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付志便开着车,来到郊外的殡仪馆。
狭小的告别厅,遗像,挽联,五颜六色的花圈……
仪式还没开始,他的手机响了,是一条微信。
他掏出手机,四下看了看,悄悄打开,原来是公司办公室主任发来的:付总,《我把北方讲给你听》印好了,出版社刚才送来了样书。
《我把北方讲给你听》是即将面市的一本新书,作者是付志。
此时,告别厅里安静而肃穆,不方便讲话,付志就回了一条微信:先放在你那里吧,我下午回去取。谢谢。
主任紧跟着又发来了一条微信:现在,您最好回来看一看……这个主任心直口快,这次却欲言又止。
他皱起眉头,发回了一个问号。
主任吞吞吐吐地补充道:只有你回来,才能做一些补救……
办公室主任平时做事严谨,决策果断,从不拖泥带水。今天他的表现太反常了,一定发生了大事。
付志悄悄退出告别厅,开车回公司了。
一跨进办公室,他就问主任:“书呢?”
主任朝墙角指了指。
他走过去,拿起一本看了看封面,眼睛一下就圆了。
他的名字上,圈着一个重重的黑框。
众所周知,作者的名字上圈着黑框,就表明这个人刚刚去世。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个名字钻进了黑框中,就是走进了一扇死亡之门。
他把书一摔,吼起来:“这是谁干的!”
主任小心地说:“你打电话问问出版社吧……”
他抓起电话,气呼呼地拨过去,停机。再拨,还是停机。
主任站在一旁,小声问:“付总,你在给谁打电话呢?”
付志说:“出版社啊。”
主任说:“你拨的是……郑编辑的手机号吧。”
主任说的郑编辑正是躺在殡仪馆的那个人,付志下意识地把电话打给了一个死人!
他使劲一拍脑门子,赶紧挂机,重新拨出版社编辑部电话。
没人接。这个办公室里的人,都去参加郑编辑的追悼会了。
他想了想,拨社里出版部的电话。
这次,终于有人接了。
“《我把北方讲给你听》的样书是你们送来的吗?我是作者!”
“是我们送的,有什么问题吗?”忽然,对方意识到了什么:“您……是作者?”
“我是作者!我问你,是谁在我的名字上圈上黑框的?”
“噢,这部书的责任编辑是郑编辑,他去世了,收尾工作没有专人管……领导曾经指示我们,还没有印刷的新书上,只要有他的名字,一定要圈上黑框,其中就有你这部书……可能是因为疏忽,他们套错了名字?”
“不管损失多大,你们必须马上勒令他们停止印刷!否则,我要告你们!”
“好的,我们现在就联系印刷厂。抱歉抱歉!”
这天回到家,天都黑了。付志到卫生间去洗澡,却发现没热水。
他走进卧室,看见老婆躺在黑暗中,就说:“你怎么没给我烧水?”
老婆猛地翻过身,说:“哟,我给忘了……”
付志“啪”地把门关上,摸黑脱了衣服,躺下来:“那我就不洗了。”
这天夜里很宁静,只有墙上的表走动的声音:“滴答,滴答,滴答……”
平时,付志倒头就睡,今天,他迷糊了很久,还是没睡着……
他终于意识到,他失眠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
似乎有问题。
他努力在想,有什么问题呢……
想着想着,他的脑袋“嗡”地响了一下:十年了,老婆每天夜里都打呼噜,那呼噜声已经成了他的催眠曲,而今夜她却无声无臭,极其安静,像死了一样!
她怎么了?
付志回想刚才老婆说话,忽然又觉得有点不像老婆的声音!
难道身边躺的不是老婆?
产生这种猜疑是需要灵感的。
付志警觉地打开灯,朝老婆看去。
老婆一下被灯光刺醒了,她眯着眼对付志说:“你干什么呀?”
付志不说话,他反复打量着老婆的脸。
没错,那是老婆的脸。小眼睛,厚嘴唇,鼻头有点圆。额角有一个小小的伤痕,那是从小留的疤。她眼角那细微的鱼尾纹都跟过去一模一样。
“你怎么不打呼噜了?”
