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怪,我周围的人都不太喜欢吃榴莲。
不喜欢吃榴莲,其实是不喜欢榴莲散发出来的所谓臭味。
前几年,南京的一家电视台播出一则有趣的新闻:一高层居民楼的楼道里散发出浓烈的臭味,邻居们以为是煤气泄漏,慌忙报警。等相关人员上门查看,发现臭味源是从一个塑料袋里的榴莲壳上散发出来的。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新闻,是因为那会儿榴莲刚刚走进我们的生活中不久。现在,但凡大一点的超市都有散装的榴莲肉出售,靠近水果摊位,满是这种味道,人们都习以为常了。
即便这样,多数人还是不能接受这种味道。
3月22日,我参加了公司ES部组织的一个活动,组织者买了不少零食放在大巴车上,其中一个袋子里就装有两只榴莲,引得周围几位尤其是徐民民的大呼小叫。
我倒是不讨厌榴莲之味,觉得它的味道并不像大家所感受到的那样夸张。如果将榴莲与臭豆腐相比,那么,榴莲的味道真如那个啥咖啡的广告语——味道好极了!
这就又引到宽容这个层次上了。你如果喜欢吃臭豆腐,那么又有什么理由去排斥榴莲呢?更何况榴莲又是一种营养价值极高的水果。
本月初,因为我和同事小薇过生日,小敏请我们去河西万达米西米西。吃过长寿面,意犹未尽,接着又领着我们去猫山王甜品店吃“榴莲千层”。
“榴莲千层”是一款蛋糕,却不用烘烤,是将制作好的蛋糕皮和榴莲馅,加上奶油,一层一层叠加起来,经过冷藏后食用。
当“榴莲千层”摆放到我面前,我根本没把它当做是一款蛋糕,称它是榴莲冰激凌也未尝不可。拿起塑料叉子,小心切开一个口子,立刻层次分明起来,送入嘴里,满口冰冰凉,入口即化,一股浓烈的榴莲味道涌入鼻中(我可以说是香味吗?),丝毫没有不快的感觉,只是心恨单人份太少、价格太贵、黄埔路上没有!
据说“榴莲千层”极受欢迎,猫山王甜品店根本不愁客源。
其实,猫山王是榴莲的一种,在马来西亚属于榴莲中的极品,价格不菲。由于是自然长熟的,特别容易变质,所以从不出口,只能在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吃到。
以“猫山王”为店名算是傍大款的行为了。
再回到3月22日,大巴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徐民民手抓着淡黄色的榴莲肉,囫囵吞枣一般进了肚,最后表态道:还蛮好吃的嘛……
2015-05-27 22:50:43| 分类: 美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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