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

愿你们杀死心中的少年

  在大青山的旁边有一个琉水湖,湖水清澈如镜子。湖边站着一位少年,一身灰衣,背着一把长剑。此时走过来一个小姑娘,一米高,扎着丸子头,眼睛比琉水湖的水还要干净。

  “侠客哥哥,我的小鸡丢了,你能帮我找到它吗?”小姑娘拉着少年的手。

  少年低头看她一眼,行侠仗义的话还没说出口,忽觉背后一沉,重心不稳,像是被人从身后砸了个石头。

  “二狗子!早上让你收的衣服你还没收,又跑到湖边来装逼了!”不远处的山坡上站着一位妇人,单手插着腰,原来刚刚是她扔了一根擀面杖砸到了少年。

  “妈,我不是说在外面要叫我白大侠吗?”少年不满地朝妇人喊道。

  “大侠个屁,你也就是个白痴了,半个时辰之内你不回家干活,看我怎么收拾你!”少年的母亲朝他吼出这句话,然后一脸怒气地回去了。

  “那,二狗哥哥,你能帮我找到我的小鸡吗?”小姑娘又走过去拉起少年的手,依然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他。

  “不是二狗,要叫少侠。”少年蹲了下来,一只手搭在小姑娘的头上,“你的鸡长什么样啊?”

  “鸡还能长什么样,鸡就是鸡的样子呗”小姑娘嘟起了嘴,显然觉得少年问的这个问题有辱侠客的名头。

  “那全天下的鸡都长一个样,我哪知道你的小鸡是哪一只啊?”少年咧嘴一笑,耐心地解释着。

  “我的小鸡最好了,它全身漆黑,唯独两只翅膀各有一撮红毛。”

  “既然是这样,那我一定帮你找到它。”少年站起身,认真地承诺道。

  “真的吗少侠哥哥,那拉勾!”小姑娘开心地挥舞着双手。

  “不必拉勾了,侠客说话,向来是说到做到的。”少年转过身去。

  “那大哥哥,我什么时候能见到小鸡鸡啊?”

  “这个不一定,快的话晚饭之前就行。”少年说完,头也不回地走掉了,留给小姑娘一个背影;阳光洒在少年身上,使他的灰衣一片闪亮,不一会这身影就越来越模糊,叫人看不清楚了。

  少年顺着山路朝村落外面走,一路上他看到了散养的羊群,看到了骑在牛背上的牧童,看到了山边成荫的密林和四周缥缈着的模糊的炊烟,唯独没有看到翅膀上长着红毛的黑色小鸡。

  他越走越远,天边渐渐发红,厚重的云层像被烧过了一样,少年知道这叫晚霞,是有一天在马车里,身旁的姑娘告诉他的。眼看就走到了接近晚饭的时辰,少年还是连小鸡的影子都没看到,可是他一点也不慌张,只是背着剑一步一步地朝前走着,嘴上哼着无人听过的歌。

  “孤寂草籽随风荡, 不知何处是故乡

飘零远方千万里, 远方亦只有他乡

我劝草籽且扎根, 草籽笑我无两样

汝虽游南又闯北, 仍不知那心所向……”

  就这样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离大青山最近的白夜城,城墙高耸,虽是晚上却仍有商旅车队进出。少年回头看了一眼已经消失在地平线尽头的大青山,随即走进了城去。

  进城以后,少年找到了还没散去的集市,他在一个卖柿子大娘的摊前停住,开口询问。

  “大娘,可否打听一事?”

  “哟,这位大侠面露风尘,想必是赶了不少路吧,快买个柿子解解乏吧!”

  “不用了,我其实只是在找一只鸡…”

  “你要找鸡你去临街的玉春楼嘛!你来骚扰我这个老太婆做甚?”大娘见他不打算买柿子,脑子里还只想着些风流之事,便没有什么好语气。

  “不是的,事实上我是想找一只黑色的鸡,不知您…”

  “唉哟还要找黑色的!你这个人看上去年纪不大,口味还挺重的嘛!我告诉你你有问题不要问我,有本事你去问四大高人啊!神经病,打扰老娘做生意还说些乌七八糟的话。”少年本想耐心的解释,可大娘并没有听他说完话的心思,匆匆忙忙的打断了他,然后转过头不再理他。

   少年感觉到了他在这不受待见,于是他没有停留,在四周走了几步,拦住了一位正在散步的书生。

  “阁下留步,可否与您打听一事?”