“我怎么知道?快睡吧。”
付志就把灯关掉了。
刚才,房子里的灯亮着,外面是黑的。现在,房间里黑了,外面就亮起来。
这时候已经是午夜了吧,午夜的月亮偏西,挂在黯淡的深远的诡秘的夜空中,好像在定定地观望着付志家。
付志又闭上了眼睛。
是自己的老婆。别人的老婆怎么会躺在自己的床上来?
他放下心来。
可是,他还是睡不着。
因为,很快他就听见了老婆打呼噜了。
他对老婆的呼噜声太熟悉了,就像熟悉自己的指甲形状。她的鼾声很轻微,那声音似乎就是为了让旁边的人知道她睡得很香甜。而她现在的鼾声却很重,很不舒畅,让人听了感觉胸口憋闷。
付志感到这呼噜声不对头!
为什么她刚才不打呼噜,现在却打起来了?为什么她的呼噜声跟过去一点不一样?
他的心一点点被掏空。那是恐惧的感觉。
假如,刚才他打开灯,发觉身边这个女人不是老婆,那他都不会如此害怕。问题是,刚才他明明看见她就是他的老婆!
时间停止了流淌,黑夜定格了,这世界死机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不再翻来覆去,安静下来,发出轻微的呼吸声。
墙上挂着一幅画,画上是一个外国女人,本来她很性感,现在却很诡异。
白色衣柜的门,在黑暗中静静地关着,在那么漫长的时间里,它竟一直挺着,纹丝不动。
书柜上那些书,在黑暗中静静地挤靠在一起,其中有一个作者名字上圈着黑框。只有这本书,似乎左右扭了一下。
画上的女人,衣柜门,书,它们都没有什么大动作。
夜很宁静,外面偶尔有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
突然,床上的付志猛地坐了起来。
他大口大口喘着气,似乎被人卡住了脖子,刚刚挣脱。过了很长时间,他转身下了床,来到书房,把电脑打开了。
这个时间,世界都应该睡了,可网上蔡咪却还在线。蔡咪是付志小说的经纪人。
他点开她的对话框,开始啪啦啪啦打字。
他说:刚才,我做了一个梦……
对方没反应。
他说:我梦见了那个殡仪馆……
对方没反应。
他说:天色很暗,我随着一行戴白花的人,慢慢走到郑编辑的遗体前,鞠躬告别。四周响着哀乐,哭声震天……
对方没反应。
他说:我弯下腰的时候,忽然发现,那个遗体不是郑编辑!……你猜是谁?
对方没反应。
他说:是我自己!那个我,平展展地躺在告别厅中央,嘴和脸一样白,没有一丝血色。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黑得不像真的,似乎染了墨汁……
对方没反应。
他说:我朝他挤挤眼睛,笑了一下。他的眼皮跳了跳,竟然慢慢睁开了,那里面,塞满了血淋淋的棉花。他也挤了挤眼睛,朝我笑了一下……
对方没反应。
他说:醒过来,我越想越害怕……
此时,他的口气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在寻找母亲依靠。
估计蔡咪根本不在电脑前。或者,她已经睡了,忘了关机。
终于,付志不再自说自话。他呆呆地坐到天亮。
付志是这些年滨海市最火的作家,他每天都会接到很多电话和短信,还有人加他微信,拉他进各种各样的群。
有人跨越千里来到付志居住的城市;有人半夜从地球的另一端打来越洋电话;有人声称从付志发表第一篇小说就默默为他点赞,已经八年了,现在只想换取付志八个小时跟他在一起;有人因为付志不接电话,像受了天大的委屈多次找到付志的领导和上级部门投诉;有人通知付志,说周未在香山最高处的红叶树下等他,如果他不到,他会一直等下去……
一次,付志参加一档电视访谈节目,谈他的一篇小说改拍电影的事。
那次是直播,付志没有带手机。等做完节目,打开手机时,付志吓了一跳,竟然有八千多个未接电话,都是陌生号码,毫无疑问是热心的读者打来的。
都说写作是一条孤独的路,它通往的是虚无。付志却是个例外。
他整日活跃在公众场合,按理说他没有时间沉静下来,细细打磨一部作品,可是他的小说却像江河水一样,源源不断地流淌出来,无穷无尽。对他来说,写作就如同吃饭睡觉一样容易。
很多码字者对付志超常的写作能力羡慕不已。郑艺就是其中之一,她像追剧一样关注着付志的每一部作品。时间一久,郑艺竟然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
经过再三考虑,郑艺拨通了一个电话。
“请问,是作家协会吗?”
