,所以我对语文的兴趣持续增长着,我的语文功底也被刘老师持续夯实着。
填中考志愿的时候,我选填了中师,我想早点结束学业出来工作。刘老师找我谈了话,他说中师马上改革了,等毕业了工作不好找,我应该去考高中考大学,拿更高的文凭。那时候,我只是个农村的孩子,我读书只是爱读,心里没有那些高中啊大学啊之类的概念。刘老师给我讲的那些话,我也不大懂。但我知道,老师的话就是对的,所以我改了志愿,报考了县上最好的高中并且顺利地考上了。我考上了高中后,刘老师到县上开会,还专门到学校看过我,叮嘱我一定要考上大学。刘老师在我心里埋下了为大学而奋斗的种子,我该一辈子都感谢他。
高中的语文老师叫沈占中,是学校的教导处主任,隔壁班的班主任,大高个,说话中音很足。最喜欢抽我读课文,我的对朗诵的爱好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老师虽没给过我专业的指导,但因为经常读,胆子大,不怯场,基本的抑扬顿挫和情绪渲染的技巧也摸索出了一点。他还把我的作文推荐给广播站,还让我到广播站试音,鼓励我参加作文比赛。后来,因为我的声音从喇叭里扩出来就变了调,没能当上学校的播音员,但我却获得了两个全国范围的征文二等奖,其中有一个奖还得了500元奖金,那算我人生的第一桶金吧。总之,我对写作的兴趣越来越浓,心中对未来的方向也越来越清晰,都得感谢沈老师。
高三的时候,学校专门安排一个老师给我们讲高考作文,我一看原来是学校门卫处的书屋的老板,我一直在他的店里租书,却不知道原来他也是老师。更奇怪的是我怎么也想不起他的名字了(真是罪过),但他书屋的样子却一直刻在我的脑海里。那是在挨着门卫室的一个小屋,所有的墙壁前都摆了书架,书架很高,直到屋顶,里面摆的都是书,也高到屋顶。书籍种类繁多,包罗万象,都是那个老师自己读过的书。他喜欢读书,也喜欢买书,书积攒得多了就开个书屋,给学生出租,租金不贵,一个学期20元,看完一本,拿来换另外一本就行。去他家租书的人很多,我是他家书屋的常客。他曾告诉过我该怎样读书,可惜我没有听,所以所读的书是又散又杂,没有系统。现在想来很是后悔。一个人对阅读狂爱到汗牛充栋的地步,我是亲眼见了,以至于后来拥有一间像他那样的书屋,里面都装进我自己读的书,成为了我的梦想。这个梦想因为自己的懒惰数度搁浅,现在想来也很后悔,不知道这个梦想还能否照进现实。
到了大学,学的就是中文专业,教我的都是语文老师。但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李达五老师,一个把诗当歌唱的老师。虽然我五音不全,一首都没学会,但她给学生们传递的快乐都留藏在我的心底。她的课是我理想中的课堂的样子, 那才是真正的领着一群小鸟飞来飞去。
在人生中遇见几位恩师,是我的幸运,他们没有燃烧自己,但是他们照亮了我的前路。
教师节,向恩师致敬,我怀念他们感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