  “请说。”书生看起来风度翩翩。

  “方才与一位大娘交谈,本想问一件事,可她却叫我去问四大高人,请问这四大高人是什么人?”

  书生听完这个问题有些诧异,他上下打量了一下少年,说:“我看少侠的打扮也是个江湖中人罢,怎么可能连四大高人都没听说过,莫不是在寻在下开心?”

  少年感受到了对方看智障一样的目光,顿时有些窘迫,只好耐着性子解释“我初入江湖不久,很多事情都不明白,有劳阁下赐教了。”

  书生看他不像开玩笑,于是点了点头说道:“所谓四大高人,分别是东方永安寺的方丈圆柱,西方落霞谷的谷主落雪,南方明镜湖畔的隐士神威,和北方霸王山寨的寨主徐夫人。这四人象征着中原武林功夫的最高水准,相传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一块信物,倘若能集齐四人的信物便能凑成一块令牌,得令牌者就成为武林盟主,从此称霸江湖。”

  少年听完书生的解释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问道:“可我不想成为武林盟主,我只有一件事想打听,就是…”

  书生不等他说完,也摆了摆手打断他:“你傻呀,四大高人是何许人也,江湖中的事,有他们不知道的吗?你有问题去问他们便是!”

  少年想了想,自己接受小姑娘的委托出来找鸡看上去是小事,可自己既然身为侠客,那就是江湖中人,江湖中人的事就是江湖中的事。既然四大高人对江湖中的事无所不知,那去问问他们也无妨。于是少年谢过书生,就往北方行去。

  通向北方的路是苦的。越往北,路就越不好走,天气也就越冷。少年每天风餐露宿,渴了就去河边找水,饿了就摘树上的果子,运气好的时候还能抓一只兔子来烤。少年本来是不吃兔子的,可那个在马车上跟他讲晚霞的姑娘告诉他兔子可好吃了,于是少年就吃兔子了。

  少年翻过了几座山,趟过了几条河,穿过了几片林子,终于来到了大名的鼎鼎的霸王山。霸王山是一座常年被积雪覆盖的山,高耸,威严。坐落于半山腰的霸王山寨古朴且肃杀,让人一看就觉得很危险。不过少年没有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顺着一条小路就上山了。

  从清晨爬到黄昏,少年终于来到了山寨门口,那是一道巨高的大门,门下有两个守卫,举着长枪穿着护甲,非常有气势。

  “您好,我想见徐夫人。”少年上前,非常有礼貌的询问守卫。

  一名守卫没有搭理他,另一名守卫看了一眼没搭理他的那名守卫,说:

  “哈哈,又来一个找死的。”然后就放少年进去了。

  少年一路走进了山寨的大殿里面,见到了徐夫人。徐夫人坐在一把巨大的,有龙纹雕刻的椅子上。与霸王山寨形象相反的是,徐夫人很美,胸很大,即使穿着战斗时用的盗贼服饰也能看得出来。此番景象少年没有见过,所以一直盯着看。

  “我看你年纪轻轻,且功夫着实太低,我劝你还是回去吧。每年都有上百人想从我这里抢夺信物,他们的武功都比你强的多,也没有一个活下来的。”徐夫人半眯着眼睛看着少年,仿佛是看出了少年很弱,觉得杀了他都丢人现眼,所以想放他一条活路。

  “夫人您好,我并不想要您的信物,我只是来打听一件事情的。”少年把眼睛从徐夫人的胸前移开了。

  “打听事?好大的胆子,你把我这当卖情报的了吗?谁让你来的?”徐夫人显得很不可思议,来来往往她山寨的各路高手都是来抢夺信物的,来问问题的还是头一回见。

  “是白夜城集市里一位卖柿子的大娘让我来的。”少年如实回答道。

  “你找死啊?”徐夫人听了这么奇妙的回答一时气的有些无语,难道这少年是故意来侮辱她的?