“是。”接电话的是位姑娘,声音很好听。
“我要反映一件事。”
“请问,您是我们的会员吗?”
“不是,我是一名写作爱好者。”
“哦……”姑娘的声音依旧好听,但是口气一下透出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特有的傲慢。
“我要举报,有个大作家,抄袭他人作品。”
“是哪位大作家?”
“付志!”
姑娘可能被惊到了,过了好半天才结结巴巴地问:“你是说……我们市的顶红作家付志?”
“是。”
“他哪部作品抄袭了?”
“几乎所有的作品都是抄袭的。”
“抄谁的?”
“从网上抄的,都是一些像我一样不出名的写作爱好者。”
“你是说,付老师靠着抄袭业余作者的作品成了大作家?”
“就是。”
“原作者为什么出不了名?反而让一个复制者出了名?”姑娘的口气强硬起来。
“他真的是抄袭的,其中有一篇还是抄袭我朋友辛远的呢……”
姑娘突然咯咯咯地笑起来,然后戏谑说:“你最好去医院看看病。”说完就挂了。
‘嘟嘟嘟’的声音从电话中传出来。很显然,那位姑娘把郑艺当成了无理取闹的疯子。郑艺举着电话,僵在原地。
这么多年,郑艺一直沉浸在写作中,很少和外界接触,她怎么都没想到,举报盗版会是这么一个结果。
以前,付志是郑艺心中的偶像,就像庙宇中高大的神像,让她仰视。现在,这尊神像被淋了一场暴雨,在风雨中轰然坍塌,油彩迅速剥落,露出了丑陋的本来面目,看上去,那么恐怖。
这一天,郑艺在网上看到,付志的新书《我把北方讲给你听》即将出版。于是,她以读者的身份,给出版社打电话,询问详情,得知该书在华新印刷厂印刷。
郑艺有了一个报复付志的主意。
她打开自己的通讯录,一页页查找,最后找到一个人,他就在华新印刷厂工作,好像还是某个部门主任,具体什么部门,她记不清了。
郑艺给他打了一个电话,结果这个家伙从华新印刷厂辞职了。
郑艺没有放弃,她向那个人询问:如果想在即将印刷的一本书上做点手脚,也就是在封面作者的名字上套个黑框,有没有办法?
这个男人虽然从印刷厂调走了,但是对印刷厂的事很熟悉。
他告诉郑艺,现在印刷用的印版,大都采用CTP技术,要想在印版上加个黑框,只能更改原始文件,可是这样干很容易暴露自己,谁也不会冒这么大的风险帮郑艺更改原始文稿。
郑艺怀着渺渺的希望,问:“难道就没有办法了?”
“好在郑编辑他们那个出版社,为了节约成本,没有采用CTP技术,依旧使用传统的胶片。”
“具体怎么做?”
