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我在浏览头条新闻的时候,蓦然发现一条新闻报道深圳一住宅高楼失火,而且有一个人跳楼了,后来查明纵火者和跳楼者竟然是同一人!
熊熊烈火燃烧起来,整栋楼的人都跟着遭殃了。先不论为什么这个人会先要纵火,难道和附近人有仇?其实也不是,因为那套房子里面的人都是短期租客,彼此都不认识,别人也没冒犯他啊。那就只能从他自身找原因了----恐怕是心理疾病,而且病的不轻。
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快,谁没有压力呢?但即使是有压力也不能以这种害人害己的方式解决----先纵火,然后一死了之啊。
又想起了另一桩自杀案子。
2010年,我本科毕业后的第二年,我租住在一间单身公寓,对面邻居的门隔着我的房门就一米多宽,一年轻女性晚上就在屋里自杀身亡,我们都不知情。第二天来了法医和警察,她的门被打开了,我不经意间往里面一瞧,就看到屋子正中央,一张双人床上躺着那女孩,大概30岁的样子。她是在附近沃尔玛超市打工的,据说是和男友吵架了,男友要和她分手,她一时想不开,晚上用透明胶带把屋子门窗有缝隙的地方全封闭起来,烧了一盆碳火,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我们周围的人都不认识她,虽然我是她的对门邻居,但是因为彼此也不认识,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当天夜里我们也没觉察到有什么意外。后来整层楼都被封锁,警察还要我们录笔录呢。再后来查明案子真相,确认是自杀。
我还记得当时那女孩躺在床上的样子,她仰面朝天的躺在床中央,全身穿戴整齐,身上没有盖任何东西,很安静,没有挣扎过的迹象,应该是在睡眠中安静的离开的吧。法医在查看她的遗体的时候,和其他同伴有说有笑的,我想,她的遗容应该不难看,没有吓到那些人。不过,我倒是被吓得那一阵子老做噩梦,还好当时租房合同也要到期了,我赶紧搬离了那里。
女孩死在对面房子,刚好是在国庆节,一个普天同庆的日子,她却以这种傻傻的方式向人间告别了,她的痴情也没有换回男友的真心,倒是她的父母们伤心欲绝啊。
余生很短,请善待自己,也善待他人。不要以为自己一死了之就彻底摆脱了尘世的恩恩怨怨,这种想法是很幼稚的。以这种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带给自己的父母或者其他亲人的痛苦将会是一辈子的,这种阴影会笼罩他们(她们)一辈子。
又想到我那喝农药自杀的婶婶,她年轻,又很漂亮,但是因为不满我叔赌博,冲动之下,一仰脖子,把一瓶农药灌进肚里。把她用拖车拉到医院去,她说孩子太小,又不想死了,很后悔,可是回天乏术啊,农药毒性发作,折腾很久,硬是没抢救过来。
她遗憾地走了,留下一双可怜的女孩儿,一个才三岁,另一个才八个月大。后来叔叔和奶奶千辛万苦把那个小女孩拉扯到两岁,实在是太穷了,养不起了,就送给一对结婚十年不孕不育的夫妻,结果人家第二年就怀孕生子了。我那被送人后改名换姓的小表妹从来没得到过养父养母的宠爱,因为人之常情,毕竟是跟自己养的亲嘛。她一辈子都很恨叔叔把她抛弃了,没要她。
试想,如果婶婶当时能理智一些,不做出那样极端的事情来,如今她可以享受天伦之乐,过得会挺好的。
一家人团聚一起,健健康康的就是幸福。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啊。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明天会更好,积极乐观,要相信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