  “不不不,我不是找死,事实上我在找一只鸡……”

  “够了!本来看你自不量力但是胆量十足来抢夺信物的份上想放你活着回去,现在我也没必要仁慈了,你要是有本事拿走我的信物,你有什么问题尽管问来。要是不行,就把你的人头留下!”徐夫人威胁道。

  “既然这样,那就稍有得罪了。”少年听罢,把手伸到背后,握住了剑柄。

  “你现在把剑拔出来,你活不过三秒。”徐夫人没有起身,仍然慵懒的倚在宝座上。

  少年听了这话,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他感到有些疑惑,于是睁大了眼睛直直望着徐夫人,问道:“不是夫人让我抢您的信物的吗,既然这样,如果我动手就会死的话,那怎么得到信物呢?”

  徐夫人盯着少年充满疑虑的大眼睛看了一会,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觉得这孩子有些单纯得可爱,说不定他真是来问问题的。

  “你叫什么名字?”徐夫人就问他。

  “在下乃大青山白小依是也。”少年见徐夫人没有要打的意思,也把握剑的手收了回来。

  “哈哈哈哈哈哈”徐夫人已经在椅子上笑得合不拢嘴,“小孩,我告诉你,在江湖中只有牛逼的人才会在介绍自己的时候加上是也两个字。而且大青山是什么鬼地方哈哈哈哈哈。”

  “可我是个侠客,虽然不牛逼,但是侠客不就应该这么说话吗?大青山是我的家乡。”少年认真地给徐夫人解释。

  “好好,你说你是侠客,你做了什么行侠仗义的事吗?”

  “现在正在做。”

  “正在做,那就是没有做,既然没有做过,就不算侠客。”

  “既然如此,那就更希望徐夫人能回答我的问题了。”白小依说道。

  徐夫人稍微坐正了身子,显然对这少年产生了些兴趣。她问:

  “白小依这名字不错,谁给你取的?”

  “是我妈妈取的。母亲从小没读过书,但她路过私塾的时候曾听里面的人读‘白日依山尽 黄河入海流’。母亲一辈子没出过大青山,可她很想见见黄河的样子,她觉得自己没机会了,于是把这个念想寄托在我身上,就叫我白小依。”少年这样介绍着。

  “这个故事我喜欢。”徐夫人流露出赞许的表情,“我觉得你我投缘,如果这江湖中真有一个人配得到我的信物,一定不是能打败我的人,而是有缘的人。这样吧,霸王山顶峰的峭壁上有一朵白莲花生得很是美丽,你若是能把它采来给我,我便把信物赠与你,你有什么问题我也尽量解答。”

  白小依听罢,便走出了大厅。他花了一晚上时间爬到了顶峰,冒着摔死的危险在峭壁上穿行,最后采到了生长在雪中的白莲花,把它叼在嘴里,带回来给了徐夫人。

  徐夫人信守承诺,把信物给了白小依,然后说道:“你现在可以问你的问题了。”

  白小依松了一口气:“哈哈,终于可以问了。是这样的,我在找一只全身黑毛的鸡,这只鸡只有翅膀上长了两撮红毛,不知您是否见过?”

  “没见过。”徐夫人说。

  白小依愣了:“不是说你们四大高人知晓一切江湖中的事吗?”

  徐夫人此时用单手撑着脑袋,眼睛深闭,脖子上隐隐约约冒出一条青筋“你快走吧,趁我还没改变主意,赶紧活着走吧。”

  于是白小依就往东方走。通往东方的路要温柔许多,一路上鸟语花香。白小依舟车劳顿跋山涉水赶了这么久的路,虽然不曾与人交手,武功没什么长进,但是脚力却与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了。所以没花多少日子,他就来到了东方永安寺。

  永安寺周围灵气十足,山清水秀,寺院广阔大气,但与霸王山寨不同的是,少年刚行至永安寺,就发现庙门口已经聚集了一帮和尚,仿佛是在迎接他一样。

  白小依认为为首的和尚一定就是方丈圆柱大师,于是他就上前想打招呼,可没想到没等他开口,圆柱先说话了。

  “江湖上盛传徐夫人的信物被人夺取了,老僧便一直好奇是哪一路英雄有这样的本事,所以率领众僧日日在寺门前等候,没想到竟然是你这种看上去不入流的货色,真是着实令人失望!”圆柱袈裟缠身,硕大的佛珠挂在脖子上令他显得威严无比,可他的脸上却挂满了嫌弃。