“找一家制版公司,做一个黑框胶片,把这块胶片直接贴在封面胶片上就OK了……”
这一天,郑艺来到华新印刷厂,谎称自己要印刷一批宣传单,量很大,找到了业务经理谈判。半个钟头之后,她提出去各车间看一看,业务经理爽快地答应了。
一路上,郑艺仔细观察这个印刷厂的环境和流程,把一切牢牢记在心里。
打过几次交道之后,郑艺和这家印刷厂的人就熟了。
在《我把北方讲给你听》要开机印刷的当口,她又一次混进去,趁人不注意,把那块笔帽大小的黑框贴在了出版社已经签过字的胶片上……
离开印刷厂之后,郑艺长长出了一口恶气。她想,说不定这个黑框真会化成一种厄运,罩在那个盗版作家付志身上,让他猝死。这样想着,她的心中变得无比舒畅。
新书修改了封面,终于出版了,上市了。
跟预想的一样,这部书又火了,约付志的媒体更多了,可郑艺却更加气愤了,书里的内容明明就是好友辛远的。
黑框事件,算不上什么大事,警察不可能立案追查。公司里的同事,也只是最初的几天,跟着骂一骂印刷厂的荒唐,过了几天,就没人再提起它了。
只有付志还时常提起它来,给人的感觉神神道道的。
这天,蔡咪把付志约到了泰和茶馆。
“《我把北方讲给你听》封面的黑框,已经过去半个月了,你怎么还念念不忘呢?”
“我总觉得,那不是什么人的失误,而是有人故意的……”
“你有仇人?”
“没有,也许我出版小说得罪了什么人……”付志很没底气的说,他复制别人作品的事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包括蔡咪,现在他怀疑有人盯上自己了。
“我有个做警察的朋友,要不我们报案,让他们查一查?”
“不用,不用……”付志做贼心虚地说。
蔡咪不说话了,她是个懂得进退的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只是,从这一天开始,付志心中有了一丝担心,担心久了就变成了恐惧。恐惧是什么呢?原来,恐惧的感觉是一种“空”,慢慢爬进付志的胃,在里面渐渐膨胀,那种“空”越来越巨大……
付志觉得要崩溃了,晚上,他一个人出了门,来到一家酒吧。
家酒吧位于闹市,客人很多。他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坐下。
转球灯把大厅晃得五光十色,台上有个浓妆艳抹的女歌手,一边劲舞一边演唱一首很老的歌:我的热情,好像一把火,燃烧了整个沙漠……她的屁股像夏天的太阳一样饱满。
付志伸手叫来一个服务生,塞给他一张百元钞票,大声说:“我点一首莫文蔚的《盛夏的果实》。”
现在,他需要安静的音乐。
服务生恭敬地俯下身来,问道:“先生叫什么名字?”
“还用报名吗?”他不满地问。
“这是我们这里的规矩。”
“付志。”他说。
“谢谢。”服务生转身走了。
一首完了,歌厅里静下来。
那个服务生走上台,拿起麦克风,说:“下面这首歌是六号桌付志先生点的,《盛夏的果实》。”他扬了扬手中的红钞票,继续说:“谢谢付志先生。”
台上的那个女歌手一步三摇地摇着比太阳还饱满的屁股,向前走了几步,脸上挂起妩媚的笑,朝付志点点头,咿咿呀呀开始唱。
付志正在三心二意地听歌,一个女人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他的对面。
“一起喝一杯,不介意吧?”女人带着不容拒绝的笑容,往自己杯子里倒了些酒,然后又给付志斟满,端起杯,喝了一口。
付志点了一下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跟着举杯,浅浅意思一下,然后透过杯子打量女人。
“总盯着女士看,很不礼貌呦!”她看着酒杯,一边把玩一边笑着说。
“你长得可真好看!”付志感到女人的眼神里有一种令人迷醉的东西,她与那些单纯为了钱出来卖的,完全不一样。
“谢谢!”女人点了一下头,然后继续说:“付志先生好像是个文人?”
“眼力不错。”
“文人都喜欢豪饮,来,我们干一杯。”
付志端起杯和她碰了碰,一饮而尽。一杯酒下了肚,付志就有点晕乎了。他喝不了多少酒。
“过去,我也常常信笔涂鸦,写些诗什么的,这些年中断了。”
付志的心里不可抑制地冒出了那种男作家对文学女青年的热情:“你是什么大学毕业的?”
“西京地质学院。”
“你是学地质的?不像。”
“你会看相?”
