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 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这是我们现代人看到的缠足。我们能想象一只穿37码的脚蜗居在三寸的空间里吗?(37码=23.5厘米,23.5厘米=7.05市寸=9.251968503937英寸)这是要把脚折半塞进鞋子的做法!
古代曾一度有“脚小为美”的审美风尚。相传大禹治水时娶了个狐狸幻化的涂山氏,她的脚很小;商纣王之妃苏妲己,相传也是脚还没长好得雏狐狸,她把脚用布帛裹好,以免露陷。宫女们却纷纷效仿起来,一时裹脚成为风尚。当然这些传说不足为女子缠足的依据。
又有说隋炀帝时征选拉纤美女,大家对其怀恨在心。一位名唤“吴月娘”的美女,用长长的布帛包裹了父亲为其制的小刀藏在脚底面见隋炀帝,皇帝对其一步一莲花(鞋底刻印有莲花)的步态很是感兴趣,便召月娘近身,月娘刺杀失误,便投河自尽。人们纷纷裹脚以示对月娘的纪念……
还有说是南唐后主李煜一名妃子睿娘善舞,李煜为其制六尺莲花台,用珠宝璎珞装饰让其素布裹脚呈新月状,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
更有确切的考究是说真正缠足起于北宋。一开始在上层贵族流行,她们用长布把脚裹得纤直,并不弓弯,称为“快止马”,所穿的鞋子叫做“错到底”,听这名字真有“将缠足进行到底”的架势。据说当时底层女子是不缠足的,因为要干农活,忙耕种,小脚会影响做事效率。另外,当时的缠足并不缠成“三寸”大小。
缠足风尚在元明继续发展,到清代已经成了盛举了。大脚马皇后因拥有一双大脚被世人耻笑。在世间,拥有一双小脚是女子梦寐以求的事情,小脚能为他们带来好运气,觅得好人家。相反,一双大脚就可能会影响自己的终生大事。记起当时张幼仪三岁时也被母亲缠过足,怕一双大脚影响其日后的幸福。那骨头的断裂声让她痛得打滚,全身沁满了汗。三天三夜的撕心裂肺,长布上沾满流脓的血水,那个痛让张一辈子都忘不了,甚至觉得徐给她的痛都变得无足轻重了。幸运的是张幼仪的二哥救了她:“如果小妹一辈子嫁不出去,那我就照顾她一辈子”。就这样张结束了缠足的厄运。多么恐怖的经历,就算是一辈子没人娶,我也愿意拥有一双自由行走的大脚啊!
顺治年间,这种缠足的火苗已经烧到了满人女子中,她们也开始缠足……呜呼,满城尽是小脚……清朝康熙帝颁布过禁止汉人缠足的禁令,4年后被迫撤销。
她们走不快,更不能跑,仅仅是为了步态轻盈美妙,博得男人欢心?这种代价也实在太痛苦了吧,这种痛在人心中隐藏得很好。或许不叫隐藏,她们从不感觉缠足痛,她们只看到缠足后的幸福,男人把玩小脚露出的心满意足。“女为悦己者容”么?貌似太过了吧?
把自己的快乐寄托于男人,从而失掉自我的女人能够真正幸福吗?答案是不一定的。以前有句话这么说“快乐是自给的”,一点不错。毕竟别人也有自己的快乐使命,不能每时每刻迁就着你,想着法子给你快乐啊!
幸好,我们生在一个“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的年代,一个“女人也是半边天”的年代,我们不用忧虑该不该抽点脂,割个双眼皮,隆个胸,增个高去迎合男人,我就长这样了,你爱就爱,不爱就拜拜;我们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生活空间,再不必摇尾乞怜似的求他们给一碗羹,一场电影,一份浪漫……只要你愿意,自己也可以给到自己。喜欢穿高跟鞋我就穿,并非给你看,悦悦己也很可以,我就是我,一个没有男人也可以好好过活的漂亮女人。
诚然,缠足女人中也有的人无奈吧,当社会主流是这样,“众人皆醉我独醒”“逆流而上”者还是很需要勇气的。宝玉说“纵使为那些人而死也是愿意的”这个愿意,来自内心强大,来自对抗主流的莫大勇气。对此,女人的命运还又不得不像藤蔓般依附着男人,嬉笑承欢,活在面具里……因为勇气真的太难得了。
ps:金莲”由佛教文化中的“莲花”引发而来。认为以“莲花”作为妇女小脚之名是一种美称;另外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多是赤脚站在莲花上的,这可能也是莲花与妇女小脚联系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莲”字前加“金”是尽显缠足小脚的珍贵,因为人们喜欢用“金”去形容美好的事物。如“金玉满堂,金枝玉叶,金玉良缘,金戈铁马,金风玉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