  “徐夫人的信物不是我抢来的,是她送我的。”白小依解释道。

  “老僧当然知道!凭你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打败那个徐夫人,她也是着实没有骨气,守了那么多年的信物就这样送出去了。你说!你用了什么下三滥的手段,莫不是喂她喝了春药吧!”圆柱大师讽刺道。

  身后两个和尚听他这么说,开始窃窃私语。

  “喂,咱们出家人可以这样子讲话的吗?”

  “不知道,但方丈都这样讲了,应该没问题的吧。”

  “你不要侮辱徐夫人!她说她的信物不是给能打败她的人准备的,她只赠予有缘人!”白小依见方丈说徐夫人的坏话,有些不高兴。

  “好一个赠予有缘人,这本应是我们佛家说的话才对吧。”方丈捋了捋胡子,接着问道:“你报上你的名号吧。”

  “我是来自大青山的白小依。”少年说道。

  “大青山是什么地方啊,听都没有听说过。”方丈仍旧不屑一顾。

  “你没有听说过又怎么样?你这秃驴的脑袋上还没有头发呢。”白小依见圆柱又想损他的家乡,更加不高兴了。

  “我说你活腻了吗!”圆柱听他这样侮辱自己,怒目圆睁。

  “你们出家人是不可以杀生的吧。”白小依说。

  “哼!平日里是不能杀生,但你若来抢夺信物,就是对佛门不敬,我们自然可以肃清你!”

  “我不是来找信物的,我只是来找鸡……”

  “够了!多说无益,你用什么方法也得不到信物的。”

  “我说想成为你们四大高人是不是都得先学会打断别人说话啊!”白小依略微握拳,有些烦躁,“我来此地是因为要问你一个问题,你若是不回答我,我就不走!”

  “那你就自己待着吧。”圆柱说完就带着众僧回寺里去了。

  于是白小依就在永安寺门口坐下了。他坐在北风的朝阳上,看日月更替;他坐在暮色的洪流中,听斗转星移。他灰衣席地,一柄长剑置于膝上,神色坚定,如同一尊佛。寺里的僧人知道他一直在门外,于是每天从墙那头抛几个馒头下来,他们不能让白小依饿死了。因为白小依也是一个生灵,生灵不能死在永安寺门口,若生灵因为永安寺的住持死在永安寺门口,那永安寺就无法永安了。

  白小依就在那坐了七七四十九天。第五十天,永安寺的门开了,圆柱从寺内走出来,他递给白小依一个锦囊,说:

“如果徐夫人的信物只能给有缘人,那老僧便是要找最能坚持的人,你心性坚定,为了目标不为外界所干扰,能舍弃口腹之欲,吃常人所不能吃之苦,这信物是你的了。”

  少年接过锦囊,问:“我现在可以问问题了吗?”

  “可以。”

  “我说你知不知道一只翅膀上长着红毛的黑鸡在哪里呀?”

  “不知道。”

  “我想也是,你们这些秃子不吃鸡,说不定连鸡都没有见过。告辞。”白小依起身,拿剑,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留下寺门口一个身披袈裟浑身庄严气息的和尚,一脸错愕,目瞪口呆。

  白小依踏上了南下的路。南方是好地方,说着吴侬软语的姑娘让人心旷神怡;乘着小舟沿着运河一路游去,白小依嘴上叼着草做的千本,看着四周的青砖瓦房,十分快意。

  明镜湖位于一片竹林中,从这生态环境推断,应该是在蜀地。竹林很大,但并不算密,人行走在其中感觉非常心旷神怡。白小依在林中找了半日,终于看到了明镜湖。虽是声名远扬的湖,可是并没有很大,位于竹林深处,看上去比家乡的琉水湖还要小一些。但这湖的确很美,它的形状就像是人为挖出来的完美的湖的形状,湖水泛着好看的颜色,有时静如明镜,有时又波光粼粼,不过这湖确实是纯天然的。