“不,女生学地质的很少,像你这么好看的,更是凤毛麟角了。”
女人笑了,这一次笑得很真实:“你们文人果然知道的事情不少。”
“听口音你不是本地人。”付志继续问。
“我是南方人。”
“那你怎么跑到北方来了?”
“为了找一个人。”
“男人?”
“男人。”
“你真够痴情的。”
她又笑了。她的脸在付志眼前晃动起来,有点像一个幻影。
“我喝…喝…喝多了。”
“没事儿,呆会儿我送你。来,再喝一杯。”
这时候,酒在付志的嘴里已经没了味,变成白水。两个人一杯接一杯地喝起来,两瓶酒转眼就光了。
她的脸越喝越白。付志的脸越喝越红。他感到整个酒吧都旋转起来,她也旋转起来。她好像转到了他身旁,轻轻扶起了他。他摇摇晃晃地出了酒吧的门,风一吹,胸膛里就翻江倒海了。
门口停着一辆出租车,白色的,开车的好像是一个女的。他晕晕乎乎地钻了进去,那个女人坐在了他身旁。他头重脚轻地栽到了她的怀里。
“你住在哪儿?”
付志几乎分不清是她问的,还是司机问的。
他含糊不清地说:“丰泽水岸……”
车开动了。他感觉身体好像在朝上漂浮,又好像在朝下沉陷,他觉得自己在接近地狱。
这女人身上有一股香气,不是香水味,不是胭脂味,而是女人的体香,幽幽的,肉肉的,令他骨酥眼饧。
他如同在沙滩干渴了无数日子的鱼,一下被水吞没了。
他混混沌沌地昏睡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迷迷糊糊地感觉到车越来越颠簸了。他惊醒了。
他忽然想到,从那个酒吧到他的住所之间,都是平坦的大街,怎么会这样坎坷呢?
他挣扎着抬起头,发现车正在荒郊野外行驶!
前面是一条坑坑洼洼的土道,车灯射出去,土道惨白。两旁是歪歪扭扭的柳树,密匝匝的柳叶就好像是一头头乱发。
远处是无边无际的黑暗……他猛然想起了在酒桌上听到的段子:某天晚上,一个男人交了桃花运,与一位粉嫩的“桃花”勾肩搭背来到宾馆。一进屋,男人便飞上云里雾里……第二天,男人从酸麻疲惫中醒来时,发现肾没了……
付志的酒陡然醒了一半,一下坐起来,盯住了女人。车灯的反光照在她的脸上,显得更白了。
“这是朝哪儿开?”
“到我家里去。”她轻柔地说。
“你家在哪儿?”
“乱石岗子。”
“乱石岗子是什么地方?”
“西郊,我在那里租的房。”
那个女司机一直没有回头,她专心致志地朝黑暗的远方行驶着,付志只看见她一头黑发。
“为什么要到你那里去?”
“刚才,车开到了丰泽水岸小区,可是怎么都叫不醒你。我不知道你住哪座别墅,只好把你带回我这里来了。”
说话间,车果然开进了一个村子,七拐八拐地停在了一个大铁门前。
女人付了车费之后,扶着付志下了车。
付志四下看了看,周围一片漆黑,没有一家点灯,所有的房子都黑糊糊的,有一种阴森之气。他没听到一声狗叫。这不符合城市郊区的常态。
她拿出钥匙打开了大铁门,然后又伸过手来扶他。付志感到她不是来扶他,而是来拽他。
他小声说:“我想回去……”
“回哪儿?”
“丰泽水岸。”
“等你回去,天都亮了。”
说完,她就把大铁门关上了。
实际上,这时候付志还没有完全醒酒。他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她的房子好像是面朝北的。房子里很简陋,好像只有两样东西:地上一张床,铺着黑白格的单子;墙上一幅画,是黑白木刻《一个人的受难》。
进了门之后,她就剥掉了付志的衣服。接着,她也脱下了自己的衣服。
付志突然醉醺醺地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她抱着他摔到了床上,低声说:“完事再告诉你。”
这女人看起来很宁静,实质上非常狂热。她好像贪嘴的孩子吃冰棒一样把付志吸吮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只剩下了一根瘦溜的木棍儿。
付志在仙境和地狱之间上下浮沉,他感到自己活不过今夜。不过,他庆幸自己得到了这样的死法。
一夜很长,也很短。
当第一缕曙光透过窗子爬进来屋里时,女人疲惫地从付志的身上翻落下来,平静了一会儿,她说:“我叫郑艺!”
