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并不动人但我觉得深情的故事,哪怕最后我们还是分开了。
许婧一人走遍世界,只为了忘记陈赫给的十四年陪伴。我也想用一次旅行来忘记你,但是当我躺在陌生城市的酒吧里,却把你记得更清楚。
今天外面好像是有太阳的,我没有出门,窝在床上给你敲着这些零碎的字,旁边没有喝完的啤酒散发出来的酒腥味又是一阵恶心。朋友问我现在的状态怎么样,我淡淡地回过去两个字挺好。都想知道我的状态吗?分不清是发烧还是热,分不清是凉快还是冷,分不清是心疼还是胃疼,分不清是咖啡还是酒,这就是我现在的状态。
每个人说起他的五年,都会泪眼阑珊,或许当初拔毛割喙的苦痛真的能一直藏在心里。可如今我也会装的干净利落 浑身是胆,是很苦,但也有的是桀骜。
很多人问我这一路走来后悔吗,我笑笑,后悔什么。心动的喜悦的感受的不都是自己吗,虽然说是难受的也不少,可是既然我还没有逃,那么就说明你给我的喜悦确实比悲伤要多,所以如果你现在回来找我的话,我一定会狠狠地把你骂上一通,但是,我可能还是会跟你走。
有人问我,五年之后你的想法能和现在一样吗?我没有回答他,只是自顾自的说,去找他一辈子不变。
已经是去年,来这里之前最后一次见面。他坐在公园的石凳上,身上依旧是深灰色外套,里面搭着一件白色的衬衫,还是那么的清爽好看。跟他聊天的时候他说,搬出我们租的房子后过得挺不错的,有了下一步的计划。他总是目标明确,毫不犹豫的走他认为对的路。一直像个大哥哥,从不问我要什么就摆在我面前,一句为了以后就让彼此安静了五年,不知为什么,我们神一样的默契,不挽留也不回头。
我们终于在我们辗转无数次的场景里相遇,彼此笑笑,或者已经不认识。只是衣领上熟悉的味道瞬间想停下来多看一眼。但是你放心,我再也不会拽着你的胳膊说喜欢。顶多就是轻轻吐出你的名字,顺便问句好。
我这一生最奢侈的事就是途中与你相遇,然后相濡以沫 共闻花香。可惜有一首歌里唱的很对,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
我没有多少故事,我只有一个喜欢的人,我们最后没有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