  湖边不远处有一茅草屋,看着简陋,但不丑,也不落俗。茅草屋旁的一棵竹树上坐着一个人,那应该就是隐者神威了。虽然名字叫得这么霸气,可这个人完全长着一张少年的脸,眼睛眯起,弯成好看的弧度,脸上的笑也很甜。他穿着红色的长衫,一头黑色的长发编成麻花辫子的样子,垂到腰间。神威翘着二郎腿,穿着布鞋,裤角稍稍挽起,他见白小依走近,于是冲他喊话。

  “哎呀,这莫不是近日里江湖上都在议论的大侠白小依吗?怎么,打倒了那个老太婆和那个秃驴还不够,下一个轮到我了吗?”神威的声音也很年轻,很甜。

  “我没有跟徐夫人和圆柱大师交过手,我来这也不是为了打倒你,我只想问一个问题。”白小依回答道。

  “我当然知道你没有和他们交过手啦,哈哈”神威笑得很妩媚,“我看以你的实力,恐怕连他们手下的喽啰都敌不过吧。你不就是想要我手中的信物吗,好说,你来陪我对一句诗,对得好我就把信物给你,怎么样?”

  “不,我不想要你的信物,我只想找一只鸡。”

  白小依的话音还未落,他看见竹树上神威的身影一抖,他与神威之间少说也有数十米的距离,可他还没看清发生了什么,下一秒神威已经出现在他面前,手成刀状架在自己的脖子上了。此时神威脸上已经收起了笑容,漂亮的丹凤眼睁开,透露出一股子邪气。

  “让你对诗,你就对诗。再说废话的话,杀了你哦。”神威的声音非常轻,依然很甜美,但是让人听不出任何感情。

  白小依长这么大练武的过程中也听过杀气这个说法,但此刻他第一次深深刻刻的感觉到杀气的存在。从神威出现在他身边开始,他的腿就已经不受控制的发软,心脏也开始狂跳,这是一种光从气势上就体现出的绝对力量上的压制,哪怕面对圆柱方丈和徐夫人时白小依也没有过这种感觉,他甚至连拔剑的勇气都没有,他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告诉他,和这个男人交手,没有任何胜算。

  “好吧,既然你坚持要对诗的话,我就陪你对吧。”白小依无奈地说。

  “早这样就好了嘛。”神威看白小依答应了他,于是又恢复了笑容,眼睛重新眯成一条线。他收回手刀,接着说道:“我退出江湖以后,以隐士的身份生活了好多年,为了纪录这种生活,我写了两句诗,你看看你能不能对得好。”

  “你请讲。”白小依点点头。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神威吟道。

  “神他妈你写的诗,这明明是陶潜的诗啊!”白小依大跌眼镜。

  “哦?传闻你不是乡下来的吗,怎么连这首诗也学过?”神威撅着嘴问

  “乡下来的又怎么样!我跟你说你们这些人不要看不起农村人啊!”白小依不满地反驳道。

  “好吧好吧,那这回来正经的。”神威清了清嗓子,“老夫退隐竹林中,常握青壶空煮酒。”

  白小依听完后皱着眉头,伸出右手遮住了脸两边的颧骨,这是他思考时的习惯。白小依仔仔细细想了一会,然后正经地对了一句:

“其实我是在装逼,我不老也不喝酒。”

  神威听完这一句诗以后,突然也收住了笑容,瞪直了眼睛,面容显得有些扭曲。其实白小依说完以后有点后悔,他也知道自己说出这么烂的句子可能下一秒就会被愤怒的神威大卸八块,但是不知为何好像嘴巴不受自己控制一样就脱口而出了。

  神威呆了有小一阵子,随即边露出便秘般的表情边说道:“好诗,真是好诗,对的太好了,信物归你了。”说罢,将一个物体扔向白小依。

  白小依非常惊讶:“喂!我说你们四大高人根本就巴不得把信物赶紧给别人吧!”