酒吧里的一夜情司空见惯,天亮后各奔东西,形同陌路。郑艺却是个例外,她心甘情愿做了郑付志的情人。
周五晚上,两个人一起在西湖酒家吃饭。
这家饭店的档次很高,饭菜当然不错,可是两个人的心思都不在吃饭上,吃饭只是一个借口,一个铺垫,吃饭之后的事才是主题。
铺垫很快就结束了,走出饭店,两个人都停下了。
付志的家在东面,东面是正街,一片灯火辉煌。郑艺租的房子在西面,西面是背街,黑咕隆咚一片。
“我们去你那里吧?”付志小声说。
郑艺向付志靠过去,羞赧地低下头。付志警觉地左右看看,见四周没有人,把手轻轻放在郑艺细小的腰上,朝西走了,一步步走向那片深渊一般的黑暗中。
黑暗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付志心里毛烘烘的,于是他打破沉默,故意没话找话:“最近,你朋友辛远怎么没发表文章?”
郑艺:“听说,他遇到了一件怪事。”
付志:“什么事?”
郑艺:“有一天夜里,他骑着自行车从朋友家回来,半路遇到一个女孩问路,说是要去乱岗湖。”
付志:“就是你家的附近,那个废化工厂旁边的大坑?”
郑艺:“是!”
付志:“那里太荒凉了,一个女孩,晚上去那里干什么?”
郑艺:“谁说不是呢!肯定有古怪啊。可是你知道,辛远是个热心肠,载上女孩就走了。”
付志沉默。
郑艺继续讲:“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女孩告诉了辛远她自己的名字,她叫张蕙英。
走着走着大路变成小路,小路又变成土路,路边没有了路灯,天一下变得更黑了,黑得就像墨汁一样,伸手不见五指,这时辛远发现自己迷路了。他干脆扔掉自行车,拉着女孩摸索着朝前走。最后,他万万没有想到竟然走进了一片坟地……”
付志突然打了一个哆嗦。
“辛远赶紧拉着女孩退回来,朝相反方向走,走着走着,却发现再次回到了那片坟地……”
“这是遇上鬼打墙了!”付志轻飘飘地说,声音没有一点底气。
“四周都是墓碑,好像在故意阻拦他们。辛远一只手拉着张蕙英,一只手打着手机电筒找路,一扭头,赫然看到旁边一块墓碑上写着一个名字……张蕙英!!!”
付志感觉一股股凉风从后背往上窜:“郑艺你别讲了!”
马路两旁的柳树黑森森的,像一缕缕浓密的头发。一只鸟叫了起来,那声音长一声短一声,古怪而单调,嘎……嘎……嘎……
“过几天,我在公司里腾出一间房子,给你做宿舍,别住那个地方了,那里太瘆人了。”
“那敢情好。”郑艺说。
停了停,她有些胆怯地说:“这是什么鸟在叫?”
付志四下看了看,说:“是猫头鹰吧?”
“猫头鹰会叫吗?”
“它不叫吗?”
“我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猫头鹰吃腐肉,人肉也吃,它一叫,就要死人了。”
付志又一哆嗦,突然,停下了脚步。
郑艺也停下来,问:“你怎么了?”
付志没有回答,他慢慢转过头,朝后看去,猛然一惊。有个黑影站在后面,相隔仅有一步远,看不清对方的脸,只能看见头发很长,乱蓬蓬的,像个巨大的猫头鹰。
“你干什么?”付志问了一声。
那个人没有说话。
付志吼道:“走开!”
