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令人痛苦的,不是梦醒时分美梦的破碎;而是清醒那一瞬间,情感的缺失。
文/梵因与弋
大雨过后的夜晚本是很好安眠的,可我却在夜里反反复复惊醒了三次,彻夜难眠。第一次,噩梦;第二次,还是噩梦;第三次——意外的竟是个美梦。
梦醒了,天亮了。
怅然若失。莫名的情绪从心底上涌,直到冷水泼在脸上的那一刻,方才清醒。
北京时间5:53分。
梦里见到一位朋友;许久未见,偶有联系的一位——朋友。
和F认识大概有六年的时间,而真正开始相悉却是在三年前,大一的时候。高中的时候,和F同过一学期的班,我坐第一排,他坐最后一排;后来分班,直到毕业,我们都始终保持着“隔壁邻居”的状态。我们之间的关系——比陌生人熟一点,比熟人生一些。偶尔碰面打打招呼,在走廊碰见说说话,仅此而已。
开始熟悉起来的时候,是在大一那年。先是通过社交软件聊天,聊着聊着发现彼此之间都有种“话很投机百句少”的感觉,于是我们开始通话。
我猜想,我们的熟络,大概就是两个身在异乡孤独落寞的人,彼此之间心灵的碰撞吧。
我们开始打电话,聊天,漫无目的地聊、百无聊赖地聊。从这个歌手聊到那个影星,从某某某老师聊到某某某同学,从今天吃什么聊到明天想吃什么;言语细碎,但却充实。我们都喜欢同一个歌星,通话的时候,会给对方唱最喜欢的歌,从八点唱到十点,从宿舍唱到走廊。关系一度好到让舍友都以为,我是不是交男朋友了?
啊。男朋友和男性朋友之间只差一个“性”,而这个字却是有的人一生都无法跨越的距离。
时常有人会问——男女生之间到底会不会有单纯的友谊?
我想说,有,但也不尽然。即便不是爱情,那也必是“有所求”。虚荣也好,私心也罢;至少没有想象当中的“单纯”。
后来到了寒假,我们回到家乡,在一个不知名的夜里见面了。他骑着车,载着我;穿过城市的车流,穿越行走的人群;在宽敞的大道上,在暗夜的星空里;就那么,一直一直地走着。说着要说给对方听的话,听着对方要给自己唱的歌;宁静而又美好。
在无数青春片里,男女主角都从朋友变成了恋人,而故事的结局,若不然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若不然便是相爱不能相守。而在现实中,有的人注定一辈子只能是朋友。
我和F之间,没有恋人的关系,同时也没有纯洁的友谊。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春节之后返校不久,F和我说,他有喜欢的女孩子了,是他以前的同班同学,而且还和我在一个城市。我说,那就去表白啊!喜欢就要去表白,不然就是别人的了!
是啊,不表白就是别人的了。
那时候的自己,感情一团糟,几乎身陷囹圄、不能自拔。所以对于F,真的没有过多的想法。只是觉得有一个人能在你孤独受伤的时候陪你说话给你温暖,而且还不用担心会失去,那么,只是朋友就足够了。
他恋爱之后,我们淡了联系,只是在想起对方的时候问候一句,亦或是在感情遇到问题时互相倾诉。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是在为了避免更大的麻烦而默契配合着。
昨夜梦里,梦见自己去到了他所在的城市,我们之间似乎又回到了刚刚相识的时候——他为我唱歌,带我游览美景、尝尽美食;在人群拥挤的时候,会站在我身边为我抵挡住人群的冲击;在车流骈阗的时候,会让我走在靠近人行道的一边护我平安。这一切,在心里,在梦里,在孤独的夜里。
“只是朋友,我们可以了 。”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