  “唉,其实我只是累了。我厌倦了,不想再杀人了。”神威脸上难得流露出忧郁的神色,开始讲起了他的故事。

  “我从少年时行走江湖,到现在已经十多年了。自我出道以后,人们就把我称为‘极恶人斩’。没错,我年轻的时候好杀人,我杀人也没有什么目的,就是看见人就想杀。于是从我在江湖上现身开始,就一直在掀起腥风血雨,所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其实就是诗仙用来形容我的”,当年我本想杀了他,可他所吟的诗深得我意,于是就留了他一条活口。说来也奇怪,我在这江湖上杀人也太容易了,因为大家都太弱了,往往还没出手,就被我杀掉了。久而久之,在杀了不知道多少人以后,我就厌倦了杀人,烦了。于是我就找了这么一个地方隐居了起来。谁知道由于当年我杀了一个叫做张三丰的人以后顺走了他身上一个东西,而大家都想要这个东西,于是总有人来这片竹林骚扰我。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东西就是所谓的信物。所以即使我隐居了起来,我还总是得不停地杀掉那些来抢信物的人,我杀完他们就把尸体扔在旁边的湖里。这湖也是个神湖,你看,它每吞噬一具尸体,湖水就演化出一种其妙的颜色。总之我累了,再也不想杀人了,所以我就把信物给你啦!“”

  白小依听完后点了点头,“收下信物可以,但我还有一个问题。”

  “你说。”

  “一只黑色的鸡,翅膀上长着红毛,你见过么?”

  “没有。”神威淡淡地笑着。

  “啊,那真是打扰了。”白小依没有再与神威交谈,就走出了竹林。

  一路西行,越往西边越难找到人影,但是路途的风景是奇特的,有很多地形地貌白小依都是第一次看见。风餐露宿好多日子以后,他终于来到了那个叫做落霞谷的地方。

  这一片山谷长满了各式各样的奇珍异草,谷中也没有气派的大门,只有一个小小的路标写着落霞谷三个字,如果不仔细看,还真找不到这个地方。谷中随处可见种植和收获草药的人,他们在一座座小木屋中进进出出,看上去好像是安逸的农夫,一点也不像一个江湖帮派。

  与永安寺和明镜湖的遭遇不同,这回并没有人在迎接白小依,于是他拉住了一个忙作中的人,像他打听谷主落雪的所在之处。

  “是白先生吧,跟我来吧,我们谷主已经等候多时了。”这个人像是早就预料到了他的到来,就带着白小依去见落雪了。

   白小依在谷中走了一会,领路的人停了下来,他看见眼前有三个药罐子,药罐子的旁边放着一把躺椅,椅子上的人一袭白衣,风度翩翩,正读着一本卷轴。如果不是白小依事先已经知道了这个人就是落霞谷谷主,他是怎么也不会把这样一个人与名震江湖的四大高手之一的落雪画上等号的,因为他看上去只是一介文弱书生而已。

  “白先生终于来了,我这山谷向来节俭,若果招待不周的话,还请担待。”落雪放下了卷轴,笑着对白小依说。

  “我就直奔主题了,到这份上我已经知道了,如果不拿走信物的话你们四大高人是不会好好回答别人的问题了,那您就直接告诉我吧,要怎样才能给我信物?”白小依直言不讳道。

  “白先生倒也爽快,好,那寒暄的话也不必多说了”落雪站起身子,“我们落霞谷素来也被称为神农谷,因为谷中生满天下间所能见到的各种草药,不过虽然都是药,有的能治病,有的就能杀人。我落雪生来最钦佩勇敢之人,你面前这三个罐子各放有一把草药,其中两个有剧毒,剩下的一个习武之人若服用能瞬间使内力倍增。我对你的考验很简单,你有胆子的话就挑一把吃了,如果你没事……”

  没等落雪说完话,白小依毫不犹豫的俯身掏出了中间那个罐子里的草药,径直就往嘴里塞。万万没先到的是,正在解说中的落雪先生,突然慌了神,一个箭步冲到白小依面前,在白小依吃下草药之前就擒住了他的手。

  “你这人!我话还没说完呢,怎么这么性急?”落雪问道。

  “你太墨迹了,不就是挑一把药吃吗,哪来那么多话。”

  “哈!你没听我说这里有两罐毒药吗,吃了会即刻七窍流血而死,倘若你拿到的是毒药…”