那个人在黑暗中逼视着付志,声音细长而嘶哑:“你走错路了,这是一条不归路。”
然后,一转身,飞快地走开了,转眼就消失在了黑暗中。
付志的心一下就空了,这黑影是人、还是鬼啊?他此时的大脑已经死机了,不能判了,但是他坚信,不管是什么,对方都毫无善意。
愣了一好会儿,他才挽着郑艺继续朝前走。
前面更黑了,什么都看不见,付志也许是怕撞到什么上,步履越来越迟缓。他好像一直在想着什么。
终于,他问郑艺:“……这个人是谁?”
“我还想问你呢。”
付志不再说话了。
又走了一段路,付志停下来,突然说:“今夜我得回家。”
“为什么?”
“不为什么。”
郑艺警觉地朝漆黑的前面看了看,一头扎进付志的怀里,说:“我怕!”
付志回头看了看,果决地说:“今夜有人盯上我们了,我俩的事要保密,见不得光。”
“不,我害怕……”
付志想了想,说:“那好吧。”
他拉起郑艺的手,慢慢走进黑暗深处。
这天晚上,付志的床上表现很差,两个人都没有尽兴,草草完事就睡了。
半夜时,付志突然醒了。他觉得今天怪怪的,令人不安,他决定回家。
他悄悄爬起来,穿好衣服,蹑手蹑脚地走出了门。那时,郑艺还睡着。
付志打了一辆出租车。
路上,迎面开过来一辆出租车,两辆车交错而过时,他看见一个女人坐在那辆车里,脸贴着后车窗,定定地看着他,虽然只是一晃而过,但是付志一眼就认出,那个人正是郑艺……
第二天,他给郑艺打电话核实,她说:“我一觉睡到天亮,你看错了。”
不久,又发生了一件更奇怪的事。
那次,付志出差,把郑艺也带上了。
两个人在一家高档宾馆度过了三个销魂之夜,第四天上午,郑艺一个人出去逛街,付志突然接到公司电话,说有紧急事情,让他马上飞回去处理,一分钟也不能耽搁。
付志赶紧给郑艺打电话,可是她的电话忘了带,丢在宾馆里,只好留了一张纸条,然后匆匆忙忙赶到了机场,登上10:30的航班。
付志下了飞机,坐公司的车进入市区之后,突然看到熙来攘往的人流中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定睛一看,竟是她!郑艺!!!
她慢悠悠地走着,好像在逛街。
她应该在几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市啊?有什么交通工具比飞机还快?
付志急忙叫司机停车,跳下去,几步就走到她面前,惊恐地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郑艺愣了一下,立即笑起来:“我坐的是9:35的航班。你呢?”
他觉得郑艺越来越陌生,每次见了她,都神经兮兮。付志开始恐惧她。
一天上班,郑艺在走廊里遇见了付志,大声说:“付总,我正找你呢。”
“有事?”
她看了看四周没人,小声说:“死鬼……晚上,我们一起吃饭。”
下班之后,付志对郑艺说:“你想吃什么?饭店任你选。”
“别出去了,咱们就在食堂吃吧。”
“你为我省钱哪?”
“不是,我吃完饭不敢一个人回来……”
这时候,付志已经为郑艺安排了一间宿舍,她每天都住在付志的公司里。当然,为了掩人耳目,还给郑艺安排了一个闲职。
“怎么了?”
“最近,我总是怕……”
“怕什么?”
“我们一边吃饭一边说。”
食堂在一楼,很小,只有六张桌子,一个大师傅。
平时,大家中午都在这里吃工作餐,很热闹。晚上,公司里的人都回家了,只有几个家不在本市的职工在这里吃。
付志和郑艺要了两份饭菜,坐在靠窗的位置上,付志低头吃饭,郑艺却一直望着窗外。
“你怎么不吃?”
“付志,我最近遇见了一件很吓人的事……”
“什么事?”
“我越想越害怕……”郑艺一边说一边抖。
付志伸出手,抚了抚郑艺的头发:“别怕,说出来,我们一起想想办法。”
“我晚上睡觉的时候,总听见隔壁有动静……”
郑艺宿舍隔壁是公司的仓库。
“什么动静?”