  “那便吃了毒药。”白小依面无表情地说。

  落雪听完此言愣了愣神,放开了白小依的手,忽而大笑“罢了罢了,我这试炼说是试炼,这么多年却无一人通过,因为三个罐子里装的都是剧毒。他们来找我的人要么直接放弃,要么思虑半天吃下以后直接死掉,从没见过向你一样未等我解释清楚就毫不犹豫抓起药草来吃的人啊!哈哈,真是不懂你是勇敢还是莽撞。”

  “这么说来这试炼从一开始就是假的,你玩我。”白小依听罢很不高兴,伸手握住了背后的剑柄。

  “行了,说是假的也不完全是假的,你这样,就算通过了吧,哈哈。”落雪也没在意做出攻击姿势的白小依,反而把信物递给了他。

  白小依把四个信物凑在一起,还真的拼成了一块令牌,他把令牌收在衣服里,然后问道:“我在找一只鸡,你这儿有线索吗?”

  “很抱歉,信物可以给你,但是我没有你想要的答案。”

  “唉,这样啊,那好吧。”白小依有点失落,于是连告别的话也懒得说,直接走掉了。

  走出落霞谷以后,白小依看到了和方才路过这里时截然不同的景象。像落霞谷这么西的位置,一路上早已是荒无人烟,可现在这谷外已经被一大票江湖人士围了个水泄不通,这帮人手里都拿着刀枪剑戟斧钺勾叉等等各式不同的兵器。

  这伙人里为首的一个是个独眼,戴着黑色眼罩,手里握着一把长刀。他一身黑衣,外面配有软甲,整个人给人一种阴狠的气息。

  “少侠留步!”独眼挡在白小依面前,“早先就听闻一个武功不高的少年居然有能力收集到四大高人手中的信物,所以我一直率人跟踪你,就能你集齐所有信物凑成令牌。现在咱废话少说,你快把令牌交出来给我,我就饶你不死。”

  白小依听他这一番介绍,喝道:“我既然已凑成四大高人的令牌,虽然并非我意,但我也自然成为武林盟主,可号令江湖,你们身为江湖中人,怎么敢对我出手!”

  “哈哈哈哈哈你真是单纯的孩子啊。”独眼继续说道,“权利掌握在弱者手中没有任何作用,只有强者手握权力的时候,才有使用它的能力。再说,既然你自己都说了你本意并不想要这块令牌,你为何不肯给我?”

  “不管我想不想要这个令牌,但它是我付出心血挣得的,怎么能随随便便就给你!”白小依看向胸前放置令牌的位置,“再说了,我还得靠它帮我找鸡呢。”

  “那既然你如此冥顽不灵,也休怪我无情了,拔剑吧。”独眼说罢提刀便冲了过来。

  白小依于是手向身后,终于抽出了他的长剑。

  刀光剑影,空气中发出兵器碰撞的声音。

  其实没有过去多少时间,二人甚至连缠斗都算不上,刀和剑之间的来回不到五个回合,冰冷的铁器穿过持剑少年的胸膛,血从他的衣服间渗透出来。少年的武功终究是弱的。

  白小依单膝跪地,一只手扶着穿过他胸膛的刀柄,红色的液体从口中喷涌出来。

  对不起了小姑娘,答应你的事情到最后还是没有做到啊,看来终我一生,也没当上一个侠客。

  火红的夕阳高悬在峡谷的上方,暮色的阳光洒在半跪着的少年的脸上,洒在他的乱发和将要闭上的眼角,映出一个落寞的剪影。

  少年的故事已经结束,可他永远都无法知道的事情是:在不知多少个日子以前,他离开大青山的那一天晚上,扎着丸子头的可爱小姑娘回到家中,开心地啃着手中的鸡腿。在屋子隔壁的厨房里,洒满了一地黑色的鸡毛,期间混着几撮红色,特别扎眼。

  天色已经漆黑,朴实的村落中只有一片繁星照亮大地。一户人家的院子里,一个妇人正在月光下洗着衣服,边洗边嘟囔着:“这死孩子今天居然出去玩到现在还不归家,等他回来以后我定要好好揍他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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