“好像有人在那里叨咕什么……”
“你是出现了幻觉。”
“不是!有一天,我悄悄推开门,看见了一个人影……”
付志一下就想到了那天晚上,那个乱蓬蓬一头长发的人。他的心悬了起来。
郑艺眼巴巴地看着他说:“今晚,同屋的赵姐回老家了,就剩下了我一个人……”
要搁以前,付志巴不得有这样的机会,可以和郑艺幽会。可现在他犹豫了,欲望和性命之危比起来,不值一提。
“你跟我去看看,那房子里到底是怎么回事?”
付志想了一会儿,缓缓地说:“好……吧。”
吃完饭,天已经黑下来。
付志跟郑艺上了楼。
宿舍在四楼,顶层。仓库当然也在四楼。
平时,只有郑艺和赵姐两个人住在这里。现在,空荡荡的四楼只剩下郑艺一个人了。
郑艺找出仓库的钥匙,递给付志,然后,她就站在宿舍门前不敢朝前走了。
楼道里很昏暗,只有头顶的一盏灯亮着,前面窄仄的楼道渐渐暗下去,最后就是一片漆黑了。
付志的影子铺在地上,越来越长。他踩着影子一步步走过去。
到了道具仓库的门前,他回过头,看见郑艺正定定地看着他。在灯光下,她的脸是青白色。
他是男人,男人就要有男人的尊严,这个时候他总不能说:“郑艺,你过来,跟我一起进去,我害怕……”
他硬着头皮打开了仓库的门。
里面黑咕隆咚。
他清楚这里面堆放着什么东西,有公司的办公用品,有暂时不用的旧机器,还有节日的演出服和一些乐器:锣、鼓、镲、电子琴、二胡、呱嗒板、唢呐……
一股奇怪的味道扑鼻而来,有灰尘味,有机器的腐朽味,有二胡的松香味……
他一只手扶门框,另一只手在墙上摸索开关。他必须赶快打开灯。
可是,他摸索了半天竟然找不到那个开关。
他的手顺着墙朝里摸,一点点踏进了门里。
那扇陈旧的门毫无声息地关上了。他的头发一下就竖起来!
他正想着拉开门跑出去,手却摸到了电灯开关,谢天谢地!
他按了一下,没亮。
他的腿一下就软了。这时候,他听见有个锣“哐”地响了一声,吓得他一哆嗦,那绝不是老鼠弄出的声音,那是一个人在敲!
接着,他就听见一个低缓而细长的声音说:“天堂有路你不走……”
他想喊郑艺,但是,他喉咙干燥,发不出声音。
那个声音又继续说:“地狱无门自来投……”
一个人影闪现出来,像一个恶梦。
付志应该被吓得昏厥过去,可是,他却保持着异常的清醒。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永远不糊涂,比如喝酒,他喝再多都不会神志不清,干遭罪。他总想,像他这种人,临死的时候一定是最痛苦的。
那个人影慢慢地走近了他。付志看不清对方的脸。
他哆哆嗦嗦从口袋里摸出一只打火机,咔哒……咔哒……咔哒,最后终于打着了。
黑暗中,那小小的火苗映出对方苍白的脸。一双眼睛躲开火苗,从一头乱蓬蓬的长发后面直直地朝付志看过来。
“郑艺,怎么是你?你不是在外面吗?不可能,不可能,你不是郑艺,你是鬼,鬼……”
付志紧绷的神经终于崩溃了,他歇斯底里地嚎叫着逃跑了。
这时,从门外走进一个人,她对着黑影人说:“姐,出来吧,那个王八蛋跑了,这回,他吓不死,也要吓疯了。”
进来的人正是郑艺。
黑影人是她的孪生姐姐。
咯咯咯……姐姐发出一串爽朗的笑声:“他这是罪有应得!靠着剽窃别人的作品,成为当红作家,就不亏心吗?我们要像鬼一样缠着他,让他生不如死!咯咯咯……”
第二天,传出消息,